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演化关系。也可以这样说,科学的局限性,它归根结底还是思维意识的局限性。包括数学。在演化其系统关系上,连数学同样表现出在作用于意识规则,则发展意识规则所维于规则相承下的反应,而体现易理机制。而我们平时常常把科学与技术混淆,科学则是识而已,而技术则是用而已,技术的极限则限于物质本身与应用条件与环境的本身。而理论的极限,则限于思维意识认知与承于认知而发展其自相维下的局限。并且还会发生以维系其受成意识,并演化其相维于意识的认同。而发展其所维的传承关系。
同时也可以去纵观一下所有的物理学理论,即所有的理论皆是在物理现象与应承于物质自然现象上去作的,并以此去推理与应用于所作的理论与现象相符。但是所作的理论绝大多数皆不能推理物理现象产生的由来,但却可以部分解释。同时也可以看到,即基于相应关系而作的理论,它必然是可以部分相符的,其包括宗教与神学也是一样。并且这种不完备性关系是充斥于理论与整个学问领域的。当把所作的理论扩展到基础对象关系与大系统及历史发展过程上去的时候,理论也就开始出现缺陷并体现其发展的自然关系下的环节因素。
由于所有的观点与观念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它必然要作用到生命与社会环境的应用中去。而依河洛解析因素,这些就化的相承观念与观感皆会一同会演绎生命文明。谓之神
也者,妙万物而为言者也。也谓之就化。
天地自然是物性所产生,生命是物质结构组织体发展的系于其相维的组织效应的维系体,只是生命它似乎也一样的在演绎物性这种机制。而现象是本质的体现,本质就体现在现象之中,以现象去解析本质,而本质则化于现象之中,是以设卦象以尽情伪,即卦象皆是假的。以析本质而运用比拟,而所用的比拟与本质却千丝万缕。此者则为像,即像也者,象也。但不可明证为质。只是作用于理解与人世社会情由的反馈。
易经的数学解析手法,它与现时的数学观念是不同的,当然不能以现时的数学观点去看待,但它却几乎包涵了现时数学领域的所有方面。从形式上来说,它与微积分,矩阵,向量空间,集合论,拓朴,函数的关系非常密切,并皆产生交差。从河洛规则的解析手法上,其数理是没有完全不变的,它以一个一个集合演绎一个基数,以一个基数的分化应同构成基础组织关系而发展负载三系结构发展的皆同性,再行以组织分化而发展分化与协同的连续。以往复关系构成发散与递归的往复。并又形成集合范围的连续相应,向小与大两方面同时发展。后以的集合皆包涵前以的所有因素与发展后以相辅相成的组织协同相维机制。但不管是分还是集,所有的结构与载体皆保持着一个相同的运行机制。 并以上下相承而转化于互动相应下的上下相承。 <<说文>>在释易数曰:十
是数之小成,二三四皆积画,其余皆变化其体。其四分五裂的分化协同其相维发展的模式,以其基础的皆同性形成四系集合并以此而分,而体现以组织协同的往复相维关系而应承于五的数理概念,形成其上下相承的组织关系而体现基础数的概念,是谓天数五,地数五。即天数五是以皆同性相承下的分化关系,而地数五是协同相维的组织负载关系。即内在所有数皆不能以一的关系去理解。并以此而理于乾坤之义。用现代的数理观念却很难与其接轨,它导致我们对传统文化上数的哲学感观理解相当混乱,但它却是传统数理哲学观感的形成基础。后以相继之化的状态就是对传统文化与哲学理解的混乱。理论与解析手法的认知不明,导致在后以交接的认知上认识不清,它必然导致易理在后以的解说上繁杂与混乱相交。
在其数理演化基础上,不难发现一与二基本不是数理观念。一是以基础相承而言的整体之系而出现,二是以基础应同于相互所承度量的相互反馈关系而言,即二下之一皆相合,以分解的关系而理解二。即以对应等同而解其所承组织相合于互动对应下,以皆同性转化于互通的扩展与应同相维的往复,再作用于相互相对应的关系,简称1+1=2。
我们平时所言的数量,是基于其所承之量并作用于它的所承基础之量而设立数的单元概念,以数下所承之量并以量的集合而成数的相互相承关系,这一基本数理概念它也就包
涵了数学的基本哲学概念,如物理学上的普朗克常数,即必须对物理反应关系作出其基础单元的相承关系而立其数理基本关系的设臵。易数三的概念才是所承数的基础结构概念,因为三包涵了二的概念,那么理解二与三的关系时,它就涉及到双重标准。那么二又要作用于三的基础关系去理解。即三下之一皆相同。然后三合的每一个基础单元皆可二分与二合。以此作用于再行的基础互通而理解二。而二分与二合再行分解,此就是四的概念。即不论数分化为多么小。它必然包涵它更小的相合关系。那么此时,四就起到了组织范围的限制作用与分化相维下协同于相合的组织关系。即基础应同与协同相维的组织规则关系。以四的分化,它则又发展三与其基础单元的相合,再以四分而体现其无穷,三系就构成皆同性四分的往复界限与负载面的往复支撑关系。以四系的分合关系而体现其发散与递归,用此来勾划出操纵事物那无形的手。
并以此而应同于所系的基础对应等同的关系。即所承于基础下的皆同性,构成组织协同范围而发展三系的结构负载与往复支撑的关系,以应同与分化而作用于皆同性而发展负载相应的结构相维,构成与其序列相承之量,而作用于基础组织规则连续分化与应同递归的转化关系,形成几何级的量变发展。而所有数的基础与应承规则以四系相承而发展相合下的分化相应。以应同于相互的再对应等同于四合为一体之
系,自身而分并以展协同相维,以上下相承成为五的互通,构成所承范围的基础组织往复相维与支撑其往复平衡的效应体,谓四营而成易。并以此而体现易数的四时关系,它才成为易数演化机制的根本规则。并以其以对应关系的度量而现两仪。即以所维度量的对应等同于互动与等同的基础相应,而发展上下相承的互动相应与互动相维。五又谓从二,从爻,谓阴阳在天地之间交午也。那么反过来再去看二与三的关系,它也就不再是数的关系了。而是对应等同而发展所承组织基础的相应,与三系对应构成结构往复叠加下支撑的负载,以其等同的往复与分化的协同相应,再以基础的应同而相承于其应同之系构成四系往复协同相维的往复面的支撑与基础往复的束缚关系,又发展四分的互动相应与应同与协同的递归相维,那么,基础也就构成重重的往复支撑关系,在承于分化与应同相维的往复关系下,即二的关系它还是在发展二的等同关系,即四就把二分解。以分解与相合,构成四系分化相承于序列应同下往复发展的组织关系。那么简单的说,天数五可以表示为三的二次方,谓乾元用九,地数五可以表示为二的三次方,以基础叠加三系的应同往复相维而谓坤元用六。坤用六而不用八的原因是,以二的三次方作用于分化又协同相维的关系下,则以协同的上下相应作用于基础的往复相维构成其组织范围相承关系的不变化,那么在解析其分解发展的方式上,它也就不能体现出变化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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