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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分析答案(8)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19-04-23 下载这篇文档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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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最大收益、最大风险、盈亏平衡点价格总结如下: 最大收最大风险 盈亏平衡项目 益 点价格Po 类型 买入看+∞ -Pc Pe+Pc 涨期权 卖出看Pc -∞ Pe+Pc 涨期权 买入看Pe-Pp -Pp Pe-Pp 跌期权 卖出看Pp -(Pe-Pp) Pe-Pp 跌期权 44.什么是期权的内在价值?为什么说期权的内在价值必然大于零或等于零?答:期权的内在价值,是指期权本身具有的价值,即期权合约的履约价格与其标的商品的现货价格的差额。从理论上说,期权内在价值可正可负。但是从实际来看,无论是看涨期权还是看跌期权,也无论期权标的物的市价如何,期权的内在价值必然大于零或等于零。因为对于任何期权合约的购买者而言,他支付权利金后,便获得了执行期权或放弃期权的选择权。如果期权内在价值为正,那么期权购买者执行期权;如果期权无内在价值(内在价值为负或为零),那么期权购买者放弃期权。

45.简述期权价格的构成及其主要影响因素。答:期权价格由内在价值与时间价值共同构成,因此,凡是影响内在价值与时间价值的因素也就是影响期权价格的因素。这些因素主要包括:标的商品的市场价格、期权合约的履约价格、标的商品价格的波动性、权利期间、利率、标的资产的收益率。 46.简述布莱克——斯科尔斯模型的假设条件。答:布莱克—斯科尔斯模型的假设前提是: ⑴期权的标的物为一有风险的资产,其现行价格为P。该资产可以被自由买进或卖出。⑵期权是欧式期权(即只有到期才能行使期权)。⑶在期权到期日前,标的资产无任何收益(如股息、利息等)的支付。因此,标的资产的价格变动是连续的,且是均匀的,既无跳空上涨,又无跳空下跌。⑷存在一个固定的、无风险的利率,投资者可以按此利率无限制地借入或贷出资金。⑸不存在影响收益的任何外部因素,标的资产的收益仅来自于价格变动。⑹⑹标的资产的价格变动呈对数正态分布。

1.现代投资组合理论是怎样产生的?答:现代投资组合理论的产生,可以追溯到1952年美国经济学家哈利·马科威茨(Harry Markowitz)的一篇题为《资产配置的选择》的文章。在

该文中,马科威茨论述了怎样使投资组合在一定风险之下取得最大可能的期望收益率。后来,马科威茨在著名经济学家托宾的支持和帮助下,于1959年完成了这一理论的专著《证券组合选择》,为现代证券投资理论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托宾于1958年发表了著名论文《作为对付风险行为的流动性偏好》,将这一理论拓宽到运用于所有物质资产和金融资产的分析,形成了托宾—马科威茨的资产选择模型。托—马的资产选择理论所创建的基本分析方法为现代证券投资理论设立了基本框架。

2.托——马的资产选择模型的主要前提是什么?答:托—马的资产选择模型的前提包括:(1)期望收益率和风险程度是确定投资者投资组合的主要因素;(2)无交易成本和个人所得税;(3)所选择资产具有单一持有期限和完全分割性。

3.简述现代投资组合理论的发展。答:⑴为了简化托——马模型,马科威茨的学生威廉 F·夏普(William F·Sharpe)于1963年提出了一种简化形式的计算方法,即现在所称的“单指数模型”(Single-Index Model)。这一简化形式使现代投资组合理论在证券经营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⑵林特纳(Linter)、布莱克(Black)和摩森(Mossion)三人还同时并独立地提出了以下问题:“假定每一个投资者都使用投资组合理论来经营他们的投资,并都投资在投资组合的新领域,那么,这将对证券定价产生怎样的影响?”经过潜心研究,他们分别于1964、1965和1966年对这一问题作出了回答,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著名的“资本资产定价模

型”CAPM(Capital Asset Pricing Model)。⑶与此同时,史蒂夫·罗斯(Stephen A.Ross)首创了“资本资产套利理论”(The Arbitrage Theory of Capital Asset Pricing),简称“套利定价理

