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特殊教育发展项目。科学规划特殊教育学校发展布局,改扩建和新建一批特殊教育学校。依据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标准和评估细则,全面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添置必要的教学、生活和康复训练设施,到2015年,全省特殊教育学校基本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保障师资培训经费,强化特殊教育师资培训工作。5.民族教育发展项目。加快推进全省义务教育阶段民族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2015年率先实现建设目标;定向培养民族学校“双语”和紧缺学科教师;实施民族中小学校长和骨干教师全员培训;加快推进少数民族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建设8—10所示范性民族普通高中、民族职业高中;扶持民族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实施10个世居少数民族文化教育基地建设。
6.职业教育示范建设项目。本着服务地方、服务产业和突出特色的原则,在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基础上,遴选30所左右学校建成国家级、遴选40所左右学校建成省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围绕“八大经济区”建设、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需求,在若干中心城市建设一批装备比较先进、设备对接产业、技术对接企业,具有教学、培训、鉴定、生产等多功能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
7.高等教育发展项目。深入实施《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强省建设规划》及其子计划,重点推进高水平大学、特色应用型本科、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和重点学科建设以及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卓越人才教育培养和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的全面实施。
8.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项目。在完善现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基础上,按照国家部署,实施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免除中等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费;把普通高中学生和研究生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9.教育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二期工程,为农村中小学配备计算机教室、教师备课室和班级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并接入互联网,2013年完成;实施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和数字化教学资源库建设工程,采取“资源超市”
等开放灵活的运行机制,融合各类学习网站、学习平台及学习资源,整合国内外优质资源和先进技术,建设“龙学网”,搭建全民现代化学习平台;实施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建设工程,建设一批数字化教学资源开发中心、课件制作中心、仿真实训示范教室和多媒体实训室,推进教学内容、方法、模式改革。
10.教育国际化建设项目。发挥地缘、历史和文化优势,引进优质资源,提高教育国际合作水平,把黑龙江建设成为我国面向东北亚教育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实施国际合作品牌建设计划,打造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做强中俄大学校长论坛,建设特色孔子学院,提升教育国际影响力与竞争力;实施留学龙江计划,调整教育支出结构,设立来华留学省政府奖学金,设立来华留学预科教育基地,全面提高教育对外服务能力。
11.教师队伍建设项目。加强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中小学校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建立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培养培训体系,推进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创新,形成学缘优化、结构合理、学科领军人才脱颖而出的龙江教师团队。设立农村教师岗位津贴,提高班主任津贴标准。实施“国培计划”、“启明计划”、“领雁计划”、“旗舰计划”、“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计划”、“高校教学名师计划”、“长江学者后备支持计划”、“新世纪创新人才计划”等22个教师队伍建设计划。
组织开展改革试点:
1.农村学前教育办园及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探索建立以公办为主体、民办为补充的农村学前教育办园体制和“以县为主、县乡共管”的农村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探索建立学前教育投入机制、师资保障和培训机制、幼儿园收费和运转机制以及保教指导机制等。
2.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试点。强化政府责任,突出教育行政部门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程中的统筹协调作用。着力解决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考试评价制度改革、课程体系建设、教学领域改革、规范办学行为、学生择校、大班额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完善县域内教育资源配置、校长和教师调配交流的长效机制。
3.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改革试点。探索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办学规律,建设一批综合高中类、高二分流类、艺体特长类、外语特色类、理科特色类、人文特色类、德育特色类、科技教育和创新教育类等多种类型示范群体。
4.职业教育整体改革试点。以政府统筹、校企合作、集团化办学为重点,探索部门、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的机制。开展中、高等职业院校农业专业课程衔接试点和农业高职支持中职校涉农专业建设试点;开展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规范化建设和课程改革试点;开展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试点。
5.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人才保障综合改革试点。针对农业现代化特别是实施两大平原农业综合开发试验区建设和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需要,进一步开发农村人力资源,培养各类实用技能型人才和新型农民。依托相关中、高等职业院校和农业高等院校,构建相互衔接的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和科技创新服务体系,有针对性地加强和调整相关学科专业建设,系统设计和实施涉农人才培养。
6.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围绕实施高教强省战略,进行拔尖创新人才、卓越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等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通过加强产学研用结合、人文社科基地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和创业教育基地建设,推进高校知识服务平台建设;通过建立高校分类指导服务体系、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实施特色应用型本科建设,进一步优化高等教育结构,突出办学特色。
7.实施“建立高校总会计师制度”、“建立高校学术不端行为监督查处机制”和“健全高校廉政风险防范机制”试点。
(六)加强组织领导
⒈加强和改善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发展全局,认真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进一步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教育工作新格局。要把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作为各级党委、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各级政府要定
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教育工作情况。建立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学校制度。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支持教育改革发展。
⒉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坚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武装党员干部,教育广大师生,努力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率先把教育系统党组织建设成为学习型党组织。健全各级各类学校党的组织、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牢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加强学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办学治校能力。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加大学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交流的力度。以高校党政干部为重点,开展教育行政机关、各级各类学校管理干部全员培训,按照政治家、教育家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过硬的教育管理队伍。加强教育宏观政策和发展战略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科学化水平。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⒊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深入开展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等创建活动,为师生创造安定有序、和谐融洽、充满活力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师生员工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加强安全教育和以人防、技防、物防为重点的学校安全管理,加强校园网络管理和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妥善处置各种事端。
实 施
《教育规划纲要》是21世纪我省第一个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涉及范围广、时间跨度大,任务重、要求高,必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贯彻实施《教育规划纲要》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要做好规划目标任务的分解、细化,对《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重大任务、改革重点实施目标管理,确保发展目标按时、高质量完成。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
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扎实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制定实施方案,完善配套措施。各地要围绕《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教育改革发展战略目标、主要任务、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等,研究制定本地区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措施,分阶段、有步骤地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配套政策和实施办法,尽快出台并组织实施。
完善考核办法,加强监督检查。把《教育规划纲要》实施纳入全省目标责任制管理,建立实施情况的监督、评估、问责与奖惩制度。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创造性地实施规划纲要。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积极树立推广先进典型。对执行不力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环境。广泛宣传《教育规划纲要》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广泛宣传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省的重要性、紧迫性,动员全党全社会进一步关心、支持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为《教育规划纲要》的实施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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