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一)
接收申请入党人 (党支部) ①入党人自愿向所在地党支部正式递交书面入党申请书→②党支部审查其入党条件和申请书内容(递交入党申请书后5年内未被发展入党的,应重新递交)→③党支部出具接收申请书回执(组织委员向申请人出具《接收入党申请书回执》并签名,申请入党时间以所填日期为准)→④谈话并公示(支部指定专人1个月内谈话,后向全体党员通报,公示7天以上,后向本人反馈情况)→⑤将申请入党人名单报乡镇党委备案。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党支部) 采取“两推一公示”方式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每村保持5名常数。①公开推荐有关事项(提前3天在村党务公开栏进行“四公开”,公开推荐条件、推荐人数、推荐程序和竞推人基本情况)→②党支部下达“两推”会议通知(提前1天通知党员、村民代表)→③召开“两推”会议民主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候选人→④审查公示(报乡镇党委审批在党务公开栏公示7天以上)→⑤召开支委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⑥报送乡镇党委审批,填写有关表格备案。 对异地发展党员,不符合《沂水县异地发展党员管理办法》规定的,不能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公推党员发展对象 推荐程序 ①宣布会议开始(支书主持,组织委员记录)→②清点到会人数(工作人员清点,实到会党员达到应到会党员总人数的半数以上方可开会)→③宣布竞推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④通过推荐办法→⑤通过监票人、计票人名单→⑥投票推荐(查票箱、发票、讲票、写票投票、宣布投票结果)→⑦计票(宣布计票结果)→⑧宣布党员发展对象名单(党员同意票达到应到会总人数的半数以上有效,按得票数由高到低确定)。 “两推”入党积极分子 推荐程序 ①宣布会议开始(支书主持,组织委员记录)→②清点到会人数(工作人员清点,实到会党员、村民代表分别达到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方可开会[到会村民代表是党员的,计入党员到会人数,村民代表总数相应减少])→③宣布竞推申请入党人名单→④通过推荐办法→⑤通过监票人、计票人名单→⑥投票推荐(查票箱、发票、讲票、写票投票、宣布投票结果)→⑦计票(宣布计票结果)→⑧宣布入党积极分子候选人名单(党员、村民代表同意票分别达到应到会总人数的半数以上有效,按得票数由高到低确定)。 1 2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 (党支部、党小组、培养人) 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培养教育和考察期1年以上。①确定培养联系人(支部指定2名正式党员担任,向党内公布;定期联系每季度不能少于1次)→②编入党小组(联系每季度不能少于1次)→③递交自传及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向党支部、党小组、培养人递交自传,每季度不少于1次思想汇报)→④经常性教育培训(每年参加乡镇培训2次以上)→⑤考察写实(党支部每半年1次民主测评,每半年1次考察写实,填写《培养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写实簿》)。 集中培训发展对象 (乡镇党委) 1、培训时间。时间一般为5-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 2、培训方式。以乡镇党校为主阵地,由乡镇党委具体组织,县委组织部负责业务指导。 3、培训考核。培训结束时,要组织测试或考核,合格的,发放《党员培训合格证》。测试或考核不合格,或没有经过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 (党支部) 党支部负责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一人一袋,支部组织委员保管。材料包括:①入党申请书;②培养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写实簿;③自传;④思想汇报;⑤入党积极分子信息登记表;⑥申请入党人公示情况;⑦“两推一公示”有关材料;⑧其他材料。 3 确定党员发展对象 (党支部) 公推公示票决确定党员发展对象。①公开推荐有关事项(提前3天在公开栏进行“四公开”,公开推荐条件、推荐人数、推荐程序和竞推人基本情况)→②党支部下达“公推”会议通知(提前1天通知党员)→③召开“公推”会议民主推荐发展对象→④审查公示(报乡镇党委审批在党务公开栏公示7天以上)→⑤召开支委会确定发展对象→⑥报送乡镇党委审批。 对异地发展党员,不符合《沂水县异地发展党员管理办法》规定的,不能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
4 确定入党介绍人 (发展对象、党支部) 入党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党支部应告知本人确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由党组织指定的,要经发展对象本人同意,不应硬性指派。一般情况下,1名正式党员不能同时担任2名以上发展对象入党介绍人。 58 6 - 21 -
政治审查发展对象 (党支部) 1、政审内容和方法。本人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计生、综治、遵纪守法等。与本人谈话,查阅本人档案和相关档案材料,函调或外调。 2、政审要求。对异地发展党员的,按《沂水县异地发展党员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办理。政审结束,形成政审报告,如实填写《计划生育证明审查表》。 3、政审注意问题。党支部选派两名正式党员参加政审。未经政审的,不能发展入党。 7 农村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二)
