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认证制度及考试国际比较研究
Research on comparison of international teachers' qualification
certificate system and exam
海口经济学院 黄堃华 许鸿 李芳书
海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 编号QJY125040
摘要:教师资格制度是一个国家对教师职业实行的一种特定的职业许可制度,国际上许多国家对教师的从业资格标准都有严格的要求和法规,许多国家根据国情建立了各自的教师许可证考试制度和教师资格证认证制度。本文通过对国际教师资格证认证及考试的比较研究,试图探索及寻找国际上教师资格认证及考试制度与我国教师资格证认证及考试的不同与不足,学习他们的长处及经验,为更进一步规范我国教师资格证认证与考试的方式、制度及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及参考。
关键词:教师资格证 认证制度 考试 国际比较
Abstract: Teachers' qualification system is a specific professional licensing system
implemented by the state or state government, many countries in the world have strict rules on teachers' qualification standards, many countries has established the teacher license exam system or teaching certificate authentication system. Through the comparative study of the foreign teachers' qualification certification and examination, we try to find out the differences and deficiencies between Chinese teacher qualification certification and other countries` , learning the strengths and advanced experience of others, further standardizing the teachers' qualification certification and examination in ways and examination system and management.
Key words: Teachers' qualification certificate system exam in comparison with nations
认证制度,也被称为合格标准评定制度,是指由国家权威机构、政府或行业部门以及被认可的且值得充分信任的、独立于供应方和需求方的第三方机构,通过科学、客观、公正的鉴定、评估,用合格证书、通用标准或合格标志等形式,证明或认可某一产品或服务符合特定的标准或特定技术规范的制度。教师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是教师资格认证机构对申请各类教师资格的人员,按照一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核的制度。教师资格认证被认为是国际上通行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教育管理水平,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手段。各国在错综复杂的社会文化与教育现
实等条件与背景下,在各类教育理念与价值观的相互碰撞与影响下,其教师资格认证及考试也各具特色,本文力求通过对欧美发达国家的教师资格认证及考试制度的比较研究,探寻国际上教师资格认证制度自身建设、外在价值、功能定位及历史渊源,为我国现行教师资格认证与考试的进一步改革创新提供决策依据及参考,从而进一步提高我国教师的综合素质与实力,提高我国的教育、教学质量。
一、关于教师资格证制度
毋容置疑,教师资格是一个国家对专门对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者设定的从业标准和要求,教师资格认证标准规定了从事教师工作的人员所必须具备的从业条件。教师资格认证的基本目标就是确认教师的执教资格和任职能力,以确保在当今多元开放的教师师资培训环境下,教师具备应有的专业素养并不断得以提高及发展,世界上许多国家对教师的资格标准都有严格的规定,不少国家建立了教师许可证考试制度或教师资格证认证制度。世界各国对教师从业资格及标准的调控和规范一般通过两个途径实现:一是制定规范的标准、资格审查程序,进行资格认定;二是教师提供的职前职后培训、考评记录。虽然许多国家的授权实体要求教师资格申请人在获得教师证书之前需要有一定的学历资格及教学经历,但获得教师资格证的途径因国家、地区而异。
通过对国外教师资格证认证与考试的比较研究,吸取国外教师资格证认证、考试中对教师资格条件的要求及标准、教师资格准入等方面的研究,为我国现行教师资格认证与考试的进一步改革创新提供决策依据及参考,从而进一步提高我国教师的综合素质与水平,保证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不同的国家,教师资格获取的前提可能包括研究生教育证书(PGCE)教育专业研究生文凭(PGDE)和教育学士。下面我们对澳大利亚、英国、法国、加拿大等国家教师资格(不包括大学教师)认证及考试制度的共性要求及标准进行比较,并着重对美国的教师资格认证及考试要求及标准进行个性分析。
二、澳大利亚、英国、法国、加拿大等国家教师资格证认证及考试的共性比较
在澳大利亚,教师资格证的获取条件根据澳洲的各个不同的州情况,各有不同。公立学校由于受到政府资助,而私立学校受到的资助根据学生的数量,部分
来自联邦,部分来自私人企业。私立学校可以自由雇佣教师,对于是否拥有教师资格证并无严格规定,但实践中大多教师从业人员均要求具备教师资格相应的条件,如大学毕业文凭,学士学位或者硕士学位。澳洲的教师培训主要通过大学来完成,一般要求有一个四年制的学术和教学实践相结合的教育学学士(Bachelor of Education Degree),或者一个或以上专业领域的学士(Bachelor Degree)再加上1年或者2年的教学实践学习,例如教育文凭(Graduate Diploma in Education or teaching)或者1年半到2年教学本科(Bachelor of Teaching),才可以申请教师资格。近来,澳洲政府正在商定一个具有全国性标准的教师资格证登记认证制度。
