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监测能力备案申请及复核情况
单位名称 已取得备案级别 □无 □一级 □二级 取得时间: 的监测能力 项目 □无 □ 变形 □ 深层位移 □ 内力 □ 水位 □ 土(水)压力 □ 裂缝 □ 隆起 级别 □一级 □二级 现申请备案□变形 □深层位移 □内力 □水位 □土(水)压力 □裂缝 □隆起的监测能力 项目 □地下管线沉降与水平位移 □锚杆(土钉)应力和轴力 共同条件 □ 监测人员应是本单位在职职工(与本单位有合法的人事、工资及社会保险关系); □ 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土木工程专业的高级职称; □ 仪器设备应符合附件1的要求,并取得与监测能力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 一级具备的条件 □人员要求:相关单位培训考核合格的持证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者不少于5人,高级职称者不少于2人,岩土工程和测量方面的专业人员不少于4人,注册岩土工程师不少于1人; □ 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 □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基坑监测备案类检测资质或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或地基基础专项检测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沉降观测专项检测资质(或测量甲级资质)。 □ 应有近3年内独立承担5项一级安全等级或15项(其中5项二级以上)深基坑工程的监测经历。具备以下资质要求,并取得相应的计量认证证书。 二级具备的条件 □人员要求:相关单位培训考核合格的持证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者不少于4人,高级职称者不少于1人,岩土工程和测量方面的专业人员不少于3人; □ 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 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基坑监测备案类检测资质或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勘察专业类乙级资质(或地基基础专项检测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沉降观测专项检测资质(或测量乙级资质)。 □ 应有近3年内独立承担,5项二级安全等级或10项(其中5项二级以上)深基坑工程的监测经历。 审核人员: 年 月 日 现场复核 □监测点埋设 □过程监测 □阶段性报告 □报警上报 □监测方案执行 □监测点保护和损坏处理 复核人员: 年 月 日 经复核,同意该单位的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监测能力□ 一级 □ 二级备案申请。 备 案 意 见 监测项目为: □变形 □深层位移 □内力 □水位 □土(水)压力 □裂缝 □隆起 □地下管线沉降与水平位移 □锚杆(土钉)应力和轴力 负 责 人: 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公章) 年 月 日 注:1 在申请或同意备案的项目框内打“√”,在未申请或不同意备案的项目框内打“×”。
2 复核符合要求的打“√”,不符合要求的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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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具 备 的 条 件 复 核 附件3:
监督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案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 案意 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京市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监测方案备案表
建设单位及工程名称 基坑安全级别 监测单位 技 术 负责人 开挖深度 基坑面积 基坑周长 经备案的□ 一级 □ 二级 监测能力 □ 变形 □深层位移 □ 内力 □ 水位 □土(水)压力 □ 裂缝 □ 隆起 监测项目负责人 手 机 □ 混凝土 支撑类型 □ 钢结构 地下水控制 水平支撑层数 □ 井点降水 □ 集水明排 □ 截水 工程概况 □ 排桩 □ 地下连续墙 □ 水泥土墙 支护结构型式 □ 土层锚杆 □ 土钉支护 □ 放坡 止水帷幕型式 □ 地下连续墙 □ 深搅 □ 高压旋喷 基坑情况 (需专家论证的条件) 监测方案经过专家论证 设计要求 监测项目 □ 在深基坑周边1.5倍基坑开挖深度范围内有重点工程、文物等重要建筑(构筑)物及燃气、通讯等重要管线的;□ 深基坑离建(构)筑物距离小于3m的; □ 距离基坑边小于50m(开挖深度超过10m时, 5倍开挖深度范围)内有地铁工程的; □ 在开挖影响范围内有厚度超过10m的淤泥及淤泥质土,或有地下承压水且有砂土层容易导致2流砂及管涌等复杂地质环境条件的;□ 深基坑开挖深度大于15m或开挖面积大于20000m的;□ 支护、支撑、止水和降水等体系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一、二级基坑工程。 对周围环境进行过调查,现场已□ 是 □ 否 提供有效影响范围内的管线图 □ 是 □ 否 周围重要工程、地铁、地下管线等情况的描述 □变形 □深层位移 □内力 □水位 □土(水)压力 □裂缝 □隆起 监测周期 测点数量 测点的布臵 监测方法 及精度 监测频率 报警值 监测项目 支护圈梁或围檩(冠梁)水平位移、沉降 立柱变形 监测项目及内容 3 内力 地下管线沉降与水平位移 2围护结构深层水平位移 支护结构板墙内力 支护结构圈梁或围檩(冠梁)内力 锚杆应力和轴力 土钉的应力和轴力 支撑轴力 1变邻近房屋沉降、倾斜 形 基坑周围地表沉降 17
监测项目 坑外地下水 4 水位 监测项目及内6裂缝 容 地面超载状况 7基坑底部回弹和隆起 8 其他 姓 名 持证证号 仪器名称 规格、型号 拟定监测时间 坑内地下水 基坑渗漏水状况 5 水土压力 支护结构(板墙)土压力 孔隙水压力 邻近房屋裂缝 基坑周围地表裂缝 监测周期 测点数量 测点的布臵 监测方法 及精度 监测频率 报警值 监监 测人 员 测 仪器计 设 备 划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意见: 单位技术负责人 基坑设计单位(章) 年 月 日 意见: 项目负责人: 建设单位(章) 年 月 日 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单位(章) 年 月 日 各 方 意 见 意见: 单位技术负责人: 监测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 1、在选定的项目框内打“√”,在非选定的项目框内打“×”。
2、本监测方案应与建设单位和监测单位签定的合同所要求的监测方案一致。 3 、监测方案变更应重新进行备案。
4、监测方案经过专家论证的,应附专家论证意见。
5、遇有强降雨、报警、周边异常等情况,发生基坑坍塌、漏水、管涌及流砂等突发事件时,应采取负责人值班、加大监测频率等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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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基坑监测点隐蔽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布点项目 项目 序号 项目 监测单位 □变形 □深层位移 □内力 □水位 □土(水)压力 □裂缝 □隆起 布设方法 方案数量 实际数量 布设方法及保护措施 自查意见 自查人员 监理验收意见 验收人员 验收时间 注:1、隐蔽验收是指监测单位对监测元器件埋设过程进行的验收。验收内容:是否采用成品的监测元器件,数量是否与监测方案一致,标识是否清晰规范,保护措施是否可行等。
2、自查人员是指监测单位监测人员及技术负责人; 3、检查人员是指监理工程师及总监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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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监测项目及监测点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验收日期 验收结论 项目 点的布设 基坑变形 周边建筑、管线道路变形 深层位移 支撑等 内力 水位 水(土) 压力 裂缝 隆起 其他 验收意见: 意见: 标识 意见: 成品保护 意见: 初始数据 意见: 验收 监测单位技术负责人: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基坑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总包或基坑施工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本表是基坑开挖验收前责任主体各方对监测点的总体检查验收,是开挖条件验收的基本资料。
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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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点变更审批一览表 工程名称 项目 监测单位 变更的原因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测单位 单位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机构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监测设计 设计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注:变更原因是指测点损毁、出现异常、需要增加监测点、基坑支护设计变更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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