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第11条 实现“城乡和谐发展、节约集约用地”的总目标
着力加强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着力加强生态安全网络建设,着力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着力促进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全面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首都“三圈九田多中心”土地利用总格局的形成,实现“城乡和谐发展、节约集约用地”的土地利用总目标,为将北京建设成为“国家首都、国际城市、文化名城、宜居城市”提供土地资源保障。 第12条 严格落实各项用地调控指标
衔接《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要求,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因地制宜推动土地整理复垦,严格控制各项建设用地规模,不断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努力实现各项用地调控指标。
规划到2010年和2020年耕地保有量分别保持在2260平方公里(339万亩)和2147平方公里(322万亩)。确保1867平方公里(280万亩)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其中,规划近期(2006-2010年)本市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20万亩以内,确保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实现占补平衡。
规划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为3817平方公里,其中城乡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2700平方公里以内。继续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力度,有效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不断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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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土地利用的主要调控指标 单位:平方公里 规划指标 耕地保有量 基本农田面积 建设用地 其中:城乡建设用地 其中:城镇工矿用地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m/人) 22005年 2333 2333 3230 2396 1516 2010年 2260 1867 3480 2520 1685 120 2.73 2.13 1.33 1.33 2020年 2147 1867 3817 2700 1970 120 指标类别 约束性 约束性 预期性 约束性 预期性 约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约束性 约束性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 8
第三章 统筹城乡区域土地利用
第一节 建构首都土地利用总格局
第13条 划分四大土地利用区域
依据首都社会经济发展的区域功能定位要求,结合自然、生态条件、历史文化传承和行政区划等因素,按照“优化城区、强化郊区”的原则,划定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生态涵养发展区四大土地利用区域,因地制宜,分类引导和管制,保障首都社会、经济与环境的和谐发展。
专栏2:四类土地利用综合分区控制和引导要求 分区 范围 首都功能核心区 东城、西城、崇文、宣武 生态涵养发展区 昌平山区、门头沟区、海淀、朝阳、丰台、昌平平原、通州、顺义、房山山区、平谷区、怀石景山 大兴和房山平原 柔区、密云县、延庆县 用地类型以城镇建设用地为主,城市化水平较高。城镇用地的空间布局比较混乱,工业用地分散,居住和工业用地混杂,用地集约程度和利用效率不高。城镇用地增长迅速,但仍呈现非理性模式,对绿色空间的侵蚀严重,导致绿化隔离带的生态功能和景观美化功能下降,人居环境日益恶化 7.76% 该区域涵盖中关村科技园区核心区、奥林匹克中心区、北京商务中心区等重要功能区,是体现北京现代经济与国际交往功能的重要区域 农用地比重较大,其中以耕地为主,是北京基本农田保护的重点地区。但建设用地增长大量占用耕地,基本农田保护面临严峻挑战。建设用地呈快速增长趋势,其中主要是农村居民点和独立工矿用地,但内部结构不合理,居住用地面积比重过大。城镇建设用地布局分散,工业用地遍地开花,建筑密度低,土地利用效率不高 25.43% 北京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农业的主要载体,也是北京疏散城市中心区产业与人口的重要区域,是未来北京经济重心和未来城市发展的主要后备空间 城市功能拓展区 城市发展新区 居住用地、公用基础设施、行政办公等用地所占土地利份额较大。旧城用现状改造和历史文化与问题 名城保护对土地利用格局产生较大影响 土地利用以农用地为主,林果种植业比较发达,是北京林地和园地面积最大的地区。以工矿用地居多。风景区和名胜古迹众多,开展旅游的条件优越。水土流失问题,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也时有发生 面积 比例 0.56% 集中体现北京作为我国政治、文化中心功能,集中展现古都特色,是首都功能及“四个服务”的最主要载体 66.23% 是北京的生态屏障和水源保护地、自然人文景 观林立的旅游集中地、矿产资源丰富的资源开发区。是保障北京市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区域。重点发展生态农业、旅游休闲产业 功能 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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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条 构筑“三圈九田多中心”
针对首都土地利用的特点,结合“两轴-两带-多中心”的城市空间结构,着力构建首都“三圈九田多中心”的土地利用总格局。
(1)三圈:指围绕城市中心区的三个“绿圈”,即以第一道绿化隔离带和第二道绿化隔离地区为主体的环城绿化隔离圈、以“九田”为基础的平原农田生态圈和以燕山、太行山山系为依托的山区生态屏障圈。
专栏3:各圈层土地利用管制规则 1、环城绿化隔离圈 2、平原农田生态圈 3、山区生态屏障圈 优先保障绿化用地,将基本农田纳入绿色空间体系,提升绿色空间体系的复合生态环境功能;严控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加强城乡结合部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挖潜。 集约建设新城和开发区,逐步腾退宅基地和工业大院,积极推进基本农田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整理。 严格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和历史文化遗迹,发展旅游休闲产业,适当配臵一定比例的低密度高档居住区。 (1)山前区 因地制宜建设郊野公园。 (2 )山区 积极开展山区小流域综合整治,加大矿山关停和生态修复力度,鼓励生态搬迁,适度发展生态友好型产业。 (2)九田:指位于大兴、通州、顺义、房山、延庆等区县内的九个规划基本农田集中分布区。
(3)多中心:指中心城、新城,以及其它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重要城市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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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统筹平原山区土地利用
第15条 优化首都功能核心区用地功能
(1)东城、西城、崇文、宣武四区构成首都功能核心区。本区域土地功能应突出首都土地利用特有的国家服务功能、公共服务功能,实现土地的发展载体功能、生态服务功能和景观美化功能的平衡,高度重视和保护本区域土地所承载的历史文化价值,维持土地利用的适当强度。
(2)优化首都功能核心区职能,建设高品位的文化名城和国家政治、文化中枢。疏导不适合在旧城内发展的城市职能,进一步疏散旧城区的居住人口;保障发展适合旧城传统空间特色的文化事业和旅游产业用地需要;充分挖掘和盘活存量土地,不断美化城市环境,满足城市生态环境改善、防灾避险、绿化美化和居民休闲、健身等功能需要;严格限制本区域地下水开采。 第16条 整合城市功能拓展区布局
(1)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四区构成城市功能拓展区。该区涵盖中关村科技园区核心区、奥林匹克中心区、北京商务中心区等重要区域,是体现北京现代经济与国际交往功能的重要区域。土地利用应保障载体功能,强化生态服务功能。其中,中心城周边地区要高度重视土地的生态服务功能和景观美化功能,协调土地开发利用与合理保护的关系。
(2)整合城市功能拓展区的各类用地。加强环中心城绿色空间建设,提升其在控制城市发展、休闲度假、生态服务等方面的功能。着重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加大工业园区、开发区集约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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