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小心导电材料短接蓄电池正负端子。
d、连接电缆应尽可能短,电缆的大小规格,应根据系统使用的最大电流来选择。 e、安装前,应清理干净极柱上的灰尘和杂物,不准打开排气阀。
f、安装位置应有适当的通风,应避免由于阳光照射、取暖或其它热源造成电池的温差超过3℃,安装前应逐只检查电池有无损坏,电压是否正常。
g、调整均匀电池排放的间距,并注意极性的正确;紧固连接线时,不得给极柱产生应力。
(3)蓄电池运输中人力应充足,防止磕碰,严禁倒置,严禁重压及日晒雨淋,以免危及人身及设备安全,清除蓄电池槽表面污垢时,清洗外表面可用肥皂水、湿布、不应用干布、掸子进行清洁,否则因产生的静电可导致爆炸,也不能使用有机溶剂,对用合成树脂制作的槽,应用脂肪烃、酒精擦拭。
(4)将蓄电池外壳用酒精布擦洗干净,按照图纸设计的每排安装数量摆放蓄电池,要安装平稳、受力均匀,注意相邻电池正负极交替的正确性。
(5) 蓄电池之间用铜排连接,首先用细丝钢刷清除连接处氧化膜,用螺栓与极柱连在一起,根据连接的尺寸调整电池的间距。
(6)测量单个电池的水平高差及平直度。用电池底下垫加橡皮的方法微调电池的高度,并调整电池平直度,使达到质量要求:所有蓄电池高低一致,顶部误差≤3mm,侧面平直度误差≤3mm。
(7)给连接的联连螺栓处涂上导电膏,用厂家提供的专用内六方扳手紧固螺栓。 (8)做好电池的标号,应齐全、清晰。
(9)直流设备、外部电缆全部安装完后,方可准备充电。 (10)蓄电池组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a、蓄电池放置的平台、基架及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b、 蓄电池安装应平稳,间距均匀;同一排、列的蓄电池槽应高低一致、排列整齐。 c、连接条及抽头的接线应正确,接头连接部分应涂以电力复合脂,螺栓应紧固。 d、有抗震要求时,其抗震设施应符合有关规定,并牢固可靠。 5.2.4充电前准备:
(1)充电前再检查一遍连接条、母线及充电设备运行状况,电池组的绝缘应≥0.5MΩ,必须将电池组的正极接电源的正极,负极接电源的负极,由厂家专业服务人员现场指
导。
(2) 蓄电池的初充电及首次放电,应按生产厂家的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进行,不得过充过放。并符合下列要求:
a、初充电前应对蓄电池组及其连接条的连接情况进行检查。 b、充电期间,应保证电源可靠,不得随意中断。 (3)蓄电池的初充电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采用恒流充电法充电时,其最大电流不得超过制造厂规定的允许最大电流值。 b、采用恒压充电法充电时,其充电的起始电流不得超过允许最大电流值;单体电池的端电压不得超过2.4V。
(4)蓄电池充电时,严禁明火。
(5) 蓄电池的初充电结束时,充电容量应达到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 (6)蓄电池组首次放电终了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a、电池的最终电压应符合厂家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
b、不合格标注的电池的电压不得低于整组电池中单体电池的平均电压的2%。 c、电压不合格标准的蓄电池数量,不应超过该组电池总数量的5%。 5.2.5初充电:
(1)电池系统安装完毕,投入使用前对电池组进行均衡充电或补充电。 (2)均衡充电/补充电方法如下:
a、电池2.33V~2.35V/单体,电池充电时温度补偿系数为-5mV/℃/单体,计算电池充电压。
b、充电时间温度范围为20-25℃如果环境温度下降,则充电时间应适当增加,如果环境温度上升,充电时间应适当减小。
d、在充电过程中,要每1小时测量每个瓶子的温度、电压。每个充电阶段结束前必须测一次有关数据。
e、在充电过程中,蓄电池温度要控制在15—40℃范围内,最高不得超过50℃。一旦超过要求应减小充电电流或中断充电,采取降温措施。中断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蓄电池温度低于50℃时继续充电。在充电过程的其它时间不能随意中断充电。
f、在初充电的最后,电压为2.33—2.35V连续3小时保持稳定,即认为初充电结束。然后逐个测量蓄电池的电压。
(3)放电:
