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或者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
(2)发现他人持有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71、哪些机构有权没收、收缴假币?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公安机关和中国人民银行有权没收假人民币,办理货币存取款和外币兑换业务的金融机构可以收缴假币。除以上单位,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没收和收缴假币。 72、哪些金融机构可以鉴定货币真伪?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以及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可以进行货币真伪鉴定。 7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所禁止的损害人民币的行为有哪些? 答:(1)故意毁损人民币;
(2)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
(3)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人民币图样包括放大、缩小和同样大小的人民币图样; (4)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损害人民币的行为。
7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哪些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处罚? 答:(1)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
(2)装帧流通人民币和经营流通人民币,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3)故意毁损人民币;
(4)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
75、《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于何时起实施?简述其制定的目的和依据。
答:(1)《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于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2)制定的目的是规范对假币的收缴、鉴定行为,保护货币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3)制定的依据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
76、《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适用哪些范围?
答:《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适用于办理货币存取款和外币兑换业务的金融机构收缴假币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授权的鉴定机构鉴别货币真伪行为。
77、金融机构在办理业务时,发现假币应如何处理? 答:金融机构在办理业务时发现假币:
(1) 由该金融机构两名以上业务人员当面予以收缴; (2) 对假人民币纸币,应当面加盖“假币”字样的戳记;
(3) 对假外币纸币及各种假硬币,应当面以统一格式的专用袋加封, 封口处加盖“假币”字样戳记,并在专用袋上标明币种、券别、面额、张(枚)数、冠字号码、收缴人、复核人名单等细项;
(4) 收缴假币的金融机构向持有人出具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假 币收缴凭证》,并告知持有人如对被收缴的货币真伪有异议,可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申请鉴定; (5) 收缴的假币,不得再交予持有人。
78、金融机构在收缴假币过程中,应告知持有人具有哪些权利? 答:金融机构在收缴假币过程中,应告知持有人有如下权利:
(1)持币人如对被收缴的货币真伪有异议,可以在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申请鉴定;
(2)持币人对假币收缴的程序有异议,可以在6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79、金融机构办理假币收缴业务的人员应取得什么证书?
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办理假币收缴业务的人员应当取得《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
80、持有人若对被收缴货币的真伪有异议,应如何申请鉴定?
答:持有人若对被收缴货币的真伪有异议,可以自收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假币收缴凭证》直接或通过收缴单位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提出书面鉴定申请。
81、对盖有“假币”字样戳记的人民币纸币,经鉴定为真币的,应如何处理? 答:对盖有“假币”字样戳记的人民币纸币,经鉴定为真币的,由鉴定单位交收缴单位按照面额兑换完整券退还持有人,收回持有人的《假币收缴凭证》,盖有“假币”戳记的人民币按损伤人民币处理。
82、对盖有“假币”字样戳记的人民币纸币,经鉴定为假币的,应如何处理? 答:对盖有“假币”字样戳记的人民币纸币,经鉴定为假币的,由鉴定单位予以没收,并向收缴单位和持有人开具《货币真伪鉴定书》和《假币没收收据》。 83、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在复点清分金融机构解缴的回笼券时发现假人民币,应如何处理?
答: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在复点清分金融机构解缴的回笼款时发现假人民币,应经鉴定后予以没收,向解缴单位开具《假币没收收据》,并要求其补足等额人民币回笼款。
84、持有人在对金融机构作出的有关收缴或鉴定假币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异议时,应如何处理?
答:持有人在对金融机构作出的有关收缴或鉴定假币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异议时,可在收到《假币收缴凭证》或《货币真伪鉴定书》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向直接监管该金融机构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85、持有人在对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作出的有关鉴定假币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异
议时,应如何处理?
答:持有人在对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作出的有关鉴定假币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异议时,可以在收到《货币真伪鉴定书》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机构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86、鉴定机构在办理金融机构送检的人民币、外币真伪鉴定时,在程序上有何不同?
答:鉴定机构在办理金融机构送检的人民币、外币真伪鉴定时,在程序上有以下不同:
(1)对盖有“假币”字样戳记的人民币纸币,经鉴定为真币的,由鉴定单位交收缴单位按照面额兑换完整券退还持有人,收回持有人的《假币收缴凭证》,盖有“假币”戳记的人民币按损伤人民币处理;经鉴定为假币的,由鉴定单位予以没收,并向收缴单位和持有人开具《货币真伪鉴定书》和《假币没收收据》。 (2)对收缴的外币纸币及各种假硬币,经鉴定为真币的,由鉴定单位交收缴单位退还持有人,并收回《假币收缴凭证》。经鉴定为假币的,由鉴定单位将假币退回收缴单位依法收缴,并向收缴单位和持有人开具《货币真伪鉴定书》。 87、对于金融机构在假币收缴、鉴定过程中的哪些违规行为,人民银行将予以何种处罚?
答:金融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但尚未构成犯罪的,由中国人民银行给予警告、罚款,同时,责成金融机构对相关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1)发现假币而不收缴的;
(2)未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规定程序收缴假币的; (3)应向人民银行和公安机关报告而不报告的;
(4)截留或私自处理收缴的假币,或使已收缴的假币重新流入市场的。 88、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鉴定机如拒绝受理持有人、金融机构提出货币真伪鉴定申请,应给予何种处罚?
答: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鉴定机构如拒绝受理持有人、金融机构提出货币真伪鉴定申请,应给予以下处罚:
(1)涉及假人民币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对授权的鉴定机构处以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2)属于假外币的,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89、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人员违反哪些假币收缴鉴定规定,应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答:(1)不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规定程序鉴定假币的; (2)拒绝受理持有人、金融机构、授权的鉴定机构提出的货币真伪鉴定或再鉴定申请的;
(3)截留或私自处理鉴定、收缴、没收的假币,或使已收缴、没收的假币重新流入市场的。
90、金融机构在收缴假币过程中,遇到哪些情况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并提供有关线索?
答:(1)一次性发现假币人民币20张、枚(含20张、枚)以上,假外币10张、枚(含10张、枚)以上的;
(2)属于利用新的造假手段制造假币的; (3)有制造贩卖假币线索的;
(4)持有人不配合金融机构收缴行为的。
91、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不能无偿为公众兑换残缺、污损的人民币,挑剔残缺、污损人民币的,应给予何种处罚?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
92、《中国人民银行反假货币奖励办法》对奖励费用审批权限作了哪些规定?
百度搜索“77cn”或“免费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免费范文网,提供经典小说教育文库2015年人民币反假上岗考试习题库(简答题)(4)在线全文阅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