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依托培训机构,各学区、校(园)负责组织实施课堂教学实践活动。通过组建覆盖各学科、各学段的一线学科骨干教师为主体、信息技术理论与技术专家为支撑的培训专家团队,结合学科案例教学,强化情境体验,帮助教师更新教学设计理念,掌握信息技术应用手段,提升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二)实施步骤
1.2016.7月,开展集中培训。下发相关通知,组织开展校长、管理者和助学辅导教师集中培训,明确工作流程和任务。
2.2016.8月,参训人员报名、审核。对教师参训资格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教师在国培项目网络培训平台进行报名,并进行学员统计和编班等工作。
3.2016.8月-2016.11月,全员网络培训。诊断测评+网络研修+校本研修+课堂实践(包括统一组织送教下乡等线下集中研修活动和微课大赛、教学设计、晒课评课和课例征集等评优选先活动等);收集工作简报、工作小结和学情数据等。
4.2016.11-12月,评优选先。开展电话回访、问卷调查等实效性调研工作;评选优秀个人(管理员、助学辅导教师/工作坊坊主、学员)、先进学校。
5.2016.12月,总结评估。各学区、校(园)上报不少于3期的工作简报;收集本校优质生成性资源目录及光盘;上报教师线下教研评分表;总结2016年度提升工程整体工作,制作和分发结业证书,表彰先进个人和集体。
五、组织管理
(一)领导机构
区教体局成立“能力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人事股、教师专业发展中心、教研室、电教室共同承担,负责“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推进的规划及方案,统一安排、组织、管理、指导、协调我区“能力提升工程”教师培训和测评的具体实施,配备专门管理人员,制定我区管理制度,组织培训管理者、骨干培训者、教研员和中小学校长(园长)等开展相关专题培训,督查我区教师培训、测评过程和培训完成情况结果的运用,报送项目备案材料,协调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等。
(二)工作职责
1.人事股:负责将教师参加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情况纳入学区、校(园)评先选优、校(园)长评先选优、年度考核,教师评优晋级、职务评聘、骨干教师培养、名优教师申报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必备条件之一。
2.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培训方案、测评细则的制定,与上级部门、培训机构和各学区、校(园)培训事宜的衔接和培训学员信息的上报等工作,并将能力提升工程培训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
3.教研室:负责组织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示范课评选、教学技能比赛、优秀课例征集和督促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主动应用信息技术,形成浓郁的应用氛围。
4.电教室:负责组织各类参训学员网络注册和平台操作,教学课件制作、微课程、电子白板应用等多种形式的教学技能比赛和优质课案例资源征集活动,教师网络空间建设与应用评优等活动,充分发掘、推广应用成果,广泛动员教师和学生依托空间平台开展网络教研、在线研讨和空间互动,深入推进课堂教学改革。
5.各学区、校(园):负责培训教师的信息上报、督促教师培训、课堂教学实践评价和组织实施教师的测评工作。通过组建覆盖各学科、各学段的一线学科骨干教师为主体的测评团队,结合学科案例教学和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实际情况,完成测评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监督机制
1.中国教师研修网项目组提供平台实时监控服务,保证系统运行稳定,提供专业系统的各层次技术培训,保证各角色顺利使用平台,运用随机问题监控等技术手段,加强对学员研修过程的监管,制定专门的应急预案,对突发情况做到快速有效应对,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2.教体局将把教师参加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情况纳入对学校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将信息技术应用成效纳入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估、校长考评和教师绩效考核的指标体系。
(二)设备保证
1.电教室协助学校“三通两平台”建设,督促学校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为教师培训提供设备保证和技术支持。
2.各学区按照就近原则,负责安排辖区内已接通宽带网络的大规模学校(园)对口帮扶没有接通宽带网络的学校(园)教师完成培训任务。
(三)经费保障
“能力提升工程”培训经费由省级统筹安排,纳入“国培计划”经费管理。教师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联系方式
1.信息技术应用成果教学设计方案
2.信息技术应用成果+教学设计方案
3.信息技术应用成果教学设计方案语文
4.信息技术应用成果运用语文教学设计方案
5.信息技术应用成果(教学设计方案)
6.信息技术应用成果运用(教学设计方案)
7.信息技术环境下的教学设计学习心得
8.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研修计划
9.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总结心得
10.教学策略选择与信息技术融合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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