论”(Arbitrage Pricing Theory ,APT)。这一理论突破性地发展了CAPM。因为与CAPM相比,这一理论很少需要假设。

4.简述证券投资风险的类型。答:投资过程总伴随着风险,证券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面临的风险总体上可以分为两大类: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系统性风险(又称绝对风险)是指因各种因素影响使整个市场发生波动而造成的风险,这类风险与所有的证券存在着系统性联系。政治的、经济的以及社会环境的变化是系统性风险的来源,如利率风险、市场风险和购买力风险就属于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又称相对风险)是因个别证券发行公司的特殊原因而造成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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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这类风险通常与整个证券市场的状况不发生系统性的联系。如违约风险与经营性风险即属于非系统性风险。由于非系统性风险强调的是对某一种证券的不利影响,说明这类风险具有相互抵消的可能,也就是可以通过证券组合来加以避免。

5.简述证券投资风险的测量方法。答:证券投资风险的测量方法主要有:⑴方差法(或标准差法)。从统计学的角度来看,未来的投资收益率不确定意味着未来的投资收益率是上下波动的、离散的,并且上下波动的幅度越大或离散程度越高,对应的投资风险也越大。所以,我们可以通过计算证券投资收益率的离散程度来衡量证券投资的风险。这里所谓方差法(或标准差法),就是用证券投资收益率分布的方差(或标准差)来测量证券投资的风险。由于方差(或标准差)能够将投资收益率分布的离散程度全面地反映出来,而且计算简单,因此,这种方法在实践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⑵β系数法。证券投资的总风险(用方差或标准差衡量)可以划分为绝对风险和相对风险。其中,绝对风险(也叫系统性风险)是与所有证券有关从而通过证券组合无法消除的风险,而相对风险(也叫非系统性风险)是可以通过证券组合来消除掉的那部分风险。所以,当一个投资者拥有一个有效的证券组合从而可以完全消除非系统性风险时,他所面临的就只有各种证券所具有的系统性风险了。而

就是衡量某一

单项资产i的绝对风险的标准。

6.简述证券组合中资产的相关性以及投资比例对证券组合风险的影响。答:证券组合中资产相关性以及投资比例对证券组合风险的影响为:⑴当资产的相关性一定时,投资比重影响证券组合的方差。⑵当投资比重一定时,资产的相关系数越小,证券组合的方差也越小,因而证券组合的风险也就越小。 7.简述证券组合中资产的数目对证券组合风险的影响。答:证券组合中证券的数量越多,组合的风险(方差)就越小。即:满足分散化投资减少风险的原理。随着证券组合中证券数量的增多,组合方差的边际递减率却在减小。这说明,尽管分散化投资可以减少风险,但这并不意味着每一个投资者都需要将资金分散投资于全部或许多股票。事实上,我们只需分散投资于相对较少的证券就可以获得较好的效果。国外有人研究得出结论,这时投资者只需分散投资于12~18只股票,就可以显著地降低投资风险。这个数目与证券市场上成千的股票数量相比,显然是一个很小的数。然而,对于我国的中小投资者而

言,由于投资于股票的资金量小,投资于12~18只股票可能太过分散。这时,投资者不妨将资金分散投资于4~5只不同行业的股票,仍可以收到大幅度降低投资风险的效果。 8.简述投资者在选择投资组合时应遵循的原则。答:一般来说,投资者在选择投资组合时应该遵循下列原则:⑴在一定风险条件下,选择投资期望收益率最高的投资组合;或⑵在一定期望收益率条件下,选择投资风险最小的投资组合。

9.简述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的假设条件。答: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是以有效市场作为分析的前提的。具体来说,它基于下列假设条件: ⑴存在许多投资者,并且与整个市场相比每位投资者的财富份额都很小,所以投资者都是价格的接受者,不具备“做市”的力量,市场处于完善的竞争状态。⑵所有的投资者都有相同的投资期限。所有的投资者都是“近视”的,只关心投资计划期内的情况,不考虑计划期以后的事情。⑶投资者只能交易那些公开交易的金融工具,如股票、债券等,即不把人力资本(教育)、私人企业(指负债和权益不进行公开交易的企业)、政府融资项目等考虑在内。并假设投资者可以不受限制地以固定的无风险利率借入或贷出资金。⑷税收和交易成本都可以忽略不计,信息是免费的并且立即可得,即市场环境是无摩擦的。⑸所有投资者的行为都是理性的,都遵循马科威茨的投资组合选择模型优化自己的投资行为。也就是说,当面临风险(标准差)相同的两种选择时,所有投资者都选择具有较高预期收益率的那一种;当面临预期收益率相同的两种选择时,所有投资者都选择具有较小风险的那一种。⑹所有的投资者都以相同的观点和分析方法来对待各种投资工具,他们对所交易的金融工具未来的收益现金流的概率分布、预期收益率和方差等都有相同的估计。也就是具有一致的预期。通过上述假定,我们就可以将注意力从单个投资者投资行为的分析转到如果每个投资者都按相同的方式投资将对证券价格产生什么影响,从而导出每种证券组合的预期收益率和风险的关系 10.简述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的优缺点。答:CAPM的优点:⑴简单、明确。它把任何一种风险证券的价格都划分为三个因素:无风险收益率、风险的价格和风险的计算单位,并把这三个因素有机结合在一起。⑵实用性。它使投资者可以根据绝对风险而不是总风险来对各种竞争报价的金融资产作出评价和选择。CAPM的局限性。⑴CAPM的假设前提是难以实现的。⑵CAPM中的值难以确定。

