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为耕地。
二、实施废弃交通用地复垦
将已废弃交通用地纳入土地复垦范围,复垦后的土地收归当地政府,采取属地管理,并交给当地村集体和农民耕种,增加农民收入。
县域境内已废弃的原贵昆铁路,除部分改为公路或机耕路外,其余用地可复垦,计26.3公顷,涉及杨林、牛栏江两镇的11个村委会,复垦后变更为林地。 三、及时推进重大工程临时损毁地复垦
重大工程建设除永久性占地外,因工程需要还需占用临时用地。工程结束后,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由生产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最大限度地对临时用地进行复垦,使其恢复原状或变为宜农地,控制和减少对土地资源不必要的破坏,确保不欠旧账。
规划期内,全县重大工程较多,临时用地量大且具有不确定性。牛栏江滇池补水管线输水工程、清水海引水济昆工程等重大工程,预计需占用临时用地182.1公顷,待工程竣工后,应及时复垦并恢复利用。
第二节 适度开发宜农后备土地
适度开发宜农后备土地。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依据土地利用条件,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对适宜开发利用的地块,采取先进工程技术和生物措施,通过土地平整与改造、配套完善农田水利设施、修建田间道路、营造防护林等措施,增加有效耕地面积,逐步改善土壤环境,提高耕地质量。
规划期内,到2015年,土地开发目标为350.7公顷;到2020年,土地开发目标为584.5公顷。土地开发对象多为荒草地、裸地中的裸土地等。预计可新增耕地477.8公顷。新增耕地量能够满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开发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的要求。 一、合理选择土地开发最优区域
开展宜农后备资源适宜性评价,合理选择土地开发最优区域,充分挖掘后备资源开发潜力,增加耕地有效面积,全面提高耕地质量。嵩阳镇为县城所在地,可选择县城规划范围外、等别较高的现状农用地周边的未利用地开发为耕地;杨林镇定位为工业型城镇,不作为土地开发重点区域;牛栏江镇处于生态保护区,有绿色农副产品生产加工产业,可选择将部分未利用地开发为耕地;小街镇以农业为主,随着农业园区规模效益的带动,一些荒草地较适宜开发为耕地。 规划期内,嵩阳镇可开发宜农后备土地为292.1公顷,杨林镇为14.9公顷,牛栏江镇为192.6公顷,小街镇为85.0公顷。 二、因地制宜实施各类土地开发
根据不同类型土地资源的特性,因地制宜确定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的方向和程度,在此基础上实施开发利用。合理开发荒草地和裸地中的裸土地。对海拔较低、坡度较小、水源充足、土层较厚的地块,应优先考虑开发为耕地,其余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待开发地块最好能处于耕地集中区,开发成高等别耕地,能够形成连片耕地并纳入基本农田进行永久保护。位于县域坝子、山间盆地和河谷地带的地块,可优先考虑纳入土地开发范围。
全县适宜开发的荒草地面积521.7公顷,适宜开发的裸地面积62.8公顷。其中一等适宜178.8公顷,二等适宜250.0公顷,三等适宜155.8公顷。 三、协调土地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
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适度开发宜农土地的同时,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做到土地开发与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相协调,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土地开发不能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应当服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需要,尽可能选择坡度较小、生态条件较适宜的地区进行开发利用。要配套必要的保水保土措施,避免形成新的水土流失区。严格禁止在坡度超过25°的地区,尤其是水土流失严重地区进行开发。 第六章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
第一节 实施迁村并点,推进全域城镇化
结合嵩明县城镇总体规划及全域城镇化的战略部署,加强全县中心村的建设,以“整村推进”稳步推动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包括了袁家、李官、龙堡、海潮等在内的24个中心村及迁村并点
安置区建设,合理布局城镇发展空间,构筑涵盖坝区、山区、半山区的现代农业发展格局,形成“一城、两片、三园区”的城镇体系布局。
