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史名词解释
(4)兴修水利,重视农业生产(5)搜检括户,限制土兼兼(6)重视教育文化的发展。因为上述各项措施的有力实施,开元年间政治清明,政局稳定,加速了社会经济的发展,推动了教育文化的繁荣,成为唐王朝的鼎盛时期,史称“开元之治”。
?16、安史之乱:安史之乱是玄宗末年边镇守将安禄山和史思明掀起的反唐叛乱。玄宗天宝十四年 (公元755年)十一月,身兼平卢(今辽宁朝阳)、范阳(今北京)、河东(今山西太原西南)三镇节度使的安禄山以诛杀奸臣杨国忠为名起兵反唐。经过长达八年的拉锯战,在大将郭子仪、李光弼等人的艰苦努力下,终于于公元763年成功平叛。安、史叛乱虽然被扑灭,但是长期的战争缺使社会生产遭到了极大的破坏,开元盛世所积累的社会财富一时消耗殆尽。安史之乱后,大唐王朝再也没有了昔日的繁荣富强,成为由盛转衰的转折点。
17、藩镇割据:唐中叶以后,一部分地方军政长官据地自雄,不服从中央命令的局面。玄宗时,为防止周边各族的进犯,大量扩充防戍军镇,设立节度使,赋予军事统领、财政支配以及监察管内州县的权力。安史之乱后,内地也设有节度使,且各节度使拥兵自立,不从朝令以至叛乱,形成藩镇割据局面。宪宗朝虽执行削藩政策,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无法阻止藩镇割据局面的加深,直到唐亡后,各藩镇相互兼并演变为五代十国,成为唐代藩镇割据的延续。直到北宋统一,才结束这一局面。
18.租庸调制是唐代前期以均田制的推行为基础的赋役制度,唐制规定:凡是均田人户,不论其家授田多少,均按丁交纳定额的赋税并服一定的徭役。内容有:每丁每年向国家交纳粟二石,称作租;交纳绢二丈,绵三两或布二太五尺,麻三斤,称作调;服徭役二十天,为正役,国家若不需要其服役,则每丁年按照每天交纳绢三尺或布三尺七寸五分的标准,交足二十天的数额以代役,这称作庸。
19.两税法:两税法是一项与庄园经济相适应的赋税制度。唐中叶后,土地兼并势力发展,均田制被破坏,以人丁为本的租庸调制无法实施。安史之乱后,为解决财政危机,德宗采纳杨炎建议于780年行此法。即按田亩征收地税,按每户资产多少征户税,每年分夏秋两次征收,并以征钱为主。它
改变了按人丁户口征计的办法。以土地财产多少征税,使赋税负担相对合理,而且适应唐代地主大土地所有制和佃农大量存在的客观经济形势;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国家的财政危机。这种税制直到明代行一条鞭法后才被废除。
20.澶渊之盟:是北宋与辽在澶州缔结的一次盟约。澶州亦名澶渊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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