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7杆塔连接螺栓在组立结束后必须全部紧固一次,检查扭矩合格后方准进行架线。架线后,螺栓还应复紧一遍。复紧后应随即在顶部至下横担以下2m之间及基础顶面以上3m范围内的全部单螺母的外露螺纹上涂以灰漆,以防螺母松动。使用防卸、防松螺栓时不在涂漆。
5.5.8杆塔组立后,其允许偏差应符合本细则表5.5.8的规定。
表5.5.8杆塔组立的允许偏差
偏差项目 电杆结构根开 电杆结构面与横线路方向扭转 (即迈步) 双立柱杆塔横担在主柱连接处的高差 (0/00) 直线杆塔结构倾斜(0/00) 电压等级 110KV ±30mm 220KV ±50/00 1/00 3.5 3 50 50 1.5/00 00500KV ±30/00 5/00 2 3 50 50 1/00 最大30MM00高塔 - - - 1.5 - - - 30mm 5 3 直线杆塔结构中心与中心桩间横、顺线路方向位50 移(mm) 转角塔杆结构中心与中心桩间横、顺线路方向位50 移(mm) 等截面拉线塔主柱弯曲 注:直线杆塔结构倾斜不含套接式钢管电杆。
2/00 0 5.5.10角钢铁塔塔材的弯曲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输电线路铁塔制造技术条件》GB2694的规定验收。对运至桩位的个别角钢,当弯曲度超过长度20/00,但未超过本细则表5.5.10的变形限度时,可采用棱角政法进行矫正,但矫正的角钢不得出现裂纹和镀锌层脱落。
表5.5.10采用冷矫正法的角钢变形限度
角钢宽度(mm) 40 45 50 56 63 70 75 80 变形限度(0/00) 35 31 28 25 22 20 19 17 角钢宽度(mm) 90 100 110 125 140 160 180 200 变形限度(0/00) 15 14 12.7 11 10 9 8 7 5.5.11工程移交时,杆塔上应有下列固定标志: 1、线路名称或代号及杆塔号;
2、耐张型、换位型杆塔及换位型杆塔前后相邻的各一基杆塔的相位标志; 3、高塔按设计规定装设的障碍标志;
4、多回路杆塔上的每回路位置及线路名称。 5.5.12铁塔基础符合下列规定时方可组立铁塔: 1、经中间检查验收合格;
2、分解组立铁塔时,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70%;
3、整体立塔时,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100%;当立塔操作采取有效防止基础承受水平推力的措施时,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允许不低于设计强度的70%。
5.5.13铁塔组立后,各相邻节点间主材弯曲度不得超过1/750。
5.5.14铁塔组立后,塔脚板应与基础面接触良好,有空隙时应垫铁片,并应浇筑水泥砂浆。铁塔经检查合格后可随即浇筑混凝土保护帽;混凝土保护帽的尺寸应符合设计规定,与塔座接合应严密,且不得有裂缝。 5.5.23此分项工程应形成的资料内容如下:
1、此分项工程经承包商自检合格后,并向监理工程师提出报验申请,报审表应附有铁塔组装施工质量检查记录、杆塔组立施工质量检查记录、相对应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2、监理工程师应按工程内容进行逐项抽查,抽查比例按SY4206-2007执行,并作好检查记录。所对应检验批的内容作好平行检验记录。 5.6导线架设工程
5.6.1放线前应有完整有效的架线(包括放线、紧线及附件安装等)施工技术方案。
5.6.2放线过程中,对展放的导线或架空地线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导线或架空地线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
2、对制造厂在线上设有损伤或断头标志的地方,应查明情况妥善处理。 5.6.3跨越电力线、弱电线路、铁路、公路、河流等,必须有完整可靠的跨越施工技术措施。导线或架空地线在跨越档内接头应符合设计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本细则表5.6.3的规定。
