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法作业答案及期末复习(选修课)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6、我国国家侵权赔偿的归责原则为_违法原则。 7、确定国家赔偿标准的原则主要有惩罚性原则、补偿性原则和抚慰性原则。我国的国家赔偿法基本采用_抚慰性原则。
8、行政赔偿请求人主要有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简答题:(每小题5分,共30分)
1、要求向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必须记载哪些事项 答:(1)受人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业)和住所;(2)请求权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应写明他们的名称、住所、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3)要求赔偿的理由和事实根据。(4)具体的请求;(5)赔偿义务机关;(6)提交申请的年月日。
2、简述国家行政机关行使追偿权,必须具备的条件。
答:必须具备两个条件(1)赔偿义务机关已向受损失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支付了赔偿金或返还了财产或恢复了原状;(2)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及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对加害行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
3、在我国有哪几种国家赔偿方式? 答:(1)金钱赔偿。即以货币支付的形式,在计算或估算损害程度后,给予受害者适当额度的赔偿。(2)恢复原状。是指负有赔偿义务的机关按照被 害人的愿望和要求恢复损害发生之前的原本状态。(3)返还财产。它是一种对财产所有权构成侵害后的赔偿方式。
4、法国行政赔偿制度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答:(1)行政主体赔偿责任的原则由判例产生;(2)行政赔偿由行政法院适用不同于民法规则的特殊规则予以处理,普通法院不得过问;(3)行政赔偿采用公务过错的概念(即公务活动不完善,有缺陷)打破了民事赔偿个人过错要领的桎梏;(4)采用无过错责任的范围在西方国家最广。
5、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答:(1)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欲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必须以行政机关先行处理为前提重要依据 (2)必须针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职权行为而起诉;(3)必须在行政处理结束后的3个月内提起,逾期不起诉,则其提起诉讼的权利归于消灭;(4)起诉人必须具有赔偿请求权;(5)侵权损害必须是由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造成的。
6、行政赔偿程序与刑事赔偿程序有什么区别? 答:行政赔偿程序与刑事赔偿程序虽然都是国家赔偿的程序,但两者的差别也是十分明显的。首先,在行政赔偿程序中,赔偿请求经赔偿义务机关处理后,请求人不服的,不需要再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请复议,而在刑事赔偿事赔偿程序中,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的行为不服的还不能够马上诉请法院解决,而必须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这道程序是行政赔偿所没有的。其次,行政赔偿请求人在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之后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决;而刑事赔偿请求人在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复议之后不能以赔偿义务机
关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作出司法判决,而只能申请法院就刑事赔偿问题通过特别程序而非一般的诉讼程序作出决定。再次,行政赔偿请求可以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时附带提起,此时不需要经过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而刑事赔偿请求毫无例外地必须向向赔偿义务机关提起。
四、论述题:(每题8分,共16分)
1、试比较国家赔偿方式与民事赔偿方式的异同。 答:国家赔偿与民事赔偿在赔偿的目的、侵权责任主体和赔偿义务主体、赔偿关系中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地位,侵权方承担赔偿责任的能力以及所侧重或称以之为主的赔偿方式等方面均有明显的不同。具体来讲:
第一,赔偿的根本目的不同。 第二,侵权责任主体及赔偿义务主体的范围不同。 第三,赔偿关系中当事人双方之间的地位不同。 在民事赔偿中基于民事法律关系的特点,当事人双方无论是公民之间、法人之间,抑或是公民与法人之间都是相对独立的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而在国家赔偿中,无论是行政赔偿,还是刑事赔偿,当事人双方所处的地位均是不对等的。
如在行政赔偿中,基于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侵权责任和赔偿义务方与受害人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双方之间并非平等的主体。同样地,在刑事赔偿中,一方是有权作出处罚行为的司法机关,而另一方则是被处罚的对象,也是十分显然的不对等关系。
第四,侵权责任方承担赔偿的能力不同。
在民事赔偿中,赔偿义务方是以自己所有财产承担赔偿的,在可能出现的巨额赔偿中形成无力赔偿的情况,有的可能造成企业申请破产然后进行有限赔偿,有的可能形成裁判机构不得不对负有赔偿义务方的公民以酌减或分期赔偿的情况。可见,民事赔偿中侵权责任方承担赔偿的能力是有限的。
第五,两种赔偿各自侧重的形式不同。
民法所奉行的损害赔偿原则,一般是恢复原状,除法律特殊规定外,凡因侵犯民事权利而致人损害的,均应恢复受害方损害发生前的原状。
国家赔偿大都以金钱赔偿为主,恢复原状为辅。 2、试述请求行政赔偿的要件。
答:1.请求人的赔偿请求必须是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其他任何机关均无权直接受理。
2.请求人必须具有请求权。 3.必须在法定期限内请求。
4.所提之赔偿请求必须是法律规定应该赔偿之损害范围或我国国家赔偿法对行政赔偿范围有明确规定的。
五、案例分析题:(14分)
2004年7月,某市发生特大洪灾,陈某乘机倒卖粮食,被该市某公安局抓到。在询问陈某之初,他不承认自己有倒卖粮食的行为,公安人员蔡某和秦某非常生气,认为陈某态度恶劣,于是对其拳打脚踢,并不时用警棍电击陈某。当时蔡某的朋友王某(某商场职员)也在场,王某看着蔡某和秦某用警棍很是过瘾,也想试一下如何使用,于是要求蔡某和秦某让他来代他们行使职权,"审问"陈某。蔡某和秦某将其警棍交给王某,王某在"代行职权"过程中,长时间电击陈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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