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测距相对误差,同向不应大于1/150;
3、当距离大于600m时,宜采用电磁波测距仪或全站仪施测。 5.2.5杆塔位中心桩移桩的测量精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才用钢卷尺直线量距时,两次测值之差不得超过量距的 1/%0;
2、当采用视距法测距时,两次测值之差不得超过测距的51/%0; 3、当采用方向法测量角度时,两侧回测角值之差不应超过1′ 30〞。
5.2.6分坑时,应根据杆塔位中心桩的位置钉出必要的、作为施工质
量控制的辅助桩,其测量精度应能满足施工精度的要求。施工中保留不住的杆塔位中心桩,必须钉立可靠地辅助桩并对其位置做记录,,以便恢复该中心桩。 5.2.7非城市规划范围内架空送电线路架线后的安全距离,必须满足 以下规定:
1、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导线对地面最小距离不应小于,线路经 过的地段居民区为7.5m、非居民区为6.5m、交通困难地区5.5m; 2、送电线路交叉接近距离不小于,跨越铁路距轨顶8.5m、公路 路面8.0m、至弱电线路4.0m、至电力线路4.0m;
3、送电线路最小水平距离不小于,铁路,杆塔外援至路基边缘, 交叉取30m;平行取最高杆(塔)高加3m、公路5.0m、弱电线路5.0m、 电力线路7,0m。
5.2.8工程测量应形成的资料内容如下:
1、承包商在测量报验申请表应附有测量记录、记录应有测量起 讫点的名称,如变电所名称,出口编号,T接线路名称、杆号,根据 线路全长按施工分段报验,每段所采用的杆(塔)型号、转角角度标 注清楚;
2、地形危险点处要重点复核,每处要有独立复核记录,并对跨 越物及地形凸起点的标高分别标注在记录内;
3、监理工程师根据承包商所报验申请的测量内容进行现场复测, 并做好复测记录,经复测无误后签字认可。监理工程师对重点地段的 复核应同承包商共同复测。 5.3土石方工程
5.3.1土石方开挖应按设计施工,减少需开挖以外地面的破坏,合理选择弃土的堆放点,以保护自然植被及环境。铁塔基础施工基面的开挖应以设计图纸为准,不应积水,边坡不应坍塌。
5.3.2杆塔基础的坑深应以设计施工基面为基准。当设计施工基面为 零时,杆塔基础坑深应以设计中心桩处自然地面标高为基准。
5.3.3杆塔基础坑深允许偏差为+100mm,-50mm,坑底应平整。同 基基础坑在允许偏差范围内按最深基坑操平。
5.3.4杆塔基础坑深预设基坑深偏差大于+100mm时,应按以下规定 处理:
1、铁塔现浇基础坑,其超深部分应铺石灌浆;
2、铁塔基础、其超深在+100~+300mm时,遇到泥水坑时,应 先清除坑内泥水后在铺石灌浆。当不能以填土或砂、石夯实处理时, 其超深部分按设计要求处理,设计无具体要求时按铺石灌浆处理,坑
深超过规定值+300mm以上时应采用铺石灌浆处理。
5.3.7杆塔基础坑回填,应符合设计要求。一般应分层夯实,每回填 300mm厚度夯实一次。坑口的地面上应筑防沉层,防沉层的上部边宽 不得小于坑口边宽。其高度视土质夯实程度确定,基础验收时宜为 300~500mm。经过沉降后应及时补填夯实。工程移交时坑口回填土不 应低于地面。基础浇制后剩余的残渣物必须清理净。不能影响征占地 协调工作。
5.3.9冻土回填时应先将坑内冰雪清除干净,把冻土块中的冰雪清除 并捣碎后进行回填夯实。冻土回填在经历一个雨季后应进行二次回 填。
5.3.10接地沟的回填宜选取未掺有试块及其他杂物的泥土并应夯 实,回填后应筑有防沉层,其高度宜为100~300mm,工程移交时回 填土不得低于地面。
5.3.11此分项工程应形成的资料内容如下:
1、承包商经自检合格后,向监理申请工程报验表时应负有施工 测量记录、质量检查验收记录、隐蔽工程记录、土石方工程检验批质 量验收记录;
2、监理工程师对土石方工程作好质量验收工作,检验合格后同 时签字认可。监理工程师对应检验批内容作好平行检验记录。 5.4杆塔基础工程
5.4.1杆塔基础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应按SY4206-2007《地基 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GBJ202-83《钢筋混凝土施工质量验 收规范》及其他相关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5.4.2基础混凝土中掺入外加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础混凝土中严禁掺入氯盐;
2、基础混凝土中掺入外加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 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的规定。