1.保险具有投资的哪些共性?答:保险作为一种投资形式,具有投资的如下一些共性:⑴必须有所投入。保险是投保人通过向保险人交纳一定的保险费,来取得索赔权利的经济行为,投保人定期交纳的保险费就是其投入的资金。⑵收益预期性。投保人取得了索赔权利后,一旦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并造成一定的财产损失,或者死亡、伤残、患病或者达到保险合同约定的年龄或期限,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即可从保险人那里获得经济赔偿。⑶收益增值性。当投保人购买了保险之后,一旦出现意外事故,其从保险人那里所得到的赔偿金将远远大于其所缴纳的保险费。⑷承担风险性。根据保险合同,只有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并造成一定的财产损失,或者死亡、伤残、患病或者达到保险合同约定的年龄或期限时,被保险人才能从保险人那里获得经济赔偿。如果保险期内没有发生上述情况,则保险投资全部损失。 2.简述保险投资不同于其他投资的特点。答:保险作为一种特殊的投资形式,有其不同于其他投资的一些特点。表现在:⑴保障性。这是保险投资不同于其他投资的首要特点。正如上文所指出的那样,这是与保险在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方面所特有的优越性分不开的,也是保险业受到人们的推崇并不断繁荣发展的根本原因。⑵互助性。保险是通过建立保险基金的形式来提供赔偿保障的,也就是说,它是基于灾害和事故不可能降临到每一个人的头上,通过聚集多数人的保险费,用于支付少数人的灾害事故损失,以互助的形式来保证人们生活的安定。⑶预防性。人们购买保险,往往不以获利为唯一目的,而是主要从预防的角度出发的一种投资行为。⑷不可流通性。保险作为一种契约,不能象债券和股票那样在市场上流通,但可以赠予。 3.什么是财产保险?简述其主要类别。答:财产保险是指以财产及相关利益作为保险对象,当财产及相关利益遭受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按照事先约定的金额进行经济补偿。财产保险又分为物质财产保险、利益保险和责任保险三大类。其中,常见的物质财产保险有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工程保险等。常见的利益保险有保证保险、信用保险、利润损失保险等。常见的责任保险如产品责任保险、雇主责任险等 4.什么是人身保险?简述其主要类别。答:人身保险是以人的身体和生命为保险对象的一种保险。具体讲,就是保险人通过订立保险合同,在向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收取保险费以后,在保险期限内,若发生保险合同范围内的保险事故,即当被保险人发生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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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死亡等事故或保险期满仍生存时,保险人有义务按照事先约定支付保险金给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保险业务。按保障范围分类,人身保险进一步分为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按保险保障主体不同,人身保险还可以分为个人保险和团体保险两大类。

5.什么是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答:这是按保险实施方式不同对保险所作的分类。其中,强制保险又称为法定保险,是指以国家和地区法律、法规和条例规定形式实施的保险。如我国的社会统筹养老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中的飞机、火车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均属于强制保险。自愿保险是指投保人和保险人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通过订立合同而结成保险关系的保险形式。所有商业保险公司的保险单的签订都属于自愿保险行为。

6.什么是原保险和再保险?答:这是按业务承保的方式不同对保险所作的分类。其中,原保险是指保险人和投保人直接建立的保险关系。我们日常所接触的保险几乎都是原保险。再保险是指保险人将自己承保的风险向另一个或几个保险人再一次进行保险,是保险人之间分摊风险的保险

