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级中学必修科目「英文」课程纲要
必修-語文領域-英文課程綱要
2.活動的難度:涵蓋的聽、說、讀、寫技能項目越多,或所需之運用技能(productive skills)成分越高,則挑戰性越高。回答的開放程度越高,難度越高;對回答的精確度要求越高,難度越高。
3.導引的程度:所提供的導引或協助(如聽力或閱讀活動前提供重點字彙、背景知識的介紹等)越多,練習活動越容易達成,較適合作為基礎教材。
4.認知的層次:基礎教材以理解、應用、基本思考能力的培養為主;進階教材則加重分析、判斷與創造能力的訓練。
基礎教材為所有學生必需學習者,若單獨使用,則為A版教材。進階教材則是在基礎教材之上另行加深加廣者,基礎教材加上進階教材則為B版教材。編纂時,進階教材可以獨立成冊;亦可與基礎教材結合,集中於教材的某幾課或分散至各單元的結尾。基礎、進階若合併成冊,務必清楚標示,以利分類教學之進行。
(二)教材編選原則
教材之課數、課文長度、字彙、文法、課文內容及練習活動應符合以下原則:
1.課數
基礎教材原則上每冊十至十二課左右。高二、高三教材,應考慮到分版教學的需要,編纂時每冊除了原訂基礎教材為A、B兩版共用之外,可多編數課難度較高的進階教材,或針對每課基礎教材加編進階教材,亦可單獨成冊發行,作為B版加深、加廣教學之用,以配合不同程度學生之需求。
2.課文長度
編輯者可依文體選材彈性處理,字數不另設下限與上限。
3.字彙
教材內生字,盡可能選用常用率最高的七千字,依字頻高低,循序漸進,優先採用頻率較高的字彙。原則上,高一及高二、三的基礎教材,優先選用常用率最高的四千五百字;進階教材則可適度選用常用率在四千五百至七千之間者。
各冊單課的生字數量或有多寡不一,但原則上基礎教材每一冊的生字總量不宜超過六百字,高二、三的B版教學同時使用基礎及進階教材,兩種教材合併計算,每冊的生字總量則以不超過七百字為原則。
4.文法
文法教材應以銜接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所學過的基本句型及文法觀念為原則,進一步加深、加廣,以幫助學生瞭解較複雜的語句結構,增進學生的閱讀理解與造句的能力。句型結構或文法較為複雜或於書寫、口語溝通中較不常用者,學生僅需理解即可,不需提列為各課文法素材。較為常用的重要句型結構,學生則需熟習,以期能應用於溝通中,故宜提列為文法素材,並在各課提供適度說明與練習。
文法教材的呈現宜視實際需要,在各課中提列介紹,若選文內容中並無重要的新句型或文法觀念,不必勉強為之。
5.課文內容
課文之選材宜多樣化,並兼顧知識性、趣味性、實用性及啟發性。內容應結合學生其他領域的學習,配合科學發展、社會脈動與世界潮流,介紹各種新知,以增長學生個人的知能。此外,應配合學生的生活背景與心智發展,納入生命教育、性別平等教育、法治教育、人權教育、環保教育、海洋教育、多元文化、消費者保護教育、生涯規劃等相關議題,以期提升學生的人文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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