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乡总体规划(2008-2020年) 修改 文 本
它人口规模较大、发展条件较好的中心村或其它村庄转移。
(三)加大土地复垦力度,把农村居民点的迁并整合与城市建设用地扩展和耕地保护紧密结合,高效集约利用土地资源。
(四)对位于禁止建设区、山区和受地形条件限制难以发展、存在潜在地质灾害威胁影响的村庄进行搬迁,逐步向用地和交通条件较好的地区转移。
修 改:无
第三节 城乡空间结构与镇村体系规划
第十八条 总体结构
县域城镇体系分为中心城区、中心镇、一般建制镇三级,乡村居民点体系分为中心村、基层村两级。规划至2020年,形成1个中心城区、2个中心镇,10个一般建制镇、91个中心村,176个基层村。
修 改:
县域城镇体系分为中心城区、中心镇、一般建制镇三级,乡村居民点体系分为乡、中心村、基层村三级。规划至2020年,形成1个中心城区、3个中心镇、10个一般建制镇,24个乡、90个中心村,176个基层村。
第十九条 空间结构
全县形成“一心三带五片区”的城镇空间结构模式。“一心”即以酉阳中心城区为中心的城镇集聚发展核;“三带”即沿渝湘高速、国道319线及渝怀铁路城镇发展带;沿渤桂路、省道304线城镇发展带;沿铜李路及酉牡路城镇发展带,形成贯通县域东西、南北的三条城镇空间发展轴。“五片”分别为:酉水河“原生土家”民俗旅游片区;以南腰界、李溪、官清等为重点的边贸红色旅游片区;以龚滩、万木、丁市、宜居等为主体的乌江百里画廊——龙头山高山特色自然人文片区;以苍岭、庙溪、两罾为主体的阿蓬江流域自然生态片区;以毛坝、木叶、黑水、兴隆为主的高山自然生态片区。
修 改:
规划县域形成“一心三带四片”的城镇空间结构模式。“一心”即中心城区工业、服务业发展核心;“三带”即沿渝湘高速、国道319线及渝怀铁路城镇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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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带;沿渤桂路、省道304线城镇发展带;沿铜李路及酉牡路城镇发展带;“四片”分别为:东部酉水河流域生态经济片区 ;南部红色边贸经济片区 ;西部乌江画廊经济片区;北部山地特色农业经济片区。
第二十条 镇村等级
中心城区:由钟多组团、渤海组团、龙潭组团、板溪组团、小坝组团组成。 中心镇:规划龚滩、麻旺为中心镇。
一般建制镇:规划李溪镇、酉酬镇、苍岭镇、泔溪镇、后溪镇、大溪镇、小河镇、黑水镇、丁市镇、兴隆镇为一般镇,其中将酉酬、李溪、兴隆、黑水等镇作为重点发展的一般镇。
中心村:91个(名单略) 基层村:176个(名单略) 修 改:
中心城区:由钟多组团、渤海组团、板溪组团、小坝组团组成。 中心镇:规划龙潭、麻旺、龚滩为中心镇。
一般建制镇:规划李溪镇、酉酬镇、苍岭镇、泔溪镇、后溪镇、大溪镇、小河镇、黑水镇、丁市镇、兴隆镇为一般镇,其中将酉酬、李溪、兴隆、黑水等镇作为重点发展的一般镇。
乡:规划24个乡,分别是涂市乡、铜鼓乡、江丰乡、车田乡、腴地乡、偏柏乡、可大乡、五福乡、木叶乡、毛坝乡、花田乡、双泉乡、浪坪乡、庙溪乡、清泉乡、两罾乡、万木乡、后坪乡、宜居乡、天馆乡、楠木乡、官清乡、板桥乡、南腰界乡。
中心村:90个(详见说明书) 基层村:176个(详见说明书)
第二十一条 镇村规模
中心城区:规划至2020年,中心城区城镇人口规模达到20万,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达到17.8平方公里。
中心镇:规划至2020年,每个中心镇的城镇人口规模为1.0-2.0万人。 一般建制镇:规划至2020年,每个一般镇的城镇人口规模为0.1-0.5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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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村:规划至2020年,每个中心村人口不小于1500人。 基层村:规划至2020年,每个基层村人口不小于800人。 修 改:
中心城区:规划至2020年,中心城区城镇人口规模为21万,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20.8平方公里。
中心镇:规划至2020年,3个中心镇的城镇人口规模合计为10-12万人。 一般建制镇:规划至2020年,每个一般镇的城镇人口规模为0.2-1.2万人。 乡:规划至2020年,每个乡人口不小于5000人。 中心村:规划至2020年,每个中心村人口不小于1500人。 基层村:规划至2020年,每个基层村人口不小于800人。
第二十二条 城镇职能
中心城区:是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旅游服务接待基地,以发展商贸、加工业、旅游业为主的山水园林城市。
中心镇:
麻旺:物流、商贸、农副产品加工; 龚滩:商贸、旅游、林业加工。 一般建制镇:
小河、黑水、苍岭、丁市:畜产品、农副产品加工; 酉酬、泔溪:商贸、农副产品加工; 后溪、兴隆:旅游、农副产品加工; 大溪、李溪:边贸、农副产品加工。 修 改:
中心城区:重庆市次区域性中心城市和武陵山经济协作区重要增长极,县域中心城市,旅游服务接待基地,以发展商贸、加工、旅游业为主的山水园林城市。
中心镇:
龙潭:酉阳县开发区的组成部分,重点发展旅游、加工业、商贸服务; 麻旺:物流、商贸、农副产品加工; 龚滩:旅游、商贸、林业加工。 一般建制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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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溪、李溪、兴隆:边贸和农副产品加工; 小河、黑水、苍岭、丁市:畜产品和农副产品加工; 酉酬和泔溪:商贸和农副产品加工; 后溪:旅游和农副产品加工。
