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搬迁和内部改造等。土地整理是促进土地合理利用、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土地关系的重要手段。就大邑县而言,土地整理主要包括农田整理和农村居民点整理。
(1) 农田整理
农田整理是指通过采用行政和工程技术措施,调整田土块的土地权属、平整地形、合并小块土地、改造坡耕地,以达到便于农业生产的机械化和规模化经营的推广、减少田坎用地、防止水土流失的目的。其重点是改造坡耕地和合并小块田地,以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净耕地系数。大邑县地处成都平原西部边缘,地形条件复杂,以山地为主,平原和丘陵面积较少,由于坡耕地多,地块小而不平整,田坎多而窄,2003全县田坎面积为3700.29公顷,按净耕地系数计算平均为89.08%,全县农田整理还有一定潜力可以挖掘。按照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手册》对农田整理潜力测算的具体规定,对农田进行综合整治后,经测算,2004—2020年规划期内全县通过农田整理可增加有效耕地面积644.48公顷。见表9。
(2)农村居民点整理
2003年大邑县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7318.25公顷,按现有农业人口计算,农业人均居民点用地为181.10平方米。根据我国《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的有关规定,将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控制在100平方米/人,到2020年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需求量为2600.00公顷,理论上可节约出4718.25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为农业所利用,按复耕率60%进行计算,可增加耕地面积2830.95公顷。根
据规划期内全县社会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和历年土地整理水平,对全县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进行测算,结果为: 2004—2020年规划期内全县通过农村居民点整理可增加有效耕地面积1443.28公顷,占理论潜力的51%。见表9。
综上所述,规划期内全县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共可增加有效耕地面积2871.82公顷,其中土地开发占27.30%,土地整理占66.70%。
(三)耕地供需平衡分析
从前述建设用地需求预测和土地开发整理潜力分析结果可知,规划期内全县各项建设共需新增建设用地2140.96公顷,其中占用耕地1498.68公顷。同期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共可增加有效耕地面积2871.82公顷,规划期内全县能够实现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的目标,可净增耕地面积1373.14公顷。见表13。
表 13 2004—2020年大邑县耕地供需平衡预测表
单位:公顷
项 目 合 计 耕地供给量 土地开发 农田整理 农村居民点整理 合 计 城镇建设占用耕地 耕地需求量 交通建设占用耕地 水利设施建设占用耕地 风景旅游设施用地占用耕地 其他独立选址重点建设项目占用耕地 9.66 耕地占补情况 耕地面 积 2871.82 784.06 644.48 1443.28 1498.68 1361.47 84.00 9.81 33.74 1373.14 五、土地利用规划目标及结构与布局调整
(一)上级规划下达各项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根据市委常委会精神和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成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4—2020年)》主要指标分配方案的通知”( 成国土资发[2004]308号),按照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与建设用地指标同时分解落实的原则、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规划、工业布局规划协调一致的原则、与区(市)县经济发展目标相结合的原则、以中心城区、国家级开发区、县城为重点,保证工业集中发展区和交通、能源、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用地的原则、坚持建设占用耕地与土地整理、占补平衡挂钩,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统筹城乡发展的原则,下达大邑县土地利用规划指标为:
1、规划期内新增城镇建设用地840.00公顷(8.4平方公里)。
2、调剂指标增量为400.00公顷(4.0平方公里)。
3、独立选址重点建设项目新增建设用地196.00公顷(1.96平方公里)。
以上合计新增建设用地1436.00公顷(14.36平方公里;2.15万亩)。
4、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8888.00公顷(43.33万亩)。
调剂指标的分配使用原则为:贯彻“三个集中”原则,每个区(市)县只保留一个工业集中发展区,重点镇和一般乡镇原则上不
发展工业和房地产,不安排建设用地指标;重点镇和一般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必需的用地,主要通过土地整理折抵指标和建设用地置换、盘活存量土地解决;各区(市)县调剂指标主要用于县城、工业集中发展区和解决重点镇已建和在建项目用地等遗留问题的规划用地指标。
(二)土地利用规划目标及方案
按照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的基本原则,并充分考虑大邑县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对建设用地的实际需求情况,确定2004—2020年规划期内全县土地利用规划指标分解方案为——规划安排中心城区晋原镇新增建设用地840.00公顷; 400.00公顷调剂指标增量中,安排安仁镇新增城镇建设用地100.00公顷,安排204.47公顷解决全县在建和已建项目遗留问题,95.53公顷作为机动指标;规划安排重点建设项目23项,共新增建设用地196.00公顷;全县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8888公顷。
1、耕地控制目标
规划期内,全县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在1436.00公顷以内(不含城镇建设预留区面积),其中占用耕地指标控制在1005.20公顷以内。见附表4。
2、耕地保有量目标
2003年全县耕地面积为30181.55公顷,2004—2020年规划期内,全县建设占用耕地面积1005.20公顷。根据《大邑县土地开发整理潜力分析评价研究》结果,全县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可增加耕地面积2871.82公顷,实现占补平衡后,可净增耕地面积1866.62公顷,按照土地整理折抵政策,可折抵建设用地指标1599.96公顷。扣除城镇建设预留区面积1078.96公顷占用耕地面积(755.27公顷),规划期内可净增耕地面积1111.35公顷,到2020年全县可实现2003年耕地保有量不减少。规划期内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目标如能顺利实施,到2020年可保有耕地面积31292.90公顷。见附表8。
根据大邑县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有量分析研究专题,对全县粮油需求量预测需要的耕地面积为:2007年24708.37公顷,2010年26110.55公顷,2020年28725.96公顷。由此可见,到2020年规划期末,大邑县食物的生产可以满足大量机械人口迁入的需求。
3、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1996年全县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8888公顷,占1996年耕地面积的86%。规划期内,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要求,对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必须实行指标控制,即要求各级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因此,2004—2020年规划期内,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仍不得低于28888公顷的底线。即到2020年,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必须维持28888公顷不变。
百度搜索“77cn”或“免费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免费范文网,提供经典小说综合文库大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8)在线全文阅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