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防汛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项目公司建设的防汛安全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公司建设、工程各参建单位(含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各承包单位,下同)的防汛安全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根据本制度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国务院令第44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国电集生[2004]121号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防汛管理办法》
3 职责
3.1 项目公司总经理为现场防汛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领导防汛安全工作;安监部是防洪、防汛安全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工程建设的防洪、防汛安全管理工作。
3.2 项目公司工程部在工程管理过程中对防洪、防汛的技术和协调管理负责。 3.3 项目公司财务部负责为防洪、防汛管理所需的资金提供保障。 3.4 项目公司物资部在防洪、防汛前做好防汛物资的采购、存储工作。
3.5 项目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是工作范围内的防汛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防洪、防汛工作负领导责任。
3.6 项目监理部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防洪、防汛安全进行监督,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对其防洪、防汛安全监理工作负责。
3.7 各承包单位是各自现场的防洪、防汛管理的责任方,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是所承担的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防洪、防汛管理第一责任人。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工作方针
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
4.2 项目公司、项目监理部、各参见单位应成立防汛领导机构。并制定相应的防汛管理制度和防汛应急预案。做到有机构、有制度、有措施、有责任人。
4.3 项目公司安监部和相关单位防汛部门应加强与气象单位、防汛单位的联系,及时收集和掌握气象及水文变化的详细情况。
4.4 各防汛责任单位应储备并定期检查必要的防洪抢险器材、物资,如各种排水设施、排水泵(潜水泵)、供电线路,保证其能正常、可靠投用。
4.5 各防汛责任单位应认真落实各种防汛预案和抢险措施,建立防汛抢险队伍。
4.6 全面检查所辖责任区的排水系统,对明沟暗管进行清理疏通,保证现场的排涝系统畅通,防止施工现场浸(漫)水及水淹厂房基坑、桩孔等。
4.7 在雷雨季节应对高层建筑及高架施工机具的避雷装置进行检查,并对接地电阻进行测定。
4.8 在防汛期间,主动检查重点部位和危险部位的防汛措施执行情况和落实情况,提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4.9 在防汛期间,必须落实深基坑的防积水、高边坡的防垮塌以及建(构)筑物、大型起重机械、脚手架基础防积水、防沉降措施,加强检查、监测、维护及加固工作。
4.10 在防汛期间,落实用电线路、用电设备的防雨、防雷措施和施工材料、设备的防雨、防积水浸泡措施。
4.11 严格执行汛情、险情汇报制度和防汛值班制度、领导上岗到位制度。值班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发生汛情、险情时,责任单位领导必须现场指挥,并及时汇报防汛领导机构。
4.12 项目公司物资部应加强物资管理,对于不能浸水的配件、材料等物品应督促责任单位进行加高、加固处理或转运到安全区域,确保物资安全。
4.13 项目公司安监部应加强户外已安装设备(电气、热工设备设施)的防潮防湿检查,督促施工单位采取防范措施。
5 检查与考核
5.1 本制度所列管理任务,由项目公司安监部、监理单位检查与监督。 5.2 本制度执行情况的考核标准:《安全健康与文明施工奖惩实施细则》。
防汛设施管理登记表
项目编号: 编号: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名称 型号 参数 数量 设备状况 填报人: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百度搜索“77cn”或“免费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免费范文网,提供经典小说教育文库工程防汛管理制度在线全文阅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