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如:项目承包、季节性用工) 【特别注意】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重点。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l.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l0年的;
【注释】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了解不连续的处理)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l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提示】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的固定期限合同从20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且劳动者没有下述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1)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特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例题·多选题】2010年2月,下列人员中可以向所在单位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有( )。 A.张先生于1996年1月到甲公司工作,1999年1月辞职,2002年1月回到该公司工作 B.王先生于1999年进入乙公司工作,年满51岁的王先生与乙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C.李先生于2004年2月进入丙公司技术开发部,丙公司每三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2010年2月再次签订劳动合同
D.赵先生原为H公司的资深业务员,于2009年2月被丁公司聘请担任市场开发部经理,约定:先签订一年期合同,如果赵先生于期满时提出请求,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l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B正确;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不能续订情形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应当自《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选项C中,劳动者在2008年1月1日后仅续订一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选项D正确。
五、劳动合同的效力
两种效力 要点 1.双方协商一致 劳动合同的生效 2.订立即生效:即双方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特殊:生效时间开始于鉴证、公证手续办理完毕之日。 无效劳动合同 1.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情形: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2.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3.无效劳动合同法律后果 (1)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2)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3)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非常重要)
本节三项内容 必备条款 约定条款 医疗期 要点 9项,重点是休息休假、劳动报酬 试用期、服务期、保密和竞业限制 医疗期间、医疗期间待遇
一、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共9项)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项;住房公积金)。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特别注意】重点是休息休假、劳动报酬。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目前我国实行的工时制度主要有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三种类型。 2.工作时间
(1)正常: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2)延长(加班):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3.休息休假
(1)休息:工作日内的间歇时间、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8小时以外)、周末。
(2)休假:无需履行劳动义务且一般有工资保障的法定休息时间,包括法定假日、年休假。 【233网校会员中心】提供计算机、外语、资格类、学历类,会计类、建筑类、医学类、外贸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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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种休假 法定假日 时间 7节11天: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 【要点1】三档年假:5天、10天、15天。 【要点2】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例外)。 【要点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008年1月1(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日起施行)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l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l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考题·单选题】方某工作已满15年,2009年上半年在甲公司已休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5天;下半年调到乙公司工作,提出补休年休假的申请。乙公司对方某补休年休假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答复是(B)。
A.不可以补休年休假 B.可补休5天年休假
C.可补休10天年休假 D.可补休15天年休假 【答案】 B
【解析】本题考核年休假的规定。根据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另外,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本题中劳动者上半年已经享受5天的年休假,所以下半年在新单位只享受5天的年休假。
(六)劳动报酬 1.劳动报酬与支付:
(1)形式: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2)时间: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2.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1)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妇女节、青年节),对参加社会活动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
(2)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加班)的工资支付:
延长工作时间(加班时间) ①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 ②休息日工作,且不能安排补休 ③法定休假日工作 延长工作时间报酬 (加班报酬) 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④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根据上述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
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工作时间的 其工资。 (3)违反规定的责任
①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考题·单选题】工人李某在加工一批零件时因疏忽致使所加工产品全部报废,给工厂造成经济损失6000元。工厂要求李某赔偿经济损失,从其每月工资中扣除,已知李某每月工资收入1100元,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900元。该工厂可从李某每月工资中扣除的最高限额为(C)。 A.500 B.220 C.200 D.110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本题中,月工资是1100元,则最多扣除其20%(220元),此时剩余的部分就低于最低工资标准900元,那么应当按照“最低工资标准900元支付”,所以1100-900=200(元),即最多扣除200元。
3.最低工资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了解:合同履行地与单位注册地
【例题·多选题】下列选项中,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有( )。 A.服务期 B.劳动报酬 C.社会保险 D.试用期
【答案】BC
【解析】本题考核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选项A、D属于可以约定的条款。
二、劳动合同约定条款(共3项)
除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但约定事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否则该约定无效。 劳动合同约定条款包括3项:试用期、服务期、保密和竞业限制 (一)试用期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相互了解,确定对方是否符合自己的招聘条件或求职条件而约定的考察期。
【提示】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双方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 1.试用期期限的强制性规定
(1)试用期期限:最短1个月、最长6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 3个月~1年(不包括1年) 1年(包括1年)~3年(不包括3年) 3年以上(包括3年)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 试用期 不得超过1个月 不得超过2个月 不得超过6个月 【233网校会员中心】提供计算机、外语、资格类、学历类,会计类、建筑类、医学类、外贸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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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1】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要点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要点3】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2)用人单位违反试用期规定的责任: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例题·分析题】2008年,甲与某公司签订了1年期的劳动合同,合同规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80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为2000元。请问该试用期约定是否有效?
【解析】该试用期约定不能生效,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1年期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能超过2个月。如果甲已经履行了3个月的试用期,并在该3个月内只获得每月1800元的试用期工资,那么该公司应该以2000元的工资标准,对超过2个月法定试用期的另一个月予以赔偿,即赔偿差额200元(2000-1800=200)。
2.试用期工资的强制性规定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即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是指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者试用期满后的工资。 3.试用期内劳动合同的解除
(1)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①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③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⑥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⑦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⑧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服务期 1.服务期的含义
服务期是指劳动者因享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作出的劳动履行期限承诺。 【要点1】服务期没有统一的时间限定。
【要点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要点3】服务期与劳动合同一般期限在时间长度上不一致,前者一般长于后者;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的违约责任
(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2)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对劳动者培训出资,则无权要求劳动者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即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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