5.4.3基础钢筋焊接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 JGJ18-96的规定。
5.4.4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应在同一个浇筑体中混用。
5.4.5当转角、终端塔设计要求采取预偏措施时,其基础四个基腿顶 面应按预偏置抹成斜平面,并应共在一个整斜平面或平行平面内。 5.4.6位于山坡,河边或沟旁等易冲刷地带基础的防护,应按设计要 求进行。
5.4.7现场浇注基础,浇筑前应支模,模板应采用刚性材料,其表面 应平整且接缝严密。接触混凝土的模板表面应采取有效脱模措施,以 保证混凝土表面质量。
5.4.8现场浇注基础应采取措施,防止泥土等杂物混入混凝土中,必 须有材料防止落地的措施。
5.4.9现场浇注基础中的地脚螺栓及预埋件应安装牢固。安装前应除 去浮绣,螺纹部分应予以保护。
5.4.10基础混凝土浇筑前,应按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和现场使用的 砂、石、水泥等原材料,并根据二次复检试验单位所出具的混凝土强 度配比单来确定配比。
5.4.11现场浇筑混凝土应采用机械搅拌,机械振捣,个别特殊地段 无法机械搅拌时,应有质量保证措施。
5.4.12施工过程中对混凝土配比材料用量每班或每基基础应至少抽 查二次,严格控制水灰比,每班或每基基础抽查二次及以上塌落度。 5.4.13混凝土强度试块应在监理见证情况下随机取样制作,应与基 础同条件养护,并作好标识。
5.4.14试块制作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转角、耐张、终端、换位塔及直线转角塔基础每基应取一组; 2、一般直线塔基础,同一施工队伍5基或不满5基应取一组,单 基或连续浇筑混凝土量超过100m3时亦应取一组;
3、按大跨越设计的直线塔基础及拉线基础,每腿应取一组,但当 基础混凝土量不超过同工程中大转角或终端塔基础时,则应每基取一 组;
4、当原材料变化、配合比变更时应另外制作;
5、当需要作其他强度鉴定时,外加试块的组数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5.4.15混凝土试块强度试验,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试验单位进行。 5.4.16现场浇注混凝土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浇筑后应在12h内开始浇水养护,当天气炎热、干燥有风时, 应在3h内进行浇水养护,养护时应在基础模板外加遮盖物,浇水次 数应能保持混凝土表面始终湿润;
2、对普通硅酸盐水泥和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浇水养护, 不得少于7昼夜,当使用其他品种水泥和大体积基础时按有关规定执 行;
3、基础拆模经表面质量检查合格后应立即回填,并应对基础外露 部分加遮盖物,按规定期限继续浇水养护,养护时应使遮盖物及基础 周围的土始终保持湿润;
4、采用养护剂养护时,应在拆模并经表面检查合格后立即涂刷, 涂刷后不再浇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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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平均温度低于5C时,不得浇水养护。
5.4.17基础拆模时强度不低于2.5MPa,且不应损坏基础表面和棱角。 5.4.18浇筑基础应表面平整,铁塔基础尺寸的误差不应超过下列规 定:
1、保护层厚度: -5mm; 2、立柱断面尺寸: -1%;
3、同组地脚螺栓中心对立柱重心偏移: 10mm; 5.4.20地脚螺栓及预埋件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安装应牢固、正确,无遗漏; 2、螺栓应与基础面垂直; 3、螺栓螺纹应完好;
4、螺栓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涂防锈剂保护。
5.4.21整基铁塔基础回填土夯实后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4.21的规定。
表5.4.21整基基础尺寸施工允许偏差
项 目 整基基础中心与中心桩间的位移 (mm) 横线路方向 顺线路方向 地脚螺栓式 直线 30 — ±2 5 10 转角 30 30 主角钢插入式 直线 30 — ±1 5 10 转角 30 30 高塔基础 30 — ±0.7 5 5 基础根开及对角线尺寸 (0/00) 基础顶面相对高差(mm) 整基基础扭转 (′) 注1转角塔基础的横线路方向系指内角平分线方向;顺线路方向系指转角平分线方向。 注2基础根开系指同组地脚螺栓中心之间以及塔腿主角铁准线之间的距离。
