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
伦敦的雨
康xx(x坊市第一中学高二)
雾一样的雨丝从夕阳的影子里飘出来。
伦敦是极少下大雨的,但细密的雨丝也足以在不知不觉中湿透衣裳。就像这城中的人,城中的故事,渺小而平凡,看似不起眼,却又在不经意间拨动人的心弦。
我在伦敦的那段时间一直住在尼萨家中。这位老妇人个头小小的,金发碧眼,和蔼可亲,没有半点印象中欧洲人的高冷。第一次见面,她就对我们四个女孩极热情,无论如何一定要帮我们拿行李,仿佛非此不能表达她心中的欢迎一般。“你看,四个多漂亮的姑娘!”她逢人便说,脸上带着骄傲的表情。这是我第一次见识到英国人夸张的热情。
尼萨告诉我,她出生在塞浦路斯的一座小小农庄,她原本不是英国人。午后炫目的阳光下,草场和牛羊都镀上了一层金色。她时常骑着马在林子里散步,看着太阳从头顶落到林间,再落入地平线。就这样在牧场上度过了她的童年。“你在伦敦见不到那样的牧场,那样的草,那样的阳光,伦敦有的只是雨。”说起塞浦路斯,她脸上洋溢着骄傲的神情。那个远在千里之外的地中海上的小岛,是她这一生最牵挂的地方。
无拘无束的女孩终究不属于牧场。她十几岁时就来到伦敦,在恩菲尔德这个静谧的小镇安家落户,结婚生子,一住就是四十几年。我们住在街角的一座房子,小小的,却布置得很温馨,透过落地窗可以看到公路尽头的月亮。她就这么坐在窗边,一张一张地给我翻看着她的照片,她的七个孩子,她的孙子孙女。
孩子们的一颦一笑透过厚重的岁月浮现在眼前,笑闹声是如此真实。当时这个小小的家住着那么多的人,现在孩子们各自成家,不习惯冷清的尼萨于是养了很多的猫,又不停地接待像我这样的交换生。“我喜欢和孩子们待在一起。我家住过泰国人,日本人,新加坡人……”她说着,拿出一沓信给我看,指着上面的字“亲爱的英国妈妈”。幸福的人生,或许这就足够了。
故事到这里最是恰到好处,可命运从不放过捉弄任何一个人。
尼萨喜欢收集高脚杯,来自世界各地晶莹剔透的小杯子摆满了整个家。那天我问她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世界旅游,她云淡风轻地说:“我有癌症,两年前发现,就开始旅游了。”如果不是亲耳听到,谁会相信这个热爱生活的老人生命将要燃到尽头?
她在园子里侍弄花花草草,仿佛重塑了童话中的秘密花园;她和猫一起嬉戏打闹,脸上分明是孩童般的神情;她在厨房里琢磨每一道菜,哪怕是做过上百次的意大利面,也要把火候掌握到极致。“医生说我还有半年,到时候我的猫、我的花园交给谁照料呢?我还没想好……”她依然是那么轻松的语气,听起来却让人想哭。
或许对她来说,幸福不在于未来的长短,来过,爱过,如同雨中绽放的百合。无需风雨替花愁——这种豁达的洒脱更让人心疼。她在这背后经历过多少挣扎,流过多少泪,我可能永远不会知道,但她毅然向前的勇气,她留给世界的笑容,已成了每一个认识过她的人心中永不褪色的烙印。我想,这才是真正的活过吧。
这个家没有男主人——两个月前,一场车祸带走了尼萨精神上最后的寄托。她整夜整夜地坐在沙发上,因为那是她丈夫平时看报休息的地方。失去了经济支柱的家庭生活窘迫起来,靠着政府的救济金和儿女们从各地汇来的钱款,尼萨勉强维持着生活。冬天开不起暖气就裹紧被子,是这个家里常有的事。和我同住的三个女孩先后搬去了别的家庭,住着宽敞的大房间,喝上了奶油蘑菇汤。我没走,我觉得这方狭窄的阁楼才是最让我割舍不下的地方。虽然低矮处直不起腰,但可以看到猫在花园里穿梭跳跃,可以看到延伸到天边的小路和小路尽头的明月,可以安心地在淅淅沥沥的雨声中入睡,这是尼萨用爱筑起的最坚固的家。