7.简述保险中适用的原则。答:保险中适用的原则有:⑴保险利益原则,所谓保险利益原则,是指投保人应对保险标的(即所需保险的财产或人的生命和身体)拥有法律上所承认的经济利益。作这一规定,一是为了防止道德风险因素,保障被保险人的生命安全和被保险财产的安全;二是为了避免产生赌博行为,避免不正当的获利行为的发生。⑵最大诚信原则,所谓最大诚信原则,是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以及在合同有效期内,应依法向对方提供影响对方作出订约和履约决定的全部实质性重要事实,同时绝对信守合同中的承诺。这一原则具体表现为告知和保证两方面。其中,告知是指投保人应将实质性重要事实告知保险人,保险人也应将保险条款、保单内容、保险费率、保险责任等情况如实告知投保人。保证是指保险人接受承担保险责任时,投保方应保证履行某种义务。如在投保机动车辆险时,保险合同一般都会要求投保人应定期对保险车辆进行维护,投保人就应保证履行相应的义务。⑶近因原则,这一原则用于回答,在投保人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在什么情况下投保人可以享有保险金的请求权。所谓近因原则,是指投保人如果想要取得保险赔偿金或者保险给付金,先决条件是造成保险标的后果的近因(亦即造成保险标的物毁损或者灭失的最有效、最直接的原因)必须是保险责

任事故。⑷损害补偿原则,这一原则用于回答,当投保人有保险金请求权时,投保人究竟能获得多少赔偿。所谓损害补偿原则,是指投保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到保险责任事故的损害,有向保险人索赔保险金的权利,保险人也必须承担合同所约定的保险保障的义务。

8.什么是承保范围?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的承保范围各指的是什么?答:所谓承保范围,是指保险人所承保的对象范围。作为人身保险,承保范围是指某险种对被保险人群所作的特殊规定。作为财产保险,承保范围也就是某险种所承保的财产范围。

9.简述企业财产保险的承保范围。答:企业财产保险的承保范围包括:⑴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⑵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如仓储公司可将储存于仓库的货物投保企业财产保险;⑶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如根据租约被保险人享有承租利益的承租财产。

10.什么是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答:保险责任是指保险人所承保的风险范围,也就是当此类风险发生引起保险财产损失时,保险人有义务进行赔偿。而除外责任是指保险公司所不保的风险。亦即凡是属于责任免除的风险都是保险公司不保的。

11.什么是保险费率?简述其构成。答:保险费率是每单位保险的价格,它是计算保险费的另一重要基础。保险费率由净费率和附加费率构成。净费率是指保险费率中需要赔付损失和支付理赔费用的部分。附加费率是指为支付保险公司各项业务费用必须加到净费率上的部分。

12.什么是超额保险和重复保险?试简述其后果。答:超额保险,也就是保险金额超过了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将同一财产在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保险公司投保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了财产的实际价值。由于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将按实际损失与保险金额中的最小者赔偿。如果发生了上述两种情况,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只赔偿实际损失,不赔偿超额部分,也不退还多收的保险费,投保人将得不偿失。 13.如何合理确定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答:保险公司一般按下列公式处理财产保险的赔偿问题:

。也

就是说,在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将按实际损失与保险金额中的最小者赔偿。这一原则对于家庭财产保险同样适用。所以,在投保家庭财产险时,最好不要发行超额保险

和重复保险的现象。但是,在投保家庭财产险时,投保人也不能为了节省保险费将保险金额定的过低。因为当保险金额低于财产的实际价值时,尽管可以少交一些保险费,但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仅按保险金额赔偿,这时投保人的一部分损失将得不到赔偿。所以,总的原则是,投保人一定要根据家庭财产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保险金额定的过高或过低都不合适。

14.简述投保家庭财产险时应考虑的因素。答:投保家庭财产险时应考虑的因素主要有 ⑴合理确定保险金额。投保人一定要根据家庭财产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保险金额定的过高或过低都不合适。⑵仔细比较不同险种的保险责任。不同的保险公司(或不同的险种)对于家庭财产保险责任范围的规定不尽相同。投保人在投保家庭财产险时,必须从自身财产所面临的主要风险出发,从多家保险公司的家庭财产险中选择适合自身的险种。⑶注意保险期限的计算方法。家庭财产保险通常采取定期保险的方式,保险期限一般为一年,也就是从投保的次日0时起至一年后当日的24时止。