表5.6.3导线架空地线在跨越档内接头的基本规定
项目 导线或架空地线在跨越档内 铁路 头 公路 路不得有接头 电力线路 110KV以下线路,不限制 弱电线路 不限制 不通航河流 不限制 不得有接高速、一级公5.6.4放线滑车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1、轮槽尺寸及所用材料应与导线或架空地线相适应;
2、导线放线滑车轮槽底部的轮径应符合标准要求。展放镀锌钢绞线架空地线时,其滑车轮槽底部的轮径与所放钢绞线直径之比不宜小于15;
3、对严重上扬、下压或垂直档距很大处的放线滑车应进行验算,必要时应采用特制的结构;
4、应采用滚动轴承滑轮,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确保转动灵活。
5.6.4非张力放线是属于人力或机械牵引放线。在导线展放过成中,导线损伤程度可参照GB50233-2005《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7.2.2,7.2.3,7.2.4规定内容进行修补。
5.6.5导线连接。不同金属、不同规格、不同绞制方向的导线或架空地线,严禁在一个耐张段内连接。
5.6.6当导线或架空地线采用液压,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及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许可证。连接完成并经自检合格后,应在压接管上打上操作人员的钢印。 5.6.7当导线或架空地线,必须采用合格的电力金具配套接续管及耐张线夹进行
连接。连接后的握着强度,应在架线施工前进行试件试验。试件不得少于3组(允许接续管与耐张线夹合为一组试件),其试验握着强度对液压不得小于导线或架空地线设计使用拉断力的95%。对小截面导线采用螺栓式耐张线夹及钳压管连接时,其试件应分别制作。螺栓式耐张线夹的握着强度不得小于导线设计使用拉断力的90%。。架空地线的连接强度应与导线相对应。
5.6.8采用液压连接,工期相近的不同工程,当采用同制造厂、同批量导线、架空地线、接续管、耐张线夹及钢模完全没有变化时,可以免做重复性试验。 5.6.9导线切割及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切割导线铝股时严禁伤及钢芯; 2、切口应整齐;
3、导线及架空地线的连接部分不得有线股绞制不良、断股、缺股等缺陷; 4、连接后管口附近不得有明显的松股现象。
5.6.10采用液压连接导线时,导线连接部分外层铝股在洗擦后应薄薄地涂上一层电力复合脂,并应用细钢丝刷清刷表面氧化膜,应保留电力复合脂进行连接。 5.6.11各种接续管、耐张管及钢锚连接前必须测量管的内、外直径及管壁厚度,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金具通用技术条件》GB2314的规定。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5.6.12接续管及耐张线夹压接后应检查外观质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用精度不低于0.1mm的游标卡尺测量压后尺寸,其允许偏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架空电力线路外爆压接施工工艺规程》SDJ276或《架空送电线路导线及避雷线液压施工工艺规程(实行)》SDJ226的规定;
#
2、飞边、毛刺及表面未超过允许的损伤,应锉平并用0砂纸磨光; 3、爆压管爆后外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割断重接: 1)管口外线材明显烧伤,断股; 2)管体穿孔、裂缝;
4、弯曲度不得大于2%,有明显弯曲时应校直; 5、校直后的接续管如有裂纹,应割断重接; 6、裸露的钢管压后应涂防锈漆。
5.6.13在一个档距内每根导线或架空地线上只允许有一个接续管和三个补修管。并应满足下列规定:
