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卷烟销售公司文件
中烟销信〔2009〕64号
中国卷烟销售公司关于印发《地市级公司卷烟零售终端信息采集操作办法》的通知
各省级公司卷烟销售管理部门:
卷烟市场信息采集是建立现代卷烟营销体系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市场信息的采集、分析与利用驱动着需求预测、货源组织、货源供应和品牌培育等营销关键业务的开展,是订单供货的起点、工商协同营销的依据、把握市场的前提。各省级公司要精心组织、切实抓好地市级公司信息采集分析系统的建立工作,以指导卷烟销售管理及重点品牌培育。现将《地市级公司卷烟零售终端信息采集操作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省级公司要高度重视,统一组织,加强督导 省级公司卷烟销售管理部门要负起责任,把建立地市级零售终端信息采集网络作为当前营销工作的重点,统一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数据采集、分析与应用以地市级公司
为主体,但省级公司要对各地市的采集信息进行汇总分析,撰写分析报告,指导各地市的卷烟经营。
二、地市级公司要狠抓落实、加强管理
地市级公司要按照本办法要求,制定实施细则。一是要建立信息采集网络;二是要制定信息采集管理办法;三是要明确信息员工作规范,明确责任、健全机制、加强考核。有条件的地市级公司,可以采用零售终端设备进行数据采集,终端设备布点及采集内容要遵循本办法,同时可以考虑与网上订货业务有机结合。
三、地市级信息采集系统要与国家局的信息采集系统实现对接
国家局将开发一套相对成熟、完善的信息采集与分析软件,对于尚未建立信息采集系统的单位,可统一部署国家局的信息采集软件,也可按照本办法自行建设;对于目前已经建立起信息采集系统的单位,要在各自采集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本办法的要求进行改进完善。为便于实现与国家局的信息采集系统对接,对于自行建设和改进完善的单位,要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软件开发,或向国家局提供标准接口(具体标准见附件二),开放信息采集数据库,提供数据交换中间表的访问权限,实现数据的共享和无缝链接。对于以上三种建设方式,各省公司要统计本省各地市的建设方式,统一上报中国卷烟销售公司信息部。
四、要进一步加强信息的分析利用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采集数据的分析利用。地市级公司要
实现库存和价格预警监测,指导货源投放及品牌培育策略;省级公司要根据对各地市的信息汇总分析制定好销售需求预测和计划安排,真正实现以信息进行营销决策。同时,省级公司要将本省的市场信息监测报告上传至中国卷烟销售公司网站,实现信息共享。
五、时间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要求积极开展工作,明年年初,省级公司要制定好实施方案,地市级公司要制定好样本选点、信息员分配等实施细则,国家局将于明年4月份做好软件系统的部署和已有系统的对接工作,最终于明年上半年建立起覆盖各个地市的信息采集网络。
联系人:张海滨 电话:01063605508,13269279558 李念庆 电话:01063605391,13701133896 电子邮箱:xs-xx@tobacco.gov.cn
附件一:《地市级公司卷烟零售终端信息采集操作办法》 附件二:信息采集软件技术规范
二○○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主题词:卷烟 销售 信息 通知
中国卷烟销售公司信息部 2009年12月11日 打字:张海滨 校对:李念庆 (共印20份)
附件一:
地市级公司卷烟零售终端信息采集操作办法
建立零售终端市场信息采集、分析和应用机制,是行业提升市场化水平和整体营销水平的重要举措。地市级公司是零售终端信息采集的主体,要通过建立零售终端信息采集系统,形成以卷烟社会库存和价格为重点的终端信息采集长效机制,动态掌握卷烟市场情况,为工商企业提供重要的市场基础信息,为行业的经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一、如何建立信息采集网络
(一)确定信息采集点的数量及分布
各地市级公司根据市场实际选取1%以上具有代表性的零售客户作为库存信息和价格信息采集点。
根据2009年各区(县)公司销量占全市总销量的比重,结合各区(县)公司常驻人口占全市人口比重,再兼顾地理位置的均衡分布,确定各县公司信息点分布数量。具体信息点的分布应遵循以下原则:
1、要代表重点区域,以城区为主、城郊结合部为辅、农村为补充。城区:县城:农村的比例分配可参考5:3:2,也可根据当地实际自行设定。
2、要覆盖不同经营规模的各个业态。建议食杂店和便利店的比例应大于70%,烟酒店和小型超市的比例在20%左右,大型商场、超市和娱乐场所的比例在10%以下。
3、要选择守法经营,一年内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的零售户;零售户自愿作为烟草零售终端信息点,能够积极支持配合烟草公司工作;零售户的卷烟销量、结构在同类客户中有一定的代表性,能够反
映一定区域内、同业态类型的基本市场动态。
4、为保证采集数据的稳定,选择的零售户也要保证相对稳定,在近期内不能有停业风险;为便于采集数据的汇总分析,选择的零售户最好为每周订货一次的零售户。
(二)制定地市级《卷烟市场信息采集管理办法》
卷烟市场信息采集管理办法的制定可参考中烟销信〔2009〕10号文件。
1、网络的人员。各地市公司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明确卷烟市场信息采集员的选拔方式、资格条件和具体要求,明确信息员需要定期盘点库存、跟踪价格的零售客户数量和分布要求。原则上市场信息采集员由客户经理担当,我们建议每名信息员采集库存、价格信息的零售客户数量不超过5个,每名信息员每天盘点库存的零售户数不超过5个。
2、网络的管理。明确卷烟市场信息采集网络各级管理部门和管理职责。制定选拔和调整信息员的管理制度,将信息采集工作职责纳入到客户经理的工作职责中去。明确对各级管理部门的监督与考核机制。明确信息员采集信息的质量要求,相关的激励政策和约束机制,制订针对采集零售户的激励措施。信息员工作规范可参考中烟销信〔2009〕24号文件。
3、网络的运行。明确市场信息采集的内容、周期和方式。我们要求每周采集一次零售客户库存数据和市场价格数据,细化到各卷烟规格,库存数据的采集时间统一安排在对零售户送货的前一天。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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