15.简述保险人对家庭财产保险的理赔程序。答:通常情况下,保险人按照以下程序开展家庭财产保险理赔工作:⑴立案检验;保险人接到出险通知后,首先会根据报案先后编号立案,并根据事故性质、特点,派员到现场进行查勘。重点是要作好现场的原始记录,同时还要对财产遭受损失的实际情况以及施救整理情况逐项予以记录。⑵审查单证,审核责任;保险人还会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供的索赔单证进行审查,以确定自身的赔偿责任。如果经审核,初步认定可能要赔付,则继续理赔工作;如经审核,能够认定不应赔付,则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告知拒赔,并说清拒赔的理由。⑶损失调查;对于审核中发现的问题或不清楚的情况,要继续查明。包括在到现场实地调查或函电了解,或向专家、化验部门复证。⑷核算损失程度;即根据被保险人所提供的索赔文件或证物核算财产损失的数额,以决定赔偿的数额。⑸损余处理;损余物资的处理,关系到赔款额度的大小,也关系到残余物资的正确利用,因而对残余物资的作价和处理也是比较重要的一项工作。⑹给付赔款;保险公司的理算结果一旦得到被保险人的认可,即可办理给付手续。⑺行使代位追偿权。如果损失原因属第三者责任,保险人赔偿后,可取得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代位(代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追偿。

16.人身保险具有那些积极的作用?答: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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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作为一种以人的身体和生命为保险对象的保险,无论对个人或家庭,还是对企业或社会,都可以发挥其积极的作用。具体表现在:⑴人身保险的经济保障作用。人身保险使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幼有所依。⑵人身保险的投资作用。人身保险中的某些险种具有储蓄性和返还性。投保人缴纳的保险费在保险期限内都按一定的利息增值,并可以享受保险经营成果,通过分红等手段获得更高的利息收入。⑶人身保险对稳定社会秩序的作用。合适的人身保险可以让人免除后顾之忧而一心一意的工作,并取得一定的安全感,从而对社会秩序起到一种“稳定器”的作用。⑷人身保险对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人身保险费,尤其是长期人身保险费,大部分是长期资金,可由保险公司长期使用,从而对社公经济发展产生积极的作用。⑸人身保险对企业有保障作用。如果企业给自己的职工投保一份团体人身保险,将工伤致残等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免除职工的后顾之忧,可以使职工安心地工作,对企业的发展很有好处。再者,企业为其职工人身保险支付的保险费可以税前列支,计入成本,企业还可以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17.为什么说在人寿保险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答: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而被保险人是指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在人寿保险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是不同的人。如父亲为自己的孩子投保,孩子是被保险人,而父亲则是投保人。若父新为自己投保,则父亲既是被保险人又是投保人。这和财产保险不一样,在财产保险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经常是同一人。 18.什么是保险费?简述人寿保险费的交付方式。答:保险费是投保人为获得保险保障所支付的费用。在人寿保险中,保险费的交付方式有两种:趸交和年交。趸交即我们通常所说的一次交清。年交则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分期交付。

19.什么是人寿保险的受益人?答:受益人是指当被保险人死亡时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受益人可以分为指定受益人和法定受益人两类。当没有指定受益人时,或者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时,可以由法定继承人作为受益人。

20.什么是人寿保险的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答:保险责任也叫保险事故,是指当此类情况发生引起人身损失时,保险公司有义务进行赔偿或给付。保险责任描述了保险公司所承担的风险范围。除外责任也叫责任免除,

是指保险公司所不保的风险。凡是属于责任免除的风险都是保险公司不保的。

21.什么是定期死亡保险?答:定期死亡保险,习惯上称为定期保险,是一种以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规定期间发生死亡事故而由保险人负责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具体讲,定期保险在合同中规定一定时期内保险有效期,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死亡,保险人根据合同给付受益人定额的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没有死亡,即在保险有效期届满时仍然生存,合同即行终止,保险人没有给付义务,也不退还已收的保险费。 22.什么是终身死亡保险?答:终身死亡保险,习惯上称为终身寿险或终身保险,是一种不定期的死亡保险,即自合同有效之日起,不论被保险人何时死亡,保险人均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付死亡保险金。终身保险的给付必须以被保险人死亡为条件,只要被保险人没死亡就不能领取保险金。终身死亡保险的最大优点是可以得到永久性保障,且保险费中含有储蓄成份,保单具有现金价值,若投保人中途退保,可以得到一定数额的返还,或购买其他类型的人寿保险。

