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取设计单位的意见。
5)经常与当地质监站沟通,了解他们对工程监督的信息和要求,以利于把监理项目搞好。 3、组织协调的重点
针对本工程特点,公司的监理服务要格外重视如下组织协调的工作重点: 1)协助建设单位落实施工图到位,控制工程变更
主要措施是协调建设单位制定好分阶段、分专业的出图计划,并督促执行。同时及时组织进行设计交底及施工图会审工作,以保证现场施工及时得到施工图;
协助建设单位建立起设计单位驻场制度,以便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设计问题,保证施工连续;
建立起一套适合工程需要的灵活快捷的工程变更审查管理程序,既包括设计变更,也包括工程洽商。严格审查,并有效控制工程变更,尤其防止借洽商之机随意增加工程费用和擅自改变原定设计意图的情况。
2)协助建设单位选好施工队伍
由于本工程技术难度大,施工条件限制多,所以必须选择施工经验多、技术水平高的施工单位承担重任。在选好、选准承包单位方面,监理将利用所了解掌握的大型施工企业的信息资料,为建设单位提供咨询服务,做好投标入围名单遴选的重要工作。此外还要协助建设单位作好招标投标工作,尤其作好评标工作,以保证好中选优,选好选准中标单位。
3)协助建设单位确定大型工程施工管理模式
由于本工程技术难、规模大,施工周期长、质量要求高,所以选好、选对工程管理模式对于工程的顺利实施至关重要。针对本工程特点,监理将协助建设单位优先选
用总分包的施工管理模式;
监理的工作主要是协助建设单位,从订合同之初就明确规定由总包负责施工全过程的各项职责,例如:
统一管理施工场地的平面布局和现场、临水、临电; 统一协调调度现场土建和其他专业的施工安排; 负责工程资料的统一、连续和最后归档工作; 负责施工质量和工程项目质量目标的实施; 统一负责现场的生产安全等。
4)统筹协调做好施工场地平面规划和垂直运输方案
监理将协助建设单位,督促总包在进场初期就根据场地和工程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提前按时间和空间顺序规划好施工场地平面的使用计划,以保证整个工程的顺利进行,同时保证生产安全及消防的要求。
5)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做好进度控制工作
日常组织协调工作比较难之处就是对工程进度的协调,出现最多的情况是计划拖期和多专业施工相互干扰。对此,监理应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的作用,加大组织协调的力度,在对进度协调中首先是要求总包在满足进度目标的前提下,订好、订严进度计划,监理的主要工作是监督进度计划的落实,特别是工程实际进度较计划进度落后时,要及时识别并要求施工单位及时采取措施,以保证计划的落实。当进度滞后较多时,监理则加大跟踪力度,必要时参加总包的每日生产调度会,采取增加作业人员、设备和加大平等作业等方式,以追回延误的工期。与此同时监理尚应协调好设计变更、洽商的及时签认、落实,以及进度款的支付等事宜,以确保进度计划的有效实施;
对于多专业施工相互干扰的问题,监理协调主要是抓好总、分包的组织协调工作,
要求总包依据合同规定组织分包按时进场,在现场服从总包管理,履行分包的各项职责和对违章的罚责。监理要抓好总分包对各自合同职责的有效落实。
6)加强组织协调,减少工程索赔,维护建设单位利益
很多索赔是可以避免和减少的,为此监理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主要措施是加强合同管理,严格索赔审批程序。通过合同管理减少索赔事件发生,一旦发生索赔事件,要严格审查、核减或否决承包单位的索赔申请来减少工程索赔;
通过加强组织协调,保证施工图供应和工程款项的支付,以减少施工单位对工期和费用的索赔。同时抓紧总包对现场的组织协调力度,保证各分包专业的及时施工,以减少对工期和费用的索赔。 4、组织协调的工作措施
1)组织协调的技术措施
1建立相关单位联系表。监理在组织协调参建各方的工作时,必须建立“相关单○
位联系表”,以明确项目参建各方的工作职责、协调联系方法,在使用这一联系表时应及时将变化的情况反映在表上。
2建立完善的工地制度,保证协调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
3对每一问题的协调过程都应有详细记录,对设计进度和投资问题的协调,应及○
时与建设单位沟通,征询建设单位的意见。
2)组织协调的组织措施
项目总监为工程协调管理责任者,在一些具体问题上也可由项目总监委托专业 监理工程师进行,协调工作的过程与结果文件必须在项目监理部内传阅并根据合同要求报建设单位。项目监理部在工程协调管理中,如需要可高专职工程师协调管理,以确保项目实施中参建者有机结合。
3)组织协调的经济措施
定期召开监理协调会,解决分包单位之间、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以及与外围的矛盾,使其各自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害。协调解决不同专业、不同工种、不同工序的技术问题和交叉施工的相互影响。要求各有关单位加强协作配合意识。注意成品保护,如有损坏,按谁损坏谁赔偿原则处理。对不同承包单位间的工作交接严格检查验收,几方共同签字认可后,方可交接,避免将来因工程质量问题经济责任划分不清。做好承包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之间的组织协调工作,减少经济纠纷和索赔事件发生。
4)组织协调的合同措施
1与建设单位关系——被委托与委托关系 ○
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之间是委托与被委托关系,监理单位受雇于建设单位,代表建设单位的利益,依据监理合同中的义务及权限,处理有关工程建设过程的事宜,但监理部是建设单位的代表,对涉及工程进度与质量相抵触或投资费用等重大事项的处理,必须得到建设单位认可。总之,监理工程师始终以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为工作宗旨,开展各项监理工作。
2与总承包单位关系——监理与被监理关系 ○
监理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是监理与被监理关系。承包单位在施工时须接受监理单位的督促和检查,并为监理单位开展工作提供方便,包括提供监理工作所需的原始记录、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等技术资料。凡分包单位需进行阶段验收或隐蔽工程验收的项目,总承包单位应先验收通过后再交监理单位验收。监理单位要为承包单位顺利施工创造条件,按计划做好验收工作。
3与分包单位关系——监理与被监理关系 ○
监理单位同分包单位之间也是监理与被监理关系。分包单位在施工进度、技术方案和施工措施上确认事项,应通过总承包单位向监理单位提出,监理单位发出的工程整改通知书或停工通知书,由监理单位发给总承包单位,再由总承包单位转发给有关分包单位。
4与政府职能部门关系——被管理与管理关系 ○
政府各职能部门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对工程项目进行强制性的管理并对监理单位实行监督管理。监理单位应及时了解和掌握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法律、法规,并及时提供给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以保证项目建设在法律轨道上进行。做好工程信息的统计上报工作,并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做好项目的验收工作。对于需报批的施工作业,应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在措施上满足政府要求,并及时通过政府部门的批准。 5、组织协调目标
通过监理的努力,组织协调参建各方关系,使参建各方思想统一,步调一致,团结和谐,奋力拼搏,确保建设目标圆满实现。
第五节 合同管理工作内容
监理企业依据监理委托合同中确定的监理企业的权利、义务和职责,按照合同要求,全面负责地对工程进行监督、管理和检查、负责对合同文件的解释和说明,处理有关问题,履行合同中规定的职责,行使合同中规定或合同隐含的权力,以确保合同的圆满执行,保证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1、合同管理的主要工作
1)拟定监理工程项目的合同体系及管理制度,包括合同的拟定、会签、协商、修改、审批、签署、保管等工作制度及流程。
2)协助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拟定各类合同条款,并参与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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