a、用10小时放电率、终电压1.87V、电流(180A或100A)放电。电流加于直流盘的放电电阻上放电,并随时调整放电电流的大小,使电流一直保持180A(或100A)。放电器柜上的电阻不够用时,用并联电阻的方法以提高放电电流。在放电期间周期性测量并记录每个蓄电池的电压、温度。当电压低于1.9V/单个时,每隔15分钟检查一次电压;当电压低于1.87V/个或已放电10小时而蓄电池单体电压未到1.87V时,放电结束。放电后每个电池与电池组平均电压差值应≤1.5%,电压不合格的电池数≤5%。
b、 最后计算蓄电池容量。将实际测量容量换算到25℃时的计算公式为: Ct C(25)= ──────── 1+K(t-25) 式中 C(25) 是基准温度(25℃)时蓄电池的放电容量,单位AH。 Ct 是实测t℃时蓄电池的放电容量,单位AH。 t 放电时的环境温度,单位℃。 K 温度补偿系数 K=0.008 c、蓄电池5秒和1分钟特定放电曲线 2.12.01.91.81.71.61.51.4120.55C10A0.25C10A2.5C10A2C10AC10A0.168C10A0.1C10A1.00.90.70.50.80.60.40.30.20.1454681020406024681020分钟小时MinuteHour d、电池容量与放电时间关系曲线 1.75V1.8V1.85V10090807060504030201000.512t,h345678910 5.2.6第二次充电: (1)蓄电池放电后应及时进行再充电。以0.1C10A—0.125C10A的恒电流对电池组充电,到电池单体平均电压上升到2.33—2.35v,改用2.33—2.35v/单体进行恒压充电直到电池充足电结束,各种参数达到要求为止。充电过程中每2h测量每个蓄电池的电压等有关参数。 (2)在充电过程中,温度要控制在0℃~35℃以下。若超过50℃,应中断充电,中断时间不超过4小时。在充电过程中不能随意中断充电。温度低于50℃时,继续充电。 (3)用上述方法进行充电,其充足电的判断依据:电压恒定情况下,充电末期连续三小时充电电流值不变。 首次放电完毕后,应按产品技术要求进行充电,间隔时间不宜超过10h。 5.2.7 蓄电池组在1次充、放循环内,当温度为25℃ 时,放电容量应不低于10h率放电容量的95%。
5.2.8 整个充、放电时期间,应按规定时间记录每个蓄电池的电压、电流,充、放电结束后,应绘制整组充放电特性曲线。
5.2.9 蓄电池充好电后,在移交运行前,应按产品的技术要求进行使用与维护。 5.2.10运行:
(1)采用单体电池的浮充电压为2.23V的运行方式,电池可不进行均衡充电。 (2)当浮充电压为2.23V,在短时大电流放电情况下,电压可能降到2.0V;但无负荷或者负荷很小时,单体电池的浮充电压必须为2.23V、电压瞬间上升至2.40V是允许的。
(3)浮充运行的电池当出现电压偏大,电池经常过放电、充电不足等异常现象时需进行均衡充电。
(4)浮充电压与温度关系为: U浮=2.230+(25-t) ×0.003 U浮—设置浮充电压 t—环境温度 5.2.11电池的维护:
(1)保持蓄电池室内清洁卫生。
(2)定期对电池测量总电压、浮充电流、室内环境温度,作好记录。
(3)逐个检查电池清洁度、端子的损伤及发热痕迹、外壳及盖的损坏或热痕迹。 (4)若经过温度校正两只以上电池电压低于2v,电池组需进行均衡充电。
(5)应注意电池槽不要直接接触烃类、油类等有机熔剂,可用酒精除去其表面污秽。 (6)定期对电池测量电压、温度,作好记录。 5.2.12直流及UPS盘柜的安装:
(1)盘柜在进入配电室前,先用记号笔在基础型钢上按照图纸的设计位置写好盘柜编号,然后根据盘柜顺序依次进盘;
(2)首先确定首盘位置,并找正,然后依次安装其余盘柜;
(3)盘柜安装时应在盘柜下方的支撑梁上垫上木板轻轻敲击,不能用榔头等铁件直接敲击盘柜及干式变外壳,且不得用力过大以免使盘柜或干式变外壳变形;
(4)盘与盘之间连接时,连接螺栓不宜过长,且应规格一致。
(5)盘柜用焊接的方式固定,焊缝不宜过长,一般为20-40mm,且四边焊接应牢固。焊缝应在盘体内侧,并把垫铁一并焊在型钢基础上。焊接后应对焊点做防锈处理,并补同色油漆;
(6)安装时不得随意在盘柜上开孔割洞,在盘顶上工作时应做好盘柜的保护工作; (7)安装工作结束后,应对盘柜及时进行清理,对掉漆的地方及时补漆,补漆时应用厂家的同色油漆;
(8) 盘柜底座应与基础连接牢固、导通良好,柜门上应有软铜导线明显可靠的接地; (9)盘柜与蓄电池安装完毕后,应有保护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及损坏;
(10)相邻两盘连接处的盘正面不得凹凸不平,平面度允许偏差应小于1mm,成列盘的盘间连接超过五处时、盘正面的平面偏差应小于5mm,盘柜安装的垂直度应小于1.5mm/m。
(11)盘柜间的连接间隙应小于2mm,相邻两盘顶部水平偏差应小于2mm,成列盘顶部的水平误差小于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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