23.什么是生存保险?答:生存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在一定时期内继续生存为条件,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也就是说,只有当被保险人一直生存到保险期限届满时,保险人才按照保险合同规定支付生存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中途死亡,则不给付保险金,所缴付的保险费也不再退还。生存保险可以使被保险人到了一定期限后领到一定数额的保险金,以满足其生活等方面的需要。

24.什么是两全保险?答:两全保险是一种把定期死亡保险和生存保险结合起来的保险形式,即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规定的年限内死亡,或合同规定年限期满时仍生存,保险人按照合同均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两全保险的死亡保险金和生存保险金可以不同,当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死亡时,保险人按合同规定支付死亡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期满,保险人则支付生存保险金。两全保险是一种储蓄性极强的保险,其纯保险费由自然保险费和储蓄保费组成。

25.什么是分红保险和不分红保险?答:分红保险是指保险人将每期盈利的一部分以红利形式分配给被保险人的保险。这种保单在设计时已规定固定数额的预定利率,同时保险人还承诺将保险公司每期盈余的一部分以红利的形式支付给被保险人,使得被保险人不仅得到了保险保障,而且可以分享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不分红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缴

纳保险费后,没有任何盈利分配的保险。不分红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缴纳保险费后,没有任何盈利分配的保险。当投保人投保的目的是保险保障而不是投资收益时,可以购买此种保险,即可以较低的保费支出获得需要的社会保障。

26.什么是健体保险和弱体保险?答:这是按被保险人的风险程度不同,对人寿保险所作的分类。健体保险是指被保险人的风险程度可以按保险公司所订的标准或正常费率来承保的风险。弱体保险又称为次健体保险,是指被保险人的风险程度较高,不能按正常费率承保,但可用特别条件来承保的风险。 27.在确定人寿保险金时需要着重权衡哪些因素?答:人寿保险金的确定,也就是确定人寿保险的保障程度。由于人的生命和身体不是商品,不能用货币来衡量其实际价值的大小确定人寿保险的保障程度比较复杂,一般是在充分考虑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的前提下,着重权衡如下两方面的因素:一是投保人对人寿保险的需要程度。一般来说,人们对人寿保险的需要有丧葬费、疾病与伤害的医疗费、子女教育费、家属生活费、债务及其退休后的生活费等。但由于收入水平、社会地位、生活标准及家庭负担等方面的不同,对人寿保险的需求也各不相同。二是投保人的经济承受能力,即缴纳保费的能力。因为保障程度与保费负担是成正比的,保险需求越大,保费负担越重。如果保险金额过高,就有可能出现道德风险和投机行为,而且将给投保人带来高额的保险费支出,以至于超过投保人的经济承受能力,使其不能保证按期缴纳保险费,最终导致保险失效。所以,必须将投保人的经济承受能力和被保险人的保险的需要有机结合起来,二者的最佳结合点才是投保人可选择的保障程度。

28.什么是保险费?简述人寿保险费的构成。答:保险费是投保人为获得保险保障所支付的费有。一般来讲,保险公司向投保人实际收取的人寿保险费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用来应付保险金给付的纯保险费(也称净保费),另一部分是用来支付保险公司各项业务费用的附加保险费。二者合起来就是营业保险费。也即保险公司向投保人实际收取的保险费。

29.简述计算人寿保险纯保险费的基础性指标。答:计算人寿保险纯保险费的基础性指标主要是两个:预定死亡率和预定利率。因为无论是财产保险还是人寿保险,其保险费的计算都要遵循一个原则,用公式表示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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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支出的保险金总额=投保人所缴纳的纯保险费总额”。 从这一原则出发,并且考虑到人寿保险是以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以及人寿保险合同一般都具有长期性等特点,为使人寿保险纯保险费的计算公平、合理,就必须既考虑被保险人的死亡率及生存率,同时还应该考虑利息因素。

30.什么是生命表?简述其作用?答:生命表又称为死亡表(mortality table),是根据以往一定时期特定国家(或地区)或特定人口群体(如寿险公司的全体被保险人)的各种年龄、各种性别的人的死亡统计资料编制的生存和死亡记录。通过生命表,我们可以获得男性或女性任意年龄的人在任何期限内的生存率、死亡率等相关数据,而有了死亡率,我们就能够比较精确地判断各个年龄段的人在未来时期危险发生的概率,进而计算出其应缴纳的保险费。

