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佣金提成结算原则
根据开发商同公司的结算标准为依据。 【二】、退、换房佣金结算原则
⑴、退房:退房情况发生时,该笔交易做无效处理,佣金提成不予结算;若佣金提成已经发放,已发该笔佣金从下月佣金提成(或者底薪)中扣除;
⑵、换房:发生换房情况时,根据前后房屋总价价差具实结算,多退少补;已发放佣金大于换房后的实际佣金,差额部分在下次结算中扣除;已发放佣金小于换房后的实际佣金,差额部分在下次结算中补足。
【三】、佣金提成发放时间
1、佣金提成发放时间:每月15日发放上月销售佣金提成。
2、佣金提成发放比例:次月发放上月个人销售提成的80%,余下的20%作为责任风险金暂扣。(注:凡是在该项目未结束或中途离开公司,是公司解聘,还是自动离职,责任金风险都不予发放。)
【四】、佣金提成发放原则
1、销售经理、销售主管、置业顾问如中途正常离开公司,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递交辞职报告,经批准并在办理好交接手续且无欠帐或违规处罚行为的,公司即按规定结算未结佣金。
2、销售经理、销售主管、置业顾问若因触犯国家法律,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而使公司声誉或利益受到损害的,予以除名的,未领取的销售提成不再发放。
3、销售经理、销售主管、置业顾问如中途不辞而别或未获批准辞职而离职的,则未领取的提成不再发放。
百度搜索“77cn”或“免费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免费范文网,提供经典小说综合文库房地产代理企业薪酬激励制度(8)在线全文阅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