第四节 城乡空间布局与管制规划
第二十三条 城乡空间管制目标
保全生态环境、保护战略性资源、优化空间结构、协调矛盾冲突。 修 改:无
第二十四条 城乡空间类型划分
(一)将县域空间划分为:城乡建设空间、基础设施空间、农业发展空间、特定功能管治空间四类。
(二)酉阳县域城乡建设空间包括城镇建设用地和乡村建设用地;县域基础设施空间包括交通工程设施用地、市政工程设施用地、重要的基础设施廊道;农业发展空间包括耕地、林地、园地等用地;特定功能管治空间包括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保护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等区域。
修 改:无
第二十五条 城乡空间管制措施
(一)城乡建设空间:科学合理地确定各级城镇的开发模式、规模和强度,严格控制用地规模,高效集约利用土地资源;进行城乡结合部管制,保证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与城镇建设相互协调;控制位于城镇规划建成区内和禁止建设区内行政村的规模,并按照集中发展原则逐步引导规模小、分布零散的村落并入相邻城镇或中心村。
(二)基础设施空间:划定各类基础设施保护空间及各类廊道防护距离,禁止任何与保护功能无关的建设活动。
(三)农业发展空间:建立和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严禁占用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一般农田是扩大基本农田保护区的重要资源,应当加强保护,不得乱占滥用;林地园地的管治应满足生态绿地的管治要求。
(四)特定功能管制空间:严格保护地表水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地表水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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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源二级保护区不准新建、扩建有污染的建设项目及排污口;建立和完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制度,旅游项目及设施的建设应当与周围景观环境相协调;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确认工作,禁止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开发建设项目,隔离任何可能加剧灾害发生的人为活动,并通过一定的工程措施降低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和破坏程度。
修 改:无
第五节 城乡资源保护利用规划
第二十六条 土地资源保护与利用
(一)县域内耕地与基本农田规模及布局应符合《重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要求,并根据地域分异规律,结合各地区不同的资源禀赋和经济发展特征,科学合理地将耕地、基本农田保有量目标分解到各村镇。
(二)坚持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对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占用基本农田,随意改变基本农田的土地用途。重大建设项目确须占用的,应按法定程序报审,并保证实现“占一补一”。重视以建设促保护,努力建设高标准的基本农田,形成重庆市基本农田数量保护与质量建设的示范区。
修 改:
(一)县域内耕地与基本农田规模及布局应符合《重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并根据地域分异规律,结合各地区不同的资源禀赋和经济发展特征,科学合理地将耕地、基本农田保有量目标分解到各镇村。
(二)切实保护耕地。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占用基本农田。村庄和居民点建设应尽量少占农田,积极引导农村人口转移,加强土地整理。区域性的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选址,应尽量避让基本农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严格控制农用地特别是耕地转用总量。
(三)合理利用土地。经济发展和土地资源保护与利用相统一,统筹安排各类用地。建立城乡建设用地置换和耕地占补平衡市场化机制,稳步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集中利用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根据城镇体系布局,合理确定城乡土地利用规模,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全县人均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完善土地利用政策机制,完善土地市场建设,加强城乡规划对建设用地总量的控制和土地开发与管制的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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