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货运源头企业,运管所共抽调20人,分别进驻政府公示的10家货运源头重点企业,其余公示的95家企业由各乡镇派人进驻,运管所各巡查站、队实施巡查监管。
三、 加强教育培训,规范治超行为
为提高治超执法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业务水平,规范源头治超行为,更好的履行治超职责。一是根据上级安排部署和工作实际,我所采取观看录相培训和面授辅导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学习培训工作。(一)6月22日,召开动员会议后,组织全体人员观看了省局法规处傅泽锋副处长对《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知识培训讲座录像。(二)6月23日,聘请原所领导刘建保对《条例》的重点条款、规范执法及源头治超等相关法规业务进行重点辅导,并组织讨论学习。使全体人员进一步理解和掌握了《条例》的精神实质,具有较强的操作性。(三)6月24日组织各站、队执法人员在局机关院内进行分组军训和执法手势演练。(四)6月25日—6月26日,各站队根据学习内容结合岗位职责实际,组织自学和讨论,消化学习内容,并每人撰写一篇学习培训自我总结。(五)培训学习结束后,6月27日上午对全体人员进行了考试测评。通过学习培训和教育,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和驻企业治超人员的业务水平,规范了源头治超行为。二是加强源头企业的治超培训,我所积极与乡镇政府联系,分别于8月5日、8月10日和9月16日在古城镇、襄陵镇、大邓乡政府会议室召开源头治超培训会议。会上,运管所所长王志军、分管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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