我坐在桌前,回想着那座古老的城市。伦敦的雨似乎永远不会停,它洗涤着城市里的尘埃,
只留下热烈燃烧的生命,成为了这雨后湿漉漉的天空中最亮丽的色彩。
伦敦的雨,是世界为最热情的生命搭建的舞台。
篇2
北方、南方与我
苏xx(xx省武威第一中学高二)
“你喜欢甜粽还是咸粽?”这是每年端午节必答的题目之一。“甜枣咸肉粽。”又是一年端午佳节,我给出一个这样的答案。
我是沙漠的孩子。在腾格里沙漠和巴丹吉林沙漠长达数万年的拉锯战中,这里形成了一道小小的缝隙,叫作河西走廊。河西走廊东端有一座唐代的大城市,叫作凉州。
凉州,是我生命起源的地方。凉州的端午,不论男孩穿不穿虎头鞋,女孩戴不戴荷包,都要走出去“遛毛病”。只要走出去,就有绵延的祁连山和广阔的大沙漠。而儿时的我,最喜爱一个猛子扎进茫茫沙海的怀抱。
越野车刚刚停止低沉的嘶吼,孩子们便一个个跳下车,在沙子里打起滚来。不一会儿,像被丢进油锅的丸子,每个人都被沙子裏得全身金黄。
斟满了酒,摆开了面皮子,铺一张废报纸当坐垫。大人们的竞赛,便在划拳声中拉开了帷幕。对于沙漠里喝不醉人的说法,我始终表示怀疑,毕竟大半的酒实际上灌给了漫无边际的沙,是沙漠的酒量好才对。当大人们的竞赛如火如荼地进行时,我们孩子间的较量也暗潮涌动。我不说什么话,只是默默爬上依然坚挺的明代土城墙。
我猛地一蹬,人仿佛轻得像只蚂蚁。从我的脚掌间,非常清晰地感觉到来自每一粒沙的浮力。
妈妈们总是生气:“那么高,不怕摔疼!”沙漠从来是个不会乖乖恢复原形的海绵,而是一大块用来做大车轮子月饼的发面团。我一扑进沙里,便陷出一个人形。跌进发面团的小孩,只会呛得咳个不停,哪里会疼呢?只是当我们比试结束后,明长城的宽脑壳顶又秃了一角。在沙漠里,不管是引吭高歌,还是撒丫子狂奔,都无拘无束,自由自在。
在大西北念完三个月的书,半年的另一半里,我是珠江的伙伴。凤凰山上,普陀寺的僧人敲响了钟。凤凰山脚,我又回到了久别的前山河畔——我的家。
一觉睡到自然醒,慢吞吞地冲个凉。十点过后,一大家人去喝早茶。
落座后,第一件事自然是“啷碗”。管它九大簋,管它街边大排档,不啷碗,“周身唔聚财。”哇!摆开碗碟,右手执筷子,左手拎茶壶,筷头抵在茶杯底。壶嘴一歪,茶水便规规矩矩顺着筷子构成的通道滑入茶杯。待茶杯满了大半,好戏才刚刚开始。伴着手腕高频率抖动,筷身当当当敲在杯沿,筷头叮叮叮打在杯底,“叮叮当当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一行人,数十只筷,便是小型打击乐演奏会。啪,筷子横在旁边的碟上。第一回合,终!
抓起茶杯,抬起胳膊来个翻转,茶水仿佛不是液体,而是一条长长的带鱼,在半空中微微一晃动尾巴,就乖乖进了碗,不溅起一滴水花。不等第二回合的炫技结束,第三回合已无缝衔接上了。把茶杯倒扣入碗中一淘,再将碗中茶水涮一涮。最后倒进备好的大铁盆,这独属于
广东人的仪式便完成了。然后才轮到点单。
吃早茶的真谛,不在于品尝靓汤的鲜美、豉汁的味浓,也不在于纵享肠粉的细腻、蛋挞的柔滑,而在于享受与亲人闲聊的时光。因此,人们常说“叹茶”,粤语里“叹”有享受之意,“叹茶”表达的不仅是吃,更是表达享受早茶所代表的这种闲适且精致的生活方式。固然,随着时代发展,人们的生活节奏越来越快。但是,在今日,如此“叹茶”真的不合时宜了吗?快节奏发展真的无法避免地伴随着浮躁吗?