根据嵩明县二调详查数据,逐村统计农村居民点整理的实现潜力,确定2015年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为2880.4公顷,新增耕地1509.8公顷,到2020年,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为3440.3公顷,新增耕地1815.0公顷。重点完善中心村道路、上下水、垃圾清运、文体设施等在内的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全县经济实力和村民意愿,可以先易后难逐步推进,对于偏远山区居住条件特别差的农村,以及城乡结合部快速发展的农村可以先行;以务农为主,农民生活条件比较便利的村庄,可以在先行先试的基础上逐步实施。 第二节 开展增减挂钩,优化城乡用地布局
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抓手,加快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通过城乡要素的互动,统筹解决整治资金需求。首先严格控制挂钩试点范围和规模,以点带面,有序推进,制定科学合理的挂钩规划实施方案;挂钩试点要在充分保护耕地和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合理补偿与安置搬迁农户,增加农民就业和收入来源,促进农村和谐稳定;按照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要求,土地收益应主要用于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等。
按照“政府引导、公众参与、先易后难,逐步实施”的原则,优先选择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工作基础较好的地区实施增减挂钩。规划期内,逐步实施6个建新区、17个安置区、59个拆旧区(村/居委会)的挂钩试点。规划到2015年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为1200公顷,新增耕地800公顷,到2020年,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为2100公顷,新增耕地1200公顷。
结合迁村并点工程,分步骤实施嵩阳空港新城北城东南片区、回辉片区、东北街片区、山脚片区、小街墩白、牛栏江小新街等17个安置区建设。安置区建设面积预计达1500公顷,共需安置农户5.4万户,农民22.4万人。加快县城、杨林工业园区及职教基地功能区建设,推进县城住宅区、长松园片区商贸旅游设施、杨桥与小街大型交易市场等6个建新区开发。规划建新面积约600公顷,预计建新区需占用一般农田面积400公顷,涉及农户1.8万户,农民7万人。按照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的要求,积极推进拆旧区农民补偿安置与农村居民点的复垦。拆旧区范围涵盖倚伴、李官、水海等59个村庄,共需复垦村庄用地2100公顷,
第三节 完善公共设施,促进新农村建设
——完善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通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配置往中心村延伸,提高中心村对其他村庄的辐射带动作用,提高基础设施的利用效率。加快发展城乡公交,做好村容村貌整治工作,推进农村能源建设,加大沼气、节能改造力度,加强村内道路、供水、排水、垃圾收集以及医疗文体设施的规划与建设,改善农村居民的人居环境和生活质量。
——加强农业现代化建设。政府要积极引导农民参与农业现代化的股权分配方式,加快土地流转,鼓励种植大户和种植公司在农业种植技术、农产品销售市场等方面发挥龙头作用,形成龙头公司+基地+农户的种植模式,提高农民掌握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和了解市场信息,打造现代农业的新技术和新产品,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 ——稳步推进农业人口转移。“十二五”是农民向城镇集中的重要时期。建立有利于农村人口转化为城镇人口的制度和机制,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和移民人口向县城、各区片有序转移,出台户籍变更、就业援助、技能培训、社会保障等配套政策,加大引导和扶持力度,提高农民的职业技能和创收能力,千方百计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重视乡村文化建设。监督并完善村组干部选任机制,公平合理配备村组领导班子。积极策划并鼓励各村开展各类文化娱乐活动,形成积极向上、幸福安乐的农村文化氛围。加强村庄重点文物保护,对李官村等一些有历史价值的建筑和文物,应重点给予保护,注重村庄文化的传承。支持少数民族优秀文化发掘、保护、传承、发展和创新。 第七章 城镇建设用地整治
