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系统,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安全、方便、舒适的公共交通服务,使广大群众愿意乘公交,更多乘公交。到2015年,基本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系统中的主体地位,公共交通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明显提高,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推进城市交通向更便捷、更清洁、更和谐的方向发展。
2.具体目标。
(1)300万人口以上城市。
到“十二五”末,建成以轨道交通为骨干、以城市公共汽电车为主体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网络,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35%以上。公共汽电车平均营运时速达到15公里以上,公共交通准点率较2010年提高20%,万人公共交通车辆拥有量达到15标台以上。100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基本建成城市轨道交通网络,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40%以上。
(2)100-300万人口城市。
到“十二五”末,基本建成以公共汽电车为主体,轨道交通和快速公交(BRT)适度发展的公共交通服务网络,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25%以上。公交车辆平均营运时速达到20公里以上,公共交通准点率较2010年提高20%,万人公共交通车辆拥有量达到12标台以上。
(3)100万人口以下城市。
到“十二五”末,建立完善的以公共汽电车为主体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网络,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15%以上,公交车辆平均营运时速达到25公里以上,万人公共交通车辆拥有量达到10标台以上。
(二)主要任务。
1.建设多层次的公共交通服务网络。
认真落实“使广大群众愿意乘公交、更多乘公交”的要求,加快建立健全多层次、差别化的公共交通服务网络,丰富公共交通服务形式。进一步完善由城际快速客运、城市公交、农村客运和旅游客运等组成的多层次客运服务体系。
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和快速公交系统(BRT)建设步伐。“十二五”末,全国城市轨道交通线路运营里程达到3300公里,快速公交系统(BRT)运营里程达到3000公里。同时加快技术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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