每个城市都有它与生俱来的气质,这种气质悄无声息地浸润着你。当西北与广府两种截然不同的气质碰撞在我的成长中时,它们的有机结合,尤其在饮食上显得格外有趣。西北家家喜炸油泼辣子,广东人人早餐爱吃布拉肠粉,于是我家餐桌上端上了油泼辣子拌肠粉;西北回民多,善烤馕,广东常烹白切鸡,于是我的饭盒里装上了馕夹白斩鸡。
一方水土一方人。海明威说过:“如果你足够幸运,年轻的时候在巴黎居住过,那么从此以后无论你走到哪里,巴黎都将一直跟着你。”沈从文是湘西凤凰人,在凤凰近二十年,早年的生活成为他生生不息的创作源泉,转化为他后来作品中观察社会的独特视角。虽说以地域来解释个人发展难免以偏概全,但倘若没有青年时期湘西风情的滋养,沈从文还是沈从文吗?
我出生于西北,面前的黄土地养成了我淳朴踏实的作风,背靠的茫茫沙漠又赋予了我磨不去的“狼性”,长年累月的沙尘暴磨砺出我的坚韧。我人生的一大部分,特别是童年,在珠江边度过。广东人是林语堂先生口中的“食蛇民族”,儿时的我,也渐渐沾上了这种未经驯服的野性。
白话讲:“我走先。”动词的提前,体现了广东人先做再说的行事风格。“敢为天下先。”我也大胆起来,敢于打破常规、创新超越,同时汲取南北方的养料。我成了一个融合多元质的独立个体,这就是:我敢作敢为,吃苦耐劳。
我喜欢标新立异,但稳重而不张扬。我爱甜粽,爱咸粽,更爱甜枣咸肉粽。
我爱北方,爱南方,也爱与众不同的我。
篇3
街市如诗
赵xx(xx省三门峡外国语高级中学高三)
晦涩难懂的历史,镌刻在街市角落的树荫里。记在三条落寞的街市,文字在街与街之间跃动;空格在市与市之间连接。沉浮的诗句,随着行走的脚步,一次又一次被揭开面纱。
我闯进一首祈祷诗
教堂在沉默
圣母笑着
眺望街市尽头的书房
青岛的街市似乎都宽阔得能摆满十四行诗,唯有圣母玛利亚大教堂广场向青岛书店延伸的那一条,在拥挤的商铺之间,略显忙碌。圣母玛利亚大教堂是典型的欧式礼堂,玻璃印花的房顶绘着《圣经》中某某章节的故事,平凡的窗下种着红色的玫瑰花。来到此地的人大多数是为了拍摄婚纱照,坐在青岛书店顶楼的台阁上,能看到街道上的新人和顽劣的孩童。这是一段很短的街市,可从教堂望到书店,看到一首修士的祈祷诗。远远的听到玩闹声,促着教堂的虔诚,乘了翅膀一般穿过书籍。捧着圣经的神父,商铺里忙碌的店员,书店里寄出明信片的旅客和为了婚纱照费心费力的新人们,都在祈祷;祈祷主的保佑;祈祷生意红火;祈祷对方的安然快乐心情能够共享;祈祷两个人的爱情能够长久。行在这条书店与教堂之间的街市,自然而然成为祈祷的角色;眺望这条书店与教堂之间的街市;理所应当成为一首祈祷诗。
我闯进一首古韵词
河流在嬉闹
桥梁泣着
眼泪落在遗忘的船舱。
凤凰的街市真的不算太多,景区里的一条邻着河,很独特。街市上挤着旅馆和饭店,都被辅以古香古色的门面,清一色儿的古式器具,给人一种穿越的感觉。我和父亲以及他朋友们一起来的这里,男人们在晚上喝酒胡侃,女人小孩便携手出去购买些有特色的小物件。我走到桥边,轻轻坐下,卖荷包的阿婶悄声提醒:“女娃可要小心些阿,莫要一头栽下去喽,废的船硬邦邦,都堆在桥下呢。”我讪讪缩回前探的身子,她却佝偻起身子,恍然来了一句“你看这条河,流的悄悄像死了一样。我小时候最想和哥哥们一起捕鱼,等我大了,河也坏了。”我看着又浅又慢的河,起身离开了那座桥。桥的对面实在是乱,或许这座桥,也快要被淘汰了吧。回到下蹋的酒店,父亲有些喝大了,开始念念有词,他从渔人变成打工的人,不知白天桥底的废船,是不是惊醒了他心里的少时记忆。酒过三旬,梦想爬出现实的枷锁。父亲的梦想,像一杯回味悠长的眺望。我恍然回顾这条街市,又是多少渔民梦想的寄望?他们早已走出了半生,归来的时候,河流似乎如旧忆中一般喧闹,归来仍是少年梦想。望着灯火通明的街市和承载记忆的河,梦想沉浮之间,我们都成了这首古韵词的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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