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当代课程理论背景下的教师个体话语权(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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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师个体话语权与学生的主体性
当代课程理论认为,学生是完整的、能做抉择的自由人,是课程实施的主体。教师不仅要做到形式上的传道授业,更应该协助学生在自我认知中肯定自我价值、发掘生命意义,而不是越俎代庖,使学生被动地完成学习任务。教师首先应尊重学生作为学习认知个体的独特性,并通过自身生活经验和样式的分享指引他走上正确的人生道路。只有如此,才能避免如马丁?布伯所言的“物化”的教育,代之以“我-你”的新人际哲学,建立“启蒙”的相遇关系,从而达到师生对话的基础。教师作为课程核心和主体,在主张和行使个体话语权的时候,应该真诚地表明自己的价值观和道德观,而不只是提供一种知识理论上的绝对概念。教师通过个体话语权来传递和分享自己的生活状态,实现自我认同感,并达到师生关系的和谐状态。从这一点看,教师对自身的理解比对学科和学生的了解更为重要。教师既要理解课堂里的“我”,又要理解生活中的“我”,并将二者合二为一,达到教师角色的真实。而真实状态下的教师也总是愿意与学生分享自己的个人实践知识,经由教师的分享继而达成全体学生的共享。这种分享是基于学生的主体性并最终实现学生自主发展的重要途径。
总之,在当代课程理论的转向过程中,教师的课程核心地位不仅应该而且必须得到重新确立,而教师的个体话语权是教师作为课程核心地位的重要标志。教师个体话语权的实现,不仅是当代课程理论的要求,也是教育本质功能的完美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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