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散数学
(2)AA;
(3)若AB且BC,则AC;
(4)若AB且BC,则AC。
证明只证①,其余留作练习。 反证法:假定A不成立,则必存在某个a∈使a∈A,但a∈与为空集(即不含有任何元素)矛盾。
定理1.1.2空集是唯一的。
证明设1和2为任意两个空集。根据定理1.1.1得知,12且21。所以1=2。
定义了集合,定义了集合的元素、空集、子集,还定义集合与它所包含的元素,集合与集合之间的一般联系。从这里看来初步确定集合是一个独立的数学对象而存在,是离散数学的最基本的对象。可根据定义1.1.2来讨论它的可区分性。
集合概念的得到并没有太多的限制,因此它具有一般性、自然性和通用性。但是它缺乏确定性,只知道集合,但不知道是什么集合?因此,我们还需讨论集合的表示方法,表示什么样的元素以什么样的方式汇集在一起?告知人们和计算机。
常用的方法有以下四种:
(1)列举法 依照任意一种次序,不重复地列举出集合的全都元素,并用一对花括号括起来。例如10以内的素数的集合={2,3,5,7}。列举法只适用于元素不太多的有限集。列举法是通过关于集合所包含的元素的表示来表示集合。
(2)部分列举法 依照任一种次序,不重复地列举出集合的一部分元素。但是,这部分元素要能充分体现该集合在上述次序下的构造规律,从而能够很容易地获得集合中的任何一个未列举的元素。未列举出的元素用“...”代替。然后,用一对花括号把已列举出的元素和“...”一起括起来。部分列举法是通过关于集合所包含的元素的构造来表示集合例如
N={0,1,2,...}
Eu={0,2,4,...}
Od={1,3,5,...}
部分列举法仅适用于元素的构造规律比较明显的简单的集合。它们可以是无穷的集合,但所表示的这些无穷集合的每一个元素都可以用简单的方式构造,简单到无需写出规律人们都能清楚。也可以是所含有的元素个数较多的有限集。
(3)命题法
用这种方法定义一个集合A时,要给出一个与x有关的命题P(x),使得x∈A当且仅当P(x)为真,并称A为使P(x)为真的x的集合,记为
A={x P(x)}或A={x;P(x)}。
通俗的讲,这种集合的定义方法是一个性质决定一个集合,这个性质一般用谓词来表示。命题法是通过陈述集合的元素所要满足的性质和关系来表示集合。例如
Nm={n n∈N且0≤n<m},
{1,2}={x x∈R且x2 3x 2 0}。
用这个方法来表示一个集合实际上是定义了一个具体的集合,用来定义集合的命题(准确地讲是谓词)可能不止一个而是多个,而且在这些谓词之间有一定的关系,例如这些谓词同时成立来确定一个集合;也可能这些谓词中只有其中的一个成立来确定一个集等等。在后面会看到,离散数学中的任何一个对象都可以看成一个或一组集合,因此命题法就成为本课程用来建立概念的最基本方法之一,公理方法也是在命题法上发展起来的。希望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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