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网络产业快速发展,为普及国产网络设备和软件打好基础,从源头上杜绝网络信息的安全隐患。
(三)网络应急保障不力,需建立网络应急保障制度
2014年1月21日,我国访问通用顶级根域名的服务器出现异常,据初步估算,全国三分之二的网站、超过2亿国内用户受到影响,平均受影响时间在3小时左右。可以预见,将来还会出现更多、更严重危害网络信息安全的事件。有学者提出,我国应当建立自己的根服务器,但是,在全球单独建立第14个根服务器,需要通过国际协商和国际合作来完成,实现难度非常之大。即便我国境内建立了根服务器,也将成为互联网黑客攻击的重点对象。为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网络信息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失,我国亟需加强网络安全应急保障建设。
建立网络应急保障制度是网络信息安全立法的重要内容。网络应急保障的责任主体应包括有关政府职能机构、社会机构和网络运营单位,要设立专门的国家网络信息安全应急保障机构,对网络安全事件实行分级响应和处置的机制。发生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大网络信息安全事件,有关部门应当启动国家级应急处置预案,形成网络应急保障的合力。
二、统筹建制,补强网络安全管理三个弱项
(一)网络信息安全体制不顺,需建立高效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体制
我国互联网管理部门存在各自为政的现实问题,导致出现多头管理、职能交叉、权责不一、效率不高的不利局面。并且,随着互联网媒体属性越来越强,以及移动互联网、“自媒体”的普及,网络媒体和产业管理远远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变化。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宣告成立,有助于解决我国网络安全管理中各自为政、“九龙治水”的问题。但是,现行互联网管理体制与科学管网、严格执法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互联网管理体制的改革,迫切需要法治化来真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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