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 1、征求意见方式。结合上级党组织对发展对象预审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开座谈会、民意测评、张榜公示、会议宣布等方式一并进行。 2、异地发展党员。按《沂水县异地发展党员管理办法》规定征求意见。 3、查处反映问题。查无实据或与事实不符,不影响发展;问题较重难以查实或有一定问题,应暂缓发展;问题较重属实,应不予发展。 8
报上级党委预审考察 (乡镇党委、县委组员办) ①审材料。乡镇党委组织委员审查所辖党支部上报发展对象材料是否手续齐全完备真实。②审程序。审查是否符合程序要求。③审违纪违法违规问题。④听意见摸成熟度。⑤写报告。根据预审考察情况,写出乡镇党委综合考察报告,作为审批依据。⑥填写预审考察表、领取志愿书登记表,报送县委组员办审查,合格后,发放《入党志愿书》。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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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介绍人、 支部组织委员) ①指导说明。党支部组织委员会同入党介绍人将《入党志愿书》的项目和注意事项解释清楚→②认真填写。发展对象本人按规定要求如实填写;本人填写确有困难,由党支部指定专人按口述内容代为填写。本人签名、摁手印,代笔的党员也要签名、摁手印,并注明本人不能亲笔填写的原因→③支部审查。审查填写是否合格。 预备党员入党宣誓 (乡镇党委) 乡镇党委组织实施。仪式程序:①宣布开始(全体人员起立,奏[唱]国际歌)→②党组织负责人致词→③宣读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名单→④宣誓(宣誓人持立正姿势,面向党旗,举右手握拳宣读; 党组织负责人逐句领读誓词,宣誓人跟读;领誓人读完誓词说“宣誓人”后,宣誓人分别报自己的姓名。)→⑤讲话(预备党员代表向党表决心;正式党员代表讲话;党组织负责人讲话。)→⑥ 奏《国歌》,散会。 - 22 -
10 讨论接收预备党员 (党支部) 1、召开支委会做好准备工作→2、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主要程序:①申请入党人汇报情况→②入党介绍人介绍情况并表明意见→③支委会介绍情况并提出意见→④党员讨论表决(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⑤申请入党人表态。 会议结束后,必须填写《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记实表》 支部大会表决有关规定 ①表决方式。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②会议表决的有效性。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会议方为有效;同意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有效,方可作出同意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③支部大会讨论两名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④入党介绍人不能投不赞成票或弃权票。⑤因故缺席的党员不可以委托他人表决。⑥因故缺席的党员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应统计在有效票数之内(填写支部大会决议应注明)。 11 预备党员教育考察 (教育联系人、党小组、党支部、、 乡镇党委) ①编入党小组,确定联系人(将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一般确定介绍人为联系人)→②定期听取汇报(预备党员每3个月向教育考察人、党小组或支部汇报一次情况,半年作一次书面总结)→③支部考评分析(半年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考评,写出书面意见,及时填入《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写实薄》)→④乡镇党委考察(乡镇党委在预备党员期满前进行一次考察谈话,作为按期转正的依据)。 上级党组织审查并派人谈话 (县委组织员或组织部门负责人或党委成员) ①将预备党员全部发展材料报县委组员办→②县委组员办认真审查材料,提出纠改补办意见,确定谈话时间→③谈话。县委组织部派人到乡镇党委再次审查申请人入党材料,确定谈话内容方式方法和谈话艺术,深度了解申请人素质,是否符合党员标准和发展党员程序,指出不足,提出要求→④提出谈话意见,指出乡镇党委发展党员工作优缺点和努力方向。 12 上级党组织审批 (县委组员办、乡镇党委) ①县委组员办提出审批建议。县委组员办集体研究,填写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向乡镇党委下达《接收预备党员考察意见通知》→②乡镇党委研究审批。乡镇党委集体研究审批预备党员(一般3个月内,特殊不超6个月,同时审批2人以上入党时必须逐个审查讨论表决),向所辖党支部下达《接收预备党员通知》,填写《入党志愿书》党委审批意见→③村支部党员大会宣布。村党支部接到审批通知后,3日内通知本人,并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宣布。 预备党员转正 (县委组员办、乡镇党委、党支部、党小组、教育联系人、预备党员) 1、 提出书面转正申请(预备期满前1个月内[最少半个月前])→2、党小组提出能否转正意见→3、党支部征求教育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4、支委会审查提出转正初步意见→5、预备党员转正公示(支部大会讨论转正前1个月,公示期7天以上)→6、报乡镇党委批准→7、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转正(乡镇党委派员到会指导)。主要程序:①申请转正预备党员汇报预备期表现并提出转正请求→②教育联系人、党小组、支部负责人介绍情况→③支部大会讨论票决并作出决议→④支书宣布票决结果及决议→⑤申请转正预备党员表明态度→8、支部将转正情况报乡镇党委→9、乡镇党委审核后报县委组员办→10、县委组员办审查,集体研究提出审批建议→11、乡镇党委集体研究审批→12、支书与本人谈话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13 14 15 16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流程图