坚持节约优先原则,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强城镇闲散用地整合,鼓励低效用地增容改造和深度开发。实施全域城镇化战略,推进旧集镇、城中村改造和产业更新,引导工业向园区集聚,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拓展城镇发展新空间,营造良好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提升土地资产
价值。
规划期内,到2015年,城镇建设用地整治目标为129.3公顷;到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整治目标为172.4公顷。节余指标172.4公顷,存量指标用于保障嵩明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一节 积极开展旧集镇改造
积极开展旧集镇改造。重点做好基础设施落后、人居环境恶劣、畸零细碎或与城镇功能定位不符的区域的更新改造,强化改造区域配套设施。通过存量用地挖潜、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措施,拓展城镇发展新空间。
嵩阳镇是县城所在地,定位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现状建成区内应重点做好危旧居民区、棚户区、与县城功能定位不符区域的更新改造,整合闲散用地,挖潜低效用地,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县城土地资产价值。
杨林镇是县域次中心,定位为新型工业城镇。集镇改造应重点整合闲散用地,并延续历史街区文脉,提升集镇文化品质和人居环境。
牛栏江镇是农业乡镇,未来东部交通枢纽。集镇改造应重点加强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提高镇区人居环境,为城镇发展提供基础支撑。
小街镇是农业乡镇,全县粮食生产和花卉基地。集镇改造应重点挖潜低效用地,提高镇区土地利用综合效益。
规划期内,通过内部挖潜,可整治集镇用地62.4公顷,其中嵩阳镇53.5公顷,小街镇8.9公顷。 第二节 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
有计划有步骤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遏制城中村现象的扩大,分时序整治城镇规划区内的村庄,引导居民向建成区集聚,为县城发展留足后备空间。完善城中村整治配套政策,加强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建设,切实改善城中村人居环境。
全县城中村改造集中在县城规划区内,即嵩阳镇境内。位于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村庄,未来将融入到城镇发展之中,就地城镇化,村庄用地作为存量用地转化为城镇用地,村民转变为城镇居民。通过将现状城镇建成区内的村庄及周边村庄一同纳入城中村改造范畴,可整治城中村60公顷。
第三节 加快工业园区产业改造与更新
加快工业园区产业改造与更新。加强工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营造投资环境,引导工业向园区集聚,提高工业用地综合效益。建立项目准入制度,制定合理的产业用地政策,积极发挥价格手段和用地标准的调控作用,淘汰效益低、占地多、污染高的旧产业。建立产业发展的协调有序机制,科学配置不同类型和不同规模的企业用地,实现产业发展整体协同,提升产业结构的整体功能。
对现有乡镇工业区进行迁并调整,以“迁并”为主要导向。加快工业向园区集中、建设用地向园区集中、生产要素向园区集中,构筑以杨林工业园区为中心,小街非公经济园区、花窝工业经济聚集区为补充的工业生产力空间格局,形成特色鲜明、功能各异的工业片区。
工业园区应增加工业用地建筑密度,提高工业用地效率,将现状工业建成区内的村庄及周边村庄一同纳入工业用地改造范畴,可整治50公顷。 第八章 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和重大工程 第一节 土地综合整治重点区域
一、农业示范园带动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重点区
本区是带动嵩明农业发展水平提升,形成具有全省乃至全国影响力农业园区的龙头,是嵩明实现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由产量农业向产值农业转变的核心。
该区总面积17426公顷,约占全县国土面积的20%;其中耕地8350.9公顷,约占全县耕地面积的30%,全县35%的水田聚集于此。该区域耕地集中连片,农业生产条件较好,依托高效示范农业园区,具备建设高标准、永久基本农田的条件;区域土地整治以农田整理为主,新增耕地潜力预计达到400公顷。近期,应加快农业园区核心区重大工程建设,促进农业园区规划范围内村庄适度集中搬迁。
二、杨林工业园拓展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区