1、各类管与耐张线夹出口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2、接续管或补修管与悬垂线夹中心的距离不应小于5m; 3、接续管或补修管与间隔棒中心的距离不宜小于0.5m; 4、宜减少因损伤而增加的接续管。 5.6.14在施工前必须做导。地线拉力试验。
1.本工程导。地线采用液压联接方式; 2.认真执行液压规范;
3.现场实际记录必须认真填写; 4.压后做印记。
5.7紧线安装后将双螺母拧紧并应装设防盗罩;
5.7.1紧线施工应在基础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规定,全紧线段内杆塔已经全部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
5.7.2紧线施工前应根据施工荷载验算耐张、转角型杆塔强度,必要时应装设临时拉线或进行补强。采用直线杆塔紧线时,应采用设计允许的杆塔做紧线临锚杆
塔。
5.7.3弧垂观测档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紧线段在5档及以下时靠近中间选择一档; 2、紧线段在6~12档时靠近两端各选择一档;
3、紧线段在12档以上时靠近两端及中间可选3~4档;
4、观测档宜选档距较大和悬挂点高差较小及接近代表档距的线档; 5、弧垂观测档的数量可以根据现场条件适当增加,但不得减少。
5.7.4观测弧垂时的实测温度应能代表导线或架空地线的温度,温度应在观测档内实测。
5.7.5挂线时对于孤立档,较小耐张段及大跨越的过牵引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无设计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耐张段长度大于300m时,过牵引长度不宜超过200mm;
2、耐张段长度为200~300m时,过牵引长度不宜超过耐张段长度的0.5‰;
3、耐张段长度为200m以内时,过牵引长度应根据导线的安全系数不小于2的规定进行控制,变电所进出口档除外;
4、大跨越档的过牵引值由设计验算确定。
5.7.6紧线弧垂在挂线后应随即在该观测档检查,其允许偏差应符合如下规定: 1、一般情况下应符合本细则表5.7.6的规定
表5.7.6弧垂允许偏差
线路电压等级 线间弧垂允许偏差值(mm) 110KV 200 220KV 300 5.7.7导线或架空地线各相间的弧垂应力求一致。 5.8附件安装
5.8.1绝缘子安装前应逐个表面清洗干净,并应逐个(串)进行外观检查。有机复合绝缘子伞套的表面不允许有开裂、脱落、破损等现象,绝缘子的芯棒与端部附件不应有明显的歪斜。
5.8.2金具的镀锌层有局部碰损、剥落或缺锌,应除锈后补刷防锈漆。
5.8.3为了防止导线或架空地线因风振而受损伤,弧垂合格后应及时安装附件。 5.8.4附件安装时应采取防止工器具碰撞有机复合绝缘子伞套的措施,在施工中严禁踩踏有机复合绝缘子上下导线。
5.8.5悬垂线夹安装后,绝缘子串应垂直地面,个别情况其顺线路方向与垂直位置的偏移角不应超过50,且最大偏移值不应超过200mm。
5.8.6绝缘子串、导线及架空地线上的各种金具上的螺栓、穿钉及弹簧销子,除有固定的穿向外,其余穿向应统一,并应符合如下要求:
1、单、双悬垂串上的弹簧销子均按线路方向串入。使用W弹簧销子时,绝缘子大口均朝线路后方。使用R弹簧销子时,大口均朝线路前方。螺栓及穿钉凡能顺线路方向穿入者均按线路方向穿入,特殊情况两边线由内向外,中线有左向右穿入;
2、耐张串上的弹簧销子,螺栓及穿钉均由上向下穿;当使用W弹簧销子时,绝缘子大口均应向上;当使用R弹簧销子时,绝缘子大口均向下,特殊情况可由内向外,由左向右穿入;
3、分裂导线上的穿钉、螺栓均由线束外侧向内穿;
4、当穿入方向与当地运行单位要求不一致时,可按运行单位的要求,但应
在开工前明确规定。
5.8.7金具上所用的闭口销的直径必须与孔径相配合,且弹力适合。
5.8.9各种类型的铝质导线,在与金具的线夹夹紧时,除并沟线夹及使用预绞丝护线条外,安装时应在铝股外缠绕铝包带,缠绕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铝包带应缠绕紧密,其缠绕方向应与外层铝股的绞制方向一致;
2、所缠铝包带应露出线夹,但不超过10mm,其端头应回缠绕线夹内压住。 5.8.10安装预绞丝护线条时,每条的中心与线夹中心应重合,对导线包裹应紧固。