党员申请,党组织审查同意(党员向所在单位及其党组织提出申请,党组织审查符合政策规定的应予以同意,及时办理;不符合的,做好解释,不予办理) 党支部开具党员转出介绍信 基层党委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查验凭证,且符合政策规定,应予以及时办理) 转往县外 级以上党 县委组织部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查验凭证,且符合政策规定,应予以及时办理) 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接收并下转介绍信(查验凭证,且符合政策规定,应予以及时办理) 接收单位基层党委接收并下转介绍信(查验凭证,且符合政策规定,应予以及时办理) 接收单位党支部接收介绍信 将回执联邮寄或传真回去 转往本县内的其他基层党委 转往同一党委内部的其它党支部 党员组织关系需经本级党委转接 - 23 -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填写使用说明与范例
一、《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填写使用说明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式三联,每联右上角的序号由转出地党组织填写。各联序号为5位阿拉伯数字,年2位,编号3位。
2、党员基本情况及党员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由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负责如实填写;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等相关信息,由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的上一级党委负责填写或刻制固定条章签印;落款处不填写转出地党组织名称,按照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权限,清晰加盖公章即可。填写党员姓名的横线上只能填写1个姓名,姓名后不标注“(壹名)、(乙名)”字样。第一、二联中的转出地和转入地填写基层党委名称,此后各级党委应填写与此相同的名称。跨县的填写到县,跨市的填写到市,依此类推。党费交纳截止日期用阿拉伯数字填写,与落款时间相差不能超过3个月。有效期跨省一般为90天,跨市一般为60天,跨县一般为30天,县内一般为15天。
3、回执联仅在转出党员组织关系和最终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的上一级基层党委之间使用,不层层回执。实行回执制度后,在全国范围内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权限不变。转出地党组织在收到接收地党组织的回执联后,将其粘贴在存根联的“贴回执联处”备查。
4、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实行回执制度,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在该党员未到接收地(单位)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前,负有管理责任。转出地基层党委应及时和转出组织关系而5个月内未收到回执联的党员取得联系,督促其尽快接转组织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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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填写范本
党 第 10xxx号 第 员 介 XXX(姓名与身份证一致) 同志系中共(预备/正式)党员, 一 绍 联
信 组织关系由XX省XX县XX镇(乡)XX村党支部 转到XX省XX县XX镇(乡)XX村党支部。存 2010年xx月xx日 根 (加盖骑缝章)
(贴回执联处)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第10xxx号
第
XXX组织部(党委) : 二
哈XXX(姓名与身份证一致) 同志(男/女), xx 岁, xx 族, 联 系中共(预备/正式)党员,身份证号码 (如实填写) , 由XX省XX县XX镇(乡)XX村党支部 去XX省XX县XX镇(乡)XX村党支部 , 请接转组织关系。该同志党费已交到(大写)贰零xx 年(大写)xx月。 (有效期(大写)天) (盖章) (小写)2010年xx(小写)月xx(小写)日 党员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010—8622XXX或1390999XXXX 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XX市XX县XX乡(镇)
联系电话:010—8622XXX 传真:010—8622XXX 邮编:8353XX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
第 号 XXX党委 : 第
XXX(姓名与身份证一致)同志的党员组织关系已转达我处,特此回复。 三
(盖章) 联
(小写)年(小写)月(小写)日 经办人:xxx 联系电话:0539-71xxxxx
注:回执联由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基层党委在接收党员后一个月内邮寄或传真至党员原所 在基层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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