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岗教师考核细则,特岗教师考核表
金社中心校(本部)特岗教师
考核细则
(一)考核目的。通过考核,加强特岗教师管理,使特岗教师尽快提高、不断完善、健康成长,成为优秀教师,三年后能顺利转为公办教师,为我县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考核原则。按照公开、透明、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为职业道德、出勤情况、工作态度、工作责任心、能力水平、教学常规、育人成果、教学效果、教学研究和成长提高等十个方面的情况。
(四)评分标准(100分)
1.职业道德(5分):根据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行考核记分。优秀(5分),良好(4分),合格(3分),基本合格(2分),不合格不给分。
2.出勤情况(5分):满勤(5分),一般(3分),请事假15天以上或缺席一周以上不给分。
3.工作态度(5分):工作充满热情,乐意接受工作任务,服从分工调配,优秀(5分),良好(4分),一般(3分),较差(2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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