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
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
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
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
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
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的全部由
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
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
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
处罚,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消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
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
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第八条用人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第四条的规定保存录用登记材料,或
者伪造录用登记材料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1万元的罚款。
介绍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就业应该负什么法律责任?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七条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
年人介绍就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
的标准给予处罚;职业中介机构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并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吊销其职业介绍许可证。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其适用的法律法规也
不同,劳动关系属《劳动法》调整的范围,而劳务关系则由《民法》来调整。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常常被混淆,在适用法律法规
上也有偏差。劳动关系是指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所在
单位之间的社会关系。而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之间的共同之处是一
方提供的都是劳动行为,但其本质的区别在于:提供劳动的一方是
不是单位成员,是不是单位职工的身份参加劳动、遵守单位的内部
劳动规则。
劳动合同的特征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
务的书面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是为了确
定合同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内容在于明确双方在劳动
百度搜索“77cn”或“免费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免费范文网,提供经典小说综合文库劳动保障案例分析题(11)在线全文阅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