3.2上班迟到(早退)者,按1元/1分钟进行乐捐。当月累积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另行乐捐30
元;无故旷工半天者,乐捐1天工资;无故旷工1天者,乐捐3天工资;无故旷工3天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3.3因事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等不能出勤上班者,必须事先向部门组长填写《请假单》,获批准
后再经课长、公司相关负责人签名后方可有效。批假权限:组长壹天;课长叁天;经理伍天;超出权限范围必须报经总经理签名批准方可有效。遇突发情况无法正常请假时,必须第一时间以电话、短信等形式口头请假并征得同意,回公司当天补写《请假单》。严禁先斩后奏和其他欺骗行为,否则以无故旷工处理。 3.4 请假1-3天需提前1天书面申请,3天以上的,需提前3天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生效。 3.5 病假必须凭正规医院证明,填写《请假单》经相关负责人签名方可生效。 3.6 请假、迟到、早退、无故旷工,均取消当月全勤奖。 3.7 因公出差需填写《外出放行条》,经批准后方可外出,返回时到管理课注明实际归来时间。因出差不能及时打卡的,需填写《签卡申请单》经课长(或经理)签卡后方可生效。(公差签卡不记入签卡次数)
3.8 以下特殊原因未打卡,不计入签卡次数。但签卡时仍按照下列要求签署方可生效,否则按无故旷工处理。
3.8.1员工上班时间请假出厂,应按规定先办理请假手续再打卡出厂; 3.8.2工伤休假由管理课在考勤卡上签署注明; 3.8.3 卡机原因造成不能打卡由管理课签卡;
3.9员工加班需先填写《加班申请单》经课长(或经理)批准方可生效。《加班申请单》最迟不得超
过24小时交于管理课核算加班工时,否则计为无效加班。有效加班时间可优先调休,无法调休部分予以发放加班工资。月薪人员自愿实行无偿加班责任制。
3.10 每月15号前由管理课统计上月考勤数据,经相关部门审核后交财务室。
第四章:辞职、辞退、解聘
4.1 辞职:是指因某种原因导致员工不能继续在公司上班而最终被采用的一种离厂方式。
4.1.1公司员工因故提出辞职,应至少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辞职期间如有请假,按请假天数
顺延辞职日期;试用期之内的员工至少提前15个工作日;员工个人辞职应写《离职申请单》经部门课长签署意见,送管理课上报给总经理批准。管理课按离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者,管理课将不予受理。
4.2 辞退:指公司对于不能胜任现任工作的员工或公司因业务紧缩而由公司单方面终止劳动关系的
一种员工离厂方式。
4.2.1公司辞退员工,由用人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离职申请书》,勾选“辞退”类别,同时写明
辞退原因,经部门课长、部长审核后,交管理课报经总经理批准。由管理课向被辞退员工发出通知,并要求限期办理手续,因特殊情况经管理课长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间。 4.2.2公司辞退的员工在办理所有移交离职手续后方可离厂,在公司规定发放薪资之日将个人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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