31.什么是死差损和死差益?为什么说保险公司不能主要依据靠死差益来赚取利润?答:预定死亡率和保险公司承保的被保险人的实际死亡率可能有差别。于是存在死差损和死差益两种情况。若预定死亡率小于实际死亡率,称之为死差损,因为此时保险公司经营此险种可能发生营业亏损。反之,若预定死亡率高于实际死亡率,则称之为死差益,因为它可以给保险公司带来一定的利润。但从长远看,保险公司不能主要依靠死差益来赚取利润,因为连年的死差益可能说明保险公司的预定死亡率定得过高,这会使投保人产生吃亏的念头。因此,一些正规的保险公司都希望预定死亡率与实际死亡率的误差越小越好。

32.什么是预定利率?为什么说人寿保险费与预定利率成反比?答:在计算人寿保险费时需事先确定一个利率,这个利率就叫做预定利率。由于人寿保险的期限较长,在投保人所缴纳的保险费中,有一部分需用来承担未来对保险金领取人的给付责任。这就要求保险公司必须对这部分资金进行有效的投资运用,以确保偿付能力及盈利。而这部分资金实际属于投保人所有,保险公司相当于借用投保人这部分资金进行投资,因此,要按照一定的利率付给投保人利息。而由于给付利息的方式一般是在计算保险费时按复利及现值方法进行减免,于是,人寿保险费与预定利率成反比。保险公司将预定利率定得越高,投保同样的险种投保人需要交付的保险费就越少;反之,将预定利率下调,投保同样的险种投保人需要交付的保险费将随之增加。 33.什么是一次交清净保费?一次交清净保费的计算所依据的基本假设有哪些?答:一次

交清净保费被定义为将来死亡给付金的现值。它的计算被建立在三个基本假设之上:⑴在保险期年初交付保险费;⑵在保险期年末给付死亡保险金;⑶在该年内死亡率一致。 34.简述人寿保险附加费的计算基础。答:人寿保险附加费的计算基础是预定营业费用率。预定营业费用率的确定必须以实际所需用的营业费用分析、以及对未来的合理预测为基础。如果保险公司把预定营业费用率定的过高,会加大投保人的保险费成本,在保险市场的竞争中难免处于不利地位;反之,如果保险公司把预定营业费用率定的过低,又会造成保险公司亏损。通常,预定营业费用的计算有四种方法:一是保险金额比例方式,即按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计算;二是营业保险费比例方式,即按营业保险费的一定比例计算;三是定额方式,即无论保险金额高低,每张保险单的预定营业费用相同;四是综合方式,即根据营业费用在各年支出的不同以及支出的性质,将上述三种方式综合起来计算预定营业费用。

35.简述投保时应注意哪些问题。答:一般而言,在投保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确定保险需求。也就是要确定适合自身的保险险种以及保障程度。(二)选择保险公司。在选择保险公司时,应着重考虑以下一些因素:⑴比较各保险公司具体保险品种的价格;⑵比较各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服务质量;⑶比较各保险公司的理赔情况。(三)选择保险代理人。保险代理人是指受保险公司委托,在其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个人。慎重选择保险代理人,主要是比较从保险代理人那里获得哪些服务。(四)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并选择合适的购买方式。仔细阅读保险条款,是为了明确投保之后保险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免日后出现纠纷时于已不利。购买保险的方式有多种,投保人应根据自身情况来决定选择哪一种购买方式。 投资分析名词解释

1.投资项目:投资项目,是指在规定期限内为完成某项开发目标(或一组开发目标)而规划和实施的活动、政策、机构以及其他各方面所构成的独立整体。

2.基本项目:基本项目即基本建设项目,是指以扩大生产能力为主要目的的设资项目,它以土建工程、设备投资并重为特点,属于固定资产外延式扩大再生产。基本建设项目又可细分为新建项目、扩建项目、改建项目和迁建项目等类型。

