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14 基坑支护结构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参照表4.4.14依据基坑深度、土质、侧壁安全等级选用支护结构形式。护坡桩一般分为四大类,即水泥土类:粉喷桩、深层搅拌桩;钢筋混凝土类:预制桩、钻孔桩、地下连续墙;钢板桩类型:钢组合桩、拉森式专用钢板桩;木板桩类:木桩、企口板桩;除此之外,目前已在工程中应用还有SMW桩等形式。
4.4.15
作出规定,表4.4.15。
4.4.15∽4.4.18
4.4.19 本条强调支(围)护结构应进行测量监控,表4.4.19基坑开挖监测项目是依据本规范4.4.15条基坑边坡(侧壁)安全等级及重要性系数规定的;表4.4.19参考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表3.8.3。
1基坑监测应进行施工设计,应包括以下基本项目:
1)确定检测项目,方法与精度要求;
2)编制实施细则;
3)建立信息反馈体系;
4)变形观测;
5)应力、应变监测;
6)地下水动态监测
2 各种监测均应遵循相关国家规范,规程执行应并符合表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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