在英国,作为教师必须获得Qualified Teacher Status(QTS)身份,并且获得General Teaching Council for England or the General Teaching Council for Wales的注册认可,获得QTS的方式很多,最普遍的方式是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再完成教育学的研究生教育即可。当然,还可通过获得专门的教育类学历及再在职教学培训获得。在获得上述资格证书后,申请人还必须通过一年的入职培训才可以申请成为注册登记教师。在威尔士,入职培训时间为两年,在这一到两年时间里这名教师将被称为NQT(Newly Qualified Teacher),学校必须为该教师提供让其完成相关培训的指导及各种必要的支持,当地教育部门也必须提供相关职业发展机会。
在法国,教师、教授都是国家公职服务人员,教师资格证的获取必须通过竞岗考试,考试不仅需要有大学文凭,还要参加一项称为IUFMs(University Institutes for Teachers Training)的培训。2010年以来,IUFMS培训改为教育学硕士考试。法国国民教师系统的服务分为六种:五种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包括:小学教师,他们必须通过CRPE考试;初中教师必须通过CAPES或CAPET考试;私立学校教师须通过CAFEP考试;职业中等教育的教师须通过CAPLP考试;体育教师须通过CAPEPS考试。高中教师必须具备硕士学位,并通过一项称为Agrégation的考试。在法国,教师资格不是终身制。
在加拿大,教师资格证的考试及认证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全国标准,各个省的情形都有所不同,有的省教师资格证的认证登记由当地省政府部门负责,而有些省份,教师资格证的登记是由当地的师范院校负责考试及颁发证书。总的来说,
本科大学资历加上1-2年的教育学学士学位是基本的要求。比如在Manitoba省,教师资格证是有一个称为Department of Education, Citizenship, and Youth - Professional Certification and Records Branch的机构负责颁发。作为教师必须具备教育学学士学位。许多学校在聘用教师时都要求应聘教师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及无孽童记录。有些甚至要求进行结核病检查。在极个别情况下,政府可能会给个别没有达到上述要求的申请者颁发一学年有效的临时教师资格证,但必须在得到教育部门的认可及学校的申请情况下。
在印度尼西亚,2007年成千上万的在职教师,无论是公立还是私立学校,参加全国性的教师资格考试,这一行动是印尼“教师、讲师法案2005”的实施结果,这一法案旨在促进教师的职业规范及提高教师待遇。从2007年开始,在印尼作为一名合格教师,首先必须拥有4年大学文凭,初中教师还要有两学期的教师资格培训经历,高中教师要通过一系列的相关培训项目。这两项培训是由印尼的35个教师资格认证中心负责执行,这35个教师资格认证中心大多在各个省会城市的师范类大学中设立,这些大学本身具有相关的教师资格培训课程,顺利完成这些教师资格认证培训的学生将获得一份“教育工作者”(Educator Certificate)证书,类似我国的教师资格证。
三、美国教师资格认证及考试制度、标准的个性分析
据以往学者的研究表明,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实行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的国家, 美国历史上第一个规范教师资格的教师证书法令是从1825年由俄亥俄州颁布的至今将近200年,美国的教师资格证书制度伴随着美国的教育改革发展而在各方面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从不成熟到逐渐成熟,由一般的职业准入规范到比较系统的专业发展规范。美国既是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也是教育最发达的国家之一,美国的教育改革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为世界各国的教育制度发展积累了非常丰富而宝贵的经验,其独特的发展道路为我们提供了典型的个案和可借鉴的具有指导意义的经验。
根据纽约大学东亚系何文潮博士的研究表明,美国政府教育部门要求所有
的公立学校教师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执照方可执教,其目的当然是保证教师的质量从而保证教学的质量。美国的教师执照要求显然跟中国的教师资格证有明显的不同,在我国教师资格认证是由教育部根据具体规定进行认证及考核获得,
而在美国是由各州教育厅制定相关标准。虽然各州的认证标准不同,但他们也有以下的共同特点:
(一)从幼儿园到高中,所有教师必须具备大学本科学士学位,该学位应是由州教育厅批准的具有相关学科教师资格认定的院系所授予的。
(二)从非教育院系获得学位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必须补齐州教育部门要求的教育课程和教师执照要求的有关专业的学分。
(三)所有的教师都必须通过教师执照考试。而且,部分教师还要根据自己所教课程、专业,通过全国或者州制定的各种级别统一考试,如Graduated licensing programs (i.e.,initial, Stage II ,Rank I, professional, provisional, etc.),特别是2002年联邦政府通过了《儿童平等教育法》(No Child Left Behind Law)后,各州都对教师执照的要求更严格了。没有教师资格认定的教师,现在都被取消执教资格,不得在公立学校任教。
美国大部分州把教师证书分为两类,主要是从教师资格的时效上分为临时或初级证(provisional/initial certificate)及永久或职业证书(permanent/professional certificate)两种。因此,美国的教师资格证书类别,因州而异,有的州只设一种,而某些州则有七种之多,采取两到三种的占大部分。在加利福尼亚州,教师资格认证从时间上共分五个阶段,即教师先后可获得五种不同的证书:1、大学毕业后参加的教师资格岗前培育课程结束后,准备任初级教师期间;2、初任教师完成实习后再参加第二阶段评估,以成为正式合格教师期间;3、合格教师准备取得担任另一学科合格教师资格期间;4、合格教师证书有效期限届满,准备换发新证书期间;5、合格教师转至其他州服务,准备具有在该州继续担任教职的资格期间。如只需要获得初级证书,只要满足上述的三个条件即可,但要获得永久教师资格证书,仍然需要通过教育学考试及所教领域的专业知识考试,而美国大部分州要求教师有2~5年的从教经验,并要求教师在规定时间内获得硕士学位,教师执教职业证书的年限一般5年。对教育学和专业教育法的课程的重视是美国教师职业教育的另一个值得注意的方面,教育学和教育法课程的学分往往占必修课总数的40%~50%。相比之下,专业课程(如物理教师需修的物理专业课,或经济学教师必修的经济学课程)只占到必修课中的1/4或1/3,而其他1/4或1/3的课程为其他人文学科课程,如物理、化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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