3.项目周期:项目周期又称项目发展周期,它是指一个项目从设想、立项、筹资、建设、投产运营直至项目结束的整个过程。项目周

期大体可分为三个时期:投资前期、投资期和运营期,每个时期又分为若干个工作阶段。 4.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可行性研究是指在项目决策之前,通过对拟建项目有关的市场、社会、经济、环境、技术等各方面情况进行深入细致调查研究,对各种可能的技术方案进行系统分析和比较论证,对项目建成后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进行科学的预测和评价,来考察拟建项目技术上的先进性和合理性、社会经济生态上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建设上的可能性和可行性,进而为投资项目评估和决策提供依据的整个活动过程。 5.项目评估:项目评估是由投资决策部门或贷款机构对上报的拟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全面审核的再评价工作,其任务在于审查和判断拟建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可靠性、真实性和客观性,对拟建项目投资是否可行、以及最佳投资方案的确定是否合理等提出评估意见,编写出项目评估报告,作为项目投资决策的直接依据。

6.项目市场分析:项目市场分析主要是指通过市场调查和市场预测,了解和掌握项目产品的供应、需求、价格等市场现状,并预测其未来变动趋向,为判断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提供依据。

7.项目市场调查:项目市场调查是指运用科学的方法,有目的地、系统地收集、记录和整理与项目产品有关的需求、供给、竞争、价格等市场信息资料,借以分析、了解市场现象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发展变化,得出项目产品在项目寿命周期内有无市场、市场现实需求量和潜在需求量大小、市场占有率、价格水平等结论,为确定项目合理建设规模和制定产品方案提供可靠依据的活动过程。 8.重点调查:重点调查就是在调查对象中选定一部分重点单位进行的一种非全面调查。重点单位,是指那些在总体中的单位数目不多,但其标志总量却占总体标志总量的绝大比重的单位。由于重点单位不具有充分的代表性,因此重点调查只能了解调查对象(总体)的基本情况,不能从数量上对总体进行准确判断。

9.抽样调查:抽样调查是指按照一定方式和规则从调查总体中,抽取部分调查单位作为样本进行调查,并据此推断总体的一种调查方式。根据选项取样本时是否运用概率原理,抽样调查又可分为随机抽样和非随机抽样两种类型。

10.项目市场预测:项目市场预测是在项目市场调查的基础上,运用科学的预测方法,对项目产品未来市场供求、竞争、价格的变动态势和变动趋向作出预计和推断,为合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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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项目投资方向和投资规模提供依据。 11.德尔菲法:德尔菲法又称专家调查法,它是按照规定程序以匿名方式多轮征询专家意见,并采用统计处理方法得出预测结论的一种经验判断预测法。在项目市场分析中,此法主要用于确定项目投资方向、新产品开发方向和需求前景预测等。

12.用户购买意向法:用户购买意向法就是采用随机抽样或典型调查方式,从调查总体中抽取一定数目的用户作为样本,通过寄发调查表或者直接面谈调查方式,了解其在未来某个时期购买商品的意向,包括预测购买商品的品种、数量、规格、价格等,预测者通过对样本用户购买意向资料的汇总分析,对全体用户的商品需求情况作出推断。 13.市场因子推算法: 市场因子推算法就是依据影响某种商品市场需求量的因子的变化,推算该产品市场需求量的方法。市场因子即为引起某种商品需求量变动的最直接、最主要的因素,它一般是商品的使用者,不一定是购买者。

14.回归预测法:回归预测法是从市场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出发,通过建立回归预测模型,根据一种或几种现象的变化去推测另一种现象变化的一种定量预测法。

15.项目生产规模:项目生产规模是指在一定时期和技术经济条件下,综合运用各种生产要素而使投资项目所达到的产出能力。 16.保本规模:保本规模又称盈亏平衡规模,是指项目所产生的收入等于总成本时的生产规模。保本规模又可以分为起始规模和斩折规模。

17.盈利规模:盈利规模又称合理经济规模,是指项目所产生的收入大于总成本时的生产规模。

18.最佳规模:最佳规模是最佳经济规模的简称,是指项目的产品成本最低、利润最大时的生产规模,它是盈利规模中的一个特别点 19.专家意见法:专家意见法就是通过有关专家提供项目产品的背景材料和基本要求,充分征求专家关于项目生产规模的意见和看法,并采用科学的方法时行归纳整理,据此确定项目生产规模的一种经验判断分析法。 20.盈亏平衡分析法:盈亏平衡分析法,是指根据项目运营过程中的产销量、成本和利润三者之间的关系,测算出项目生产规模的盈亏平衡点,并据此进行项目生产规模决策的一种定量分析方法。项目生产的保本规模、盈利规模、最佳规模均可以采用这种方法确定。 1.单利:单利是指仅用本金计算利息,利息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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