本区总面积9621.3公顷,约占全县国土面积的11%,其中,耕地总面积5050.9公顷,占全县耕地面积的16%。面向空港新城建设,按照全域城镇化试点工作要求,该区要加快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步伐,加大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力度,按照城镇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加快农民新居建设。该区域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预计达到250公顷,农田整理新增耕地潜力在200-300公顷。 三、牛栏江生态保护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区
本区是嵩明县重要农产品生产区,也是牛栏江生态保护工程核心区域。区域总面积15012.6公顷,占全县国土面积的18%,耕地面积6498.6公顷,占全县耕地面积的21%。利用区域生态条件较好的优势,抓住实施牛栏江生态保护工程机遇,化限制工业发展的不利条件为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的有利条件,积极对接小街农业示范园区,打造生态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大力争取昆明市新增菜地基金,开展高标准农田和菜地建设。该区农田整治新增耕地潜力预计达到400-450公顷。
第二节 土地整治重大工程
结合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土地整治重要潜力区等确定重点项目,测算整治土地数量、分布,并根据项目类型、类别确定投资规模。 一、重大交通工程沿线土地整治
积极推进境内交通工程建设沿线毁损土地复垦整理,按照交通线路沿线土地利用现状,宜农则农,宜林则林,改善土地利用生态环境,提升生态、经济、社会效益。
规划期内,按照交通线路建设进度,开展国家级交通工程沪昆铁路和铁路客运专线云南段沿线毁损地土地复垦整理;省级交通工程新昆嵩高速、小街—机场公路、东南绕城高速沿线毁损地土地复垦整理;市级交通工程小哨—小铺—羊街公路、小哨—易隆公路、上对龙(昆曲高速)—落水洞(杨林)、小铺—喷水洞公路沿线毁损地土地复垦整理;县级交通工程嵩明—四营公路、官军公路延长线、沪昆高铁-小街立交、嘉丽泽-县城道路、落水洞石场专用线沿线毁损地土地复垦整理。
规划期内,共实施交通沿线毁损土地复垦整理重大项目14个,工程总投资约5亿元,复垦耕地1360公顷,通过复垦,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约1230公顷。 二、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区土地整治
加大水利工程建设区土地整治,按照水利工程类型,分别做好水源保护区村庄搬迁及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和水利工程建设毁损地土地复垦工作。
规划期内,重点搞好牛栏江水源保护区内村庄和企业搬迁,加强着力对沿江200米范围内的零散村庄进行集中搬迁安置,控制沿江污染源。搞好清水海供水及水源、引清济昆水利工程沿线毁损土地复垦整理工作。涉及临时占用毁损土地总面积约210公顷,复垦后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约190公顷,毁损土地复垦总投资规模约7500万元。 三、都市型现代农业示范区基本农田整治工程
按照昆明市《昆明都市型现代农业产业规划》的要求,推进省级农业园区核心项目“昆明工程农业科技示范园暨农产品交易中心”建设和土地整治,促进土地集中连片,加强基本农田保护,该区域是未来嵩明县基本农田集中分布区。项目核心区面积7平方公里,辐射范围土地总面积近30平方公里,区内农业用地约11平方公里全部纳入基本农田整治重大工程。同时,按照整体推进、促进园区土地集中连片、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的原则,促进区内建设用地整治,在符合园区建设用地比例限定的前提下,通过区域内部整治,支持园区重点建设项目,实现区域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
项目总投资2.5亿元,其中基本农田整治资金约5千万元,涉及耕地面积约1000公顷,新增耕地面积约200公顷;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近期重点做好保旺村整体搬迁,工程总投资约2亿元。 四、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
围绕嵩明全域城镇化战略,根据嵩明县情,开展以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整理为重点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重大工程,推进迁村并点,根据不同区域特点采用不同整理模式。以镇村体系规划为指导,以整村推进、整镇推进等方式,推动农村土地整治,促进农村居民点环境不断改善。近期,重点抓好昆明市全域城镇化试点镇杨林镇和嵩阳镇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分别是嵩阳镇
