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A. 师宗——罗平——丘北——弥勒——泸西——师宗; B. 师宗——罗平——富源——沾益——曲靖——陆良——师宗(铁路为主);
C. 师宗——泸西——弥勒——石林——师宗 D. 师宗——丘北——罗平(南盘江水路)——师宗 (3)小区域线路(师宗县域)
A. 东部旅游线(观光探秘休闲旅游线):师宗县城——菌子山——神秘谷——南丹山——水寨——平寨——师宗县城;
B. 西部旅游线(科考康疗旅游线):师宗县城——葵山温泉——耿家村——师宗县城;
C. 南部旅游线(农林生态旅游线):师宗县城——大同——龙庆——黑耳——师宗县城。
-46-
师宗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第八章 旅游资源与环境的保护
一、自然旅游资源与环境的保护
师宗县自然旅游资源与环境保护表
保护区级别 重点保护范围 旅游景区的主体景观或核心景点,包括:南丹山主峰、岩峰一级保护区 洞入水口及出水口的瀑布、丁累原始森林、菌子山万亩野生杜鹃花、黑耳多级瀑布群 主要保护目标、原则、措施 1. 区内大气质量和噪音水平达到并保持国家一类区标准。 2. 区内严禁建任何工矿企业、接待设施。 3. 严禁在区内开山炸石、捕杀保护动物。 1. 大气质量和噪音标准参照一级保护区执行,严禁各类污水及垃圾直接排放或倾倒入地表河二级保护区 所有一级保护区的周边地区、葵山温泉、五洛河 流。水体应达国家二类标准。 2. 区域内开展活动所造成的环境问题要按《云南省环境保护暂行条例》中“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整治”的规定执行。 1. 严禁在该区域新建污染严重,有碍景观的工矿企业,现有污染企业要限期治理,污染物的一级保护区的外围、二级保护三级保护区 区的周边 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2. 在该区域新建接待设施时,要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增加景观影响评价内容,根据评价结果严格审批。 二、人文旅游资源与环境的保护
(1)对于现存的古建筑、古墓、碑记等,因经历了自然风化和人
-47-
师宗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为破坏,应采取一些保护和维修措施。若决定重建,一定要注意保持原有的风格,切忌背离历史时代“翻新”而失去“古”色。
(2)在旅游开发中,既要保持传统文化的特质,又要吸纳现代化的养份,将民族文化包装、升华成为旅游产品。这是对民族传统文化的一种积极保护和发展。
(3)积极引导当地居民参与到旅游活动中来,并使之从中受益,培养起他们良好的旅游接待意识;同时,促进游客与当地居民之间友好的关系,从而积极营造一个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三、旅游环境保护专项措施
1、旅游垃圾处理
在旅游景区门口、停车场、住宿点、餐馆、购物点以及景区道路两旁要放置垃圾盛放装置,在旅游旺淡季适量增减。垃圾盛放装置的形状、色调应与周围景观相协调,垃圾收集后应分类处置。垃圾的处理方法主要有卫生填埋法、堆肥法和焚烧法等。无论采取哪一种方法,最终都应以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为标准,而且要远离旅游区,不要靠近水源。
2、旅游厕所建设
旅游厕所的建设,不仅可以改善旅游环境,而且对旅游地形象的塑造也有重要意义,可以说厕所是一个旅游地区文明程度的窗口。
(1)“无水厕所”特别适合于诸如水寨等河道旁的旅游区和公路旁的停车处使用。
-48-
师宗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2)“免冲厕所”可以在菌子山、南丹山等远离城镇、缺乏供水、排污设施的景区运用。
(3)在师宗县城和旅游交通干线上,可以考虑建设旅游综合休憩中心,除了方便游客入厕外,还可提供购物、公用电话等多种服务,既是经营场所又是卫生设施。
四、旅游景区景点环境保护分述
1、南丹山岩溶山地、岩峰洞
其必要的建设项目(如道路、观光休憩亭、廊)应选择在不影响主体景观的地方。保持其自然景观的原始性和神秘性,应是开发建设的基本原则。
2、水寨
街区规划、建筑风格、卫生状况、绿化水平是其旅游环境建设的重大问题。严禁各类污水及垃圾直接排放或倾倒入地表河流,严禁随意在河流(道)上建人工设施,应建立污水初级处理系统和垃圾填埋场。
3、葵山地表岩溶及温泉
保护好岩溶地貌的完整性和典型性,应是开发该资源的基本前提。科学、合理地开采热水和综合利用地热资源是本区地热资源保护的关键。
4、黑耳岩溶瀑布群
保护多级瀑布群景观的完整性和原始性,严禁在周边地带乱开挖,
-49-
师宗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划定保护区范围都是当务之急。
5、菌子山
严禁乱砍滥伐,严防山火和病虫灾害,不允许在山上随意建造设施,保护和扩大杜鹃花的分布范围,是保护菌子山旅游资源的重要措施。
6、小石山公园
在下一步休闲园林建设中,水体保护是关键,要最大限度地防止上游河流及周边各类污水的排入,不准在库区发展商业性水产养殖。
-50-
百度搜索“77cn”或“免费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免费范文网,提供经典小说教育文库师宗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 图文(5)在线全文阅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