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推进学校信息公开。一是扩大公立学校招生信息公开范围,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施教区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加强择校生招生的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做好公立幼儿园和初中招生政策的解读,严格执行中(高)考加分、高考保送、艺术特长等招生工作的实施办法、工作程序、入选标准以及资格结果等公示制度,所有获得中(高)考加分、高考保送资格的考生均实行严格的公示制度。二是加大公立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力度,推动公立学校公开预算决算信息,并细化公开至项级科目。三是扩大学校信息公开范围。
11、规范教育调解工作行为。扎实开展校园及周边矛盾纠纷排查,认真研究近些年校园及周边矛盾纠纷现状、特点及趋势,及时掌握重点区域动态情况。增强广大教育行政人员对调解工作的认识,提高全体教师工作中注意避免纠纷发生的意识。积极探索教育调解的有效途径和方式,邀请法制机构、人民法院对教育调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复杂、疑难的教育纠纷调解工作,不断提高调解水平。加强与人民法院、司法局、信访局等单位的协调配合,灵活运用多种调解方式,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12、完善信访服务体系。严格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和《省信访条例》要求,认真接待好每一批来访,阅办好每一件来信,规范转办、交办、督办程序。进一步完善信访问题定期梳理分析制度,定期梳理收集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分析预测。建立“365”教育智能化便民服务云平台,强化教育就是服务理念,以便民、利民、惠民为重点,推进网上信访信息公开,建立处理、跟踪、反馈和整改的工作机制。
2017年,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总的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市精神,紧紧把握“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基础作用”这个总要求,以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为总目标,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为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促进全民守法作出新贡献。
1、健全普法考核评估机制,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市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来抓,推动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推动落实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序列和列入中小学教学大纲,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保证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基本法治教育。会同党委宣传部门和文明办,把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指标,融入到文明县城、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等创建活动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
2、完善国家公职人员学法考法和法治宣传教育考核评价机制。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推动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必修课;推动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和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制度,努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增强领导干部对法律的敬畏之心。按照上级部署推动将国家公职人员学法考法情况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综合绩效考核。
3、培育法治信仰。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法律,弘扬法治精神,培育公民对法治的信仰,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制度,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推动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校)必修课。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从小抓起,健全完善学校法制副校长工作机制,开设法治课堂,使法治意识成为自觉和习惯。
4、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通过举办专题讲座、举办培训班和利用**电视台、**新闻网、法治**网、**司法局网站、**手机报等平台等形式,广泛开展四中全会《决定》的宣传学习,广泛宣传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宣传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成效,宣传党中央关于依法治国的新部署、新要求,宣传各乡镇各单位贯彻全会精神的新举措、新进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5、认真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深化“法律进乡村”,坚持开展送法下乡和5月全县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深化“法律进学校”,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和法制副校长队伍建设,开展9月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6、建立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运用新型平台开展法治宣传。协调党委宣传部门和广电部门,推动落实大众传媒的普法责任,推动公益法治宣传在公共场所的延伸覆盖,增强公益法治宣传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广泛运用新型平台开展法治宣传,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同时,创办微信、微博等新型平台开展法治宣传,积极与用户展开互动,致力打造迅捷便民、内容丰富、即时交流的微信公众账号,进一步拉近与用户的距离,让广大用户感受到法律“触”手可及。
7、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大力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优化成员结构,完善有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发挥讲师团在普法工作中的骨干作用。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有特色、有实效的活动。
8、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坚持群众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主体地位,把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到乡镇、村(社区)等基层。认真抓好**县法治文化广场、**县法治文化主题公园、调解和法治文化示范带、法治教育培训中心建设,精心组织“濂溪说法”活动。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特色文化、行业文化、乡村文化、企业文化的融合发展,丰富法治文化产品,因地制宜建设法治小广场、公园、长廊(路、街)、书屋等法治宣传阵地。
9、巩固普法阵地。继续在农村和城镇社区加快“四个一”即一个法治宣传栏、一所法制学(夜)校、一家法律书屋(阅览室)、一支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步伐。积极引导各乡镇、各部门在城镇主要街道、车站等大型公共场所设置固定的、长期性的法制宣传标牌和公益广告;充分发挥市民学校、农民夜校作用,努力形成覆盖城乡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加强流动普法阵地建设,利用法制宣传车、巡回法庭、横幅标语、宣传挂图、流动板报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0、深化法治创建活动。深化法治县、法治乡镇创建活动,认真做好全市第三批“民主法治五百示范工程”创建和推荐工作,切实提高全社会法治化水平。按照《全市“民主法治示范工程先进单位”动态管理办法》,加强对已授牌的“学法用法示范单位(机关)、“民主法治示范乡镇”、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诚信守法示范企业”、“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等示范单位的动态管理,认真总结“民主法治五百示范工程”创建工作经验,推进基层依法治理。
11、全面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贯彻落实市综治委《关于在全市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方案》(郴综委[**]20号)文件精神,在全县全面推行建立“一个行政村(社区)配备一名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满足基层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12、全面总结“六五”普法工作。认真总结“六五”普法工作经验,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推广经验做法。建设法治成果展览室,全面展示我县“六五”普法成果。认真做好全省、全市、全县“六五”普法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表彰推荐工作。
13、认真组织“六五”普法检查验收。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安排,结合实际制定全县“六五”普法检查验收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总结验收工作,查漏补缺,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决议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14、积极做好“七五”普法规划调研。在对各单位、部门、行业、基层的“六五”普法总结验收过程中,注重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查找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结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法治宣传教育的新定位、新任务和新要求,科学制订我县“七五”普法规划(草案)。
百度搜索“77cn”或“免费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免费范文网,提供经典小说教育文库2022年普法宣传方案(2)在线全文阅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