回辉、东北街、山脚、西南街、晁家村、寺脚村(居)委会集中搬迁建设,涉及农村居民点用地约210公顷,整理后节余建设用地约70公顷;杨林镇龙保、官庄、新村、官渡、杨林、老城、马坊、东山村庄迁并建设,集中在安置在龙保和马坊,涉及农村居民点用地约400公顷,整理后节约建设用地约180公顷;小街镇农业园区集中居住区,集中居住区位于集镇建设北片区的保旺村委会,涉及农村居民点用地约230公顷,整理后可节约建设用地约60公顷;牛栏江镇高铁沿线四营村安置点建设,近期重点完成昆长高铁嵩明站站点搬迁居民安置,涉及农村建设用地约30公顷,搬迁安置点占地约20公顷,整理后节约建设用地约10公顷。
近期实施农村居民点整理重点项目,建设新安置点7-9个,实现5.5万人集中居住,总投资超过20亿,整理后节余建设用地约320公顷。 第九章 投资分析和效益评价 第一节 投资估算
根据现有《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估算标准》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投资控制标准》,嵩明县农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估算总投资12959万元,单位面积投资1450元/亩,各项工程投资如下:土地平整工程2981万元,占总投资的23%;农田水利工程5183万元,占总投资的40%;道路设施工程2592万元,占总投资的20%;农田防护工程648万元,占总投资的5%;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907万元,占总投资的7%;生物农艺措施648万元,占总投资的5%。
土地复垦区域大部分处于丘陵山区,按亩均预算标准6980元进行投资,规划期内,土地复垦263.5公顷,需投入资金2759.2万元。土地开发区域大部分也处于丘陵山区,按亩均预算标准2780元进行投资,规划期内,土地开发584.5公顷,需投入资金2437.4万元。
根据目前嵩明县经济发展水平,开展全域城镇化,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所需的经费为28.6亿元。安置区按照每户5万元的标准建设安置房,需要资金27亿元;拆旧区每亩土地复垦费按5000元计算,共计经费1.6亿元。
城镇建设用地整治资金投入方面,因存量建设用地整治要求高,涉及房屋搬迁补偿、土地平整、基础设施配套等费用,按每公顷50万元计算,城镇建设用地整治172.4公顷,共需资金8620万元。
第二节 资金筹措
与嵩明县全县的财政支撑能力相比,土地整治的经费是一个巨大的数字,资金筹措需要全盘考虑,各方联动,形成多元化的投资渠道,才能保障挂钩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央及地方现有的政策,嵩明县可以从土地出让收益、生态移民专项资金、土地整理专项资金、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低产田改造专项资金、水利建设专项资金以及其他涉农资金重点考虑聚合资金,分别列支,共同投入。以往土地整理项目的资金投入主要是,中央、省、市为投入主体,自筹(投工、投劳、折资)占一定的比例。嵩明县在资金投入机制上,可以创新方式,形成中央与地方政府合理引导、市场投入与村集体自筹为主的投资方式,通过运用市场化方式,让参与投入的主体共享收益。
第三节 规划效益评价
一、强化农业发展基础,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以土地整治为载体和重要平台,有效整合土地整治专项资金以及相关部门涉农资金,实现土地整治与农田水利、农村道路建设体系的有机衔接。通过土地综合整治工程,融耕地面积增加、质量提升以及农田水利、农村道路、防护林网等田间工程配套完善等于一体。
规划期末,新增耕地2244.8公顷,实现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切实改善农业生产基础条件,促进农田机械化耕作水平,建设高标准农田4319.6公顷,提升土地质量,土地自然质量等普遍提高1等、土地利用等提高2-3等,实现寓粮于土,增加粮食产能近9000吨,形成6片百亩以上优质基本农田集中区。通过土地整治,为嵩明县都市型近郊生态现代农业奠定坚实的土地资源基础,进一步增强嵩明县农业强县的地位。 二、优化城乡用地布局,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通过实施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主的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在现行土地管理框架下,实现与城镇化、工业化同步,促进农村建设用地向城镇建设用地转变,显化农村土地资产收益,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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