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生效的一部安全生产地方性规章
第十六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职责:
(一)建立健全库区范围内的风景名胜区安全生产保障制度,加强安全管理。
(二)配合制定库区范围内风景名胜区的事故应急救援和抢险工作预案。
(三)配合开展库区范围内风景名胜区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承办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 旅游部门职责:
(一)做好旅游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二)督促、检查库区水域旅游企业(包括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旅游景区景点等),打击、取缔非法旅行社,严禁旅游企业组织游客乘坐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船舶。
(三)指导、督促库区水域旅游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游客聚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配合旅游船舶沉船事故的救援和搜救工作。
(六)参与相关部门对库区水域发生的旅游事故调查工作。
(七)承办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电力监管部门职责:
(一)负责库区电力行业和大坝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二)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除事故隐患。
百度搜索“77cn”或“免费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免费范文网,提供经典小说教育文库贵州省大中型水库库区水域安全生产管理办法(10)在线全文阅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