5.8.11安装与导线或架空地线上的防震锤及阻尼线应与地面垂直,设计有特殊要求时应按设计要求安装。其他安装距离偏差不应大于±30mm。
5.8.12分裂导线间隔棒的结构面与导线垂直,安装时应测量次档距。杆塔两侧第一个间隔棒的安装距离偏差不应大于端次档距的±1.5%,其余不应大于次档距的±3%。各项间隔棒安装位置应相互一致。
5.8.13绝缘架空地线放电间隙的安装距离偏差,不应大于±2mm。
5.8.14柔性引流线应呈近似悬连线状自然下垂,其对杆塔及拉线等的电气间隙必须符合设计规定。使用压接引流线时其中间不得有接头。刚性引流线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5.8.15铝制引流连版及并沟线夹的连接面应平整、光洁,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装前应检查连接面是否平整,耐张线夹引流连扳的光洁面必须与引流线夹连扳的光洁面接触;
2、应用汽油洗擦连接面及导线表面污垢,并应涂上一层电力复合脂。用细钢丝刷清除有电力复合脂的表面氧化膜;
3、保留电力复合脂,并应逐个均匀地拧紧连接螺栓。螺栓的扭矩应符合该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5.8.16此分项工程应形成的资料内容如下:
1、此分项工程经承包商自检合格后,并向监理工程师提出报验申请,报审表应附有导线连接拉断实验报告、导线接头施工质量检查记录、导线穿跨越点处隔距明细表、导线弧垂观测记录、附件安装施工质量检查记录、相对应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2、监理工程师应按工程内容进行逐项抽查,抽查比例按SY4206-2007执行,并作好检查记录。所对应检验批的内容作好平行检验记录。 5.9接地工程
5.9.1接地体的规格、埋深不应小于设计要求,接地装置敷设应保持设计形状,并绘制接地装置敷设简图,标识出相对位置和尺寸。 5.9.2敷设水平接地体宜满足下列要求: 1、遇倾斜地形宜沿等高线敷设;
2、两接地体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3、接地体敷设应平直;
4、对无法满足上述要求的特殊地形,应与设计协商解决。
5.9.3垂直接地体应垂直打入,并防止晃动。接地体连接应符合如下规定: 1、连接前应清楚连接部位的浮锈;
2、除设计规定的断开点可用螺栓连接外,其余应用焊接或液压、爆压方式连接;
3、接地体间连接必须可靠。当采用搭接焊接时,圆钢的搭接长度应为其直
径的6倍并应双面焊接;扁钢的搭接长度应为其宽度的2倍并应四面焊接。 5.9.4接地引下线与杆塔的链接应接触良好,并应便于断开测量接地电阻。当引下线直接从架空地线引下时,引下线应紧靠杆身,并应每隔一定距离与杆身固定。 5.9.5扁钢与钢管、扁钢与角钢焊接时,为了连接可靠,除应在其接触部位两侧进行焊接外,并应以由扁钢带接地母线弯成的弧形(或直角形)与钢管和角钢焊接。
5.9.6接地沟的回填宜选取未掺有试块及其他杂物的泥土,并应分层夯实。在回填后的沟面应筑有防沉层,其高度宜为100~300mm。工程移交时回填土处不应低于地面。
5.9.7测量接地电阻时可采用有效的接地电阻测试仪进行检测,所测得的数值与季节系数换算后的电阻值不应大于设计规定值。 5.9.8此分项工程应形成的资料内容如下:
1、此分项工程经承包商自检合格后,并向监理工程师提出报验申请,报审表应附有接地安装施工质量检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相对应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2、监理工程师应按工程内容进行逐项抽查,抽查比例按SY4206-2007执行,并作好检查记录。所对应检验批的内容作好平行检验记录和旁站监理记录。
百度搜索“77cn”或“免费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免费范文网,提供经典小说综合文库220KV万奎线路架空送电工程监理细则终稿(5)在线全文阅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