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北部新区促进就业优惠政策实施办法
协议义务的,按每人每学期给予1200元学费补助和150元生活补助,补助期限不超过4个学期。2007年底以前入学已按原政策执行的,仍按原政策执行。
第九条 办理程序 (一) 就读备案
农转非人员持户口、身份证、定点技校录取通知书到所在社区就业站填写《重庆北部新区农转非人员参加定点技校学习备案表》备案,社区就业站、社保所逐级汇总。
(二) 协议签订
就读定点技校人员到所在社区就业站签订培训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三) 补助发放
每学期结束后,就读定点技校人员将《重庆北部新区农转非人员就读定点技校学期综合评价表》交所在社区就业站初审,社保所复审,并由社保所制订学费和生活补助发放表,报促进办审核发放。
第五章
第十条 政策内容
对农转非人员在北部新区以外发展种植、养殖业,并招用北部新区农转非人员5人以上,用工时间在一年以上的,按照每户每年2000-3000元的标准给予以农就业补贴(不同规模补贴标准不同,祥见附表),每户只能享受一项,最多可享受三年。
以农就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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