5.4.22冬期施工,当连续5d、室外平均气温低于5C时,混凝土基础基础工程应采取冬期施工措施,并应及时采取气温下降的防冻措施。
5.4.23冬期施工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18的规定。 5.4.24配制冬期施工的混凝土,应优先选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强度等级不应低于42.5级,浇筑C15强度等级混凝土时,最小水泥用量不宜少于300Kg/m3,水灰比不应大于60。
5.4.25冬期拌制混凝土时应优先采用加热方法,水及骨料的加热温度不得超过本细则表5.4.25的规定。
表5.4.25拌合水及骨料最高温度(0C) 项 目 拌合水 骨料 强度等级小于52.5普通硅酸盐水泥 80 60 强度等级等于及大于52.5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60 40 水泥 注:当骨料不加热时,水可以加热到1000C,但水泥不应与800C以上的水直接接触,投料顺序为先投入骨料和以加热的水,然后再投入水泥。
5.4.26水泥不应直接加热,宜在使用前运入暖棚内存放。混凝土拌合物的入模温度不得低于50C。
5.4.27冬期施工不得在已冻结的基坑地面浇筑混凝土,已开挖的基坑地面应有防冻措施。
5.4.28拌制混凝土的最短时间应符合本细则表5.4.28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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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4.28搅拌混凝土的最小时间(S)
混凝土塌落度(mm) ≤30 >30 自落式 强制式 自落式 强制式 注:表中搅拌机容积为出料容积。
搅拌机机型 <250 135 90 135 90 搅拌机容量 250-650 180 135 135 90 >650 225 180 180 135 5.4.29冬期混凝土养护宜选用覆盖法、暖棚法、蒸气法或负温养护法。当采用暖棚法养护混凝土时,混凝土养护温度不应低于50C,并应保持混凝土表面湿润。
5.4.30掺用防冻剂混凝土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负温条件下养护时,严禁浇水,外露表面必须覆盖; 2、混凝土的初期养护温度,不得低于防冻剂的规定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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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模板和保温层在混凝土达到要求并冷却到5C后方可拆除,当拆模后混凝土表面温度与环境温度之差大于150C时,应对混凝土采用保温材料覆盖养护。 5.4.31冬期施工混凝土基础拆模检查合格后应立即回填土。采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配制的混凝土,在受冻前抗压强度不应低于混凝土强度设计值的30%。
5.4.32此分项工程应形成的资料内容如下:
1、此分项工程经承包商自检合格后,并向监理工程师提出报验申请,应附资料内容有工程测量复测记录、钢筋绑扎隐蔽工程记录、混凝土施工检查记录、混凝土测温记录、回填土夯实施工检查记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2、监理工程师应按工程内容进行逐项抽查,抽查比例按SY4206-2007执行,并作好检查记录。所对应检验批内容进行平行检验和旁站记录。 5.5杆塔工程
5.5.1杆塔组立必须有完整的施工技术方案。在杆塔组立过程中,应采取不导致部件变形或损坏的措施。
5.5.2杆塔部件的组装应牢固,交叉处有空隙者,应装设相应厚度的垫圈或垫板。 5.5.3当采用螺栓连接构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螺栓应与构件平面垂直,螺栓头与构件间的接触处不应有空隙;
2、螺母拧紧后,螺杆露出螺母的长度:对单螺母,不应小于两个螺距;对双螺母,可与螺母相平;
3、螺杆必须加垫者,每端不应超过两个垫圈; 4、螺栓的防卸、防松应符合设计要求。 5.5.4螺栓的穿入方向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立体结构:水平方向由内向外;垂直方向由下向上;斜向者宜由下向斜上穿,不便时应在同一斜面内取同一方向;
2、对平面结构:顺线路方向,按线路方向穿入或按同一方向穿入;横线路方向,两侧由内向外,中间由左向右(按线路方向)或按同一方向穿入;斜向者宜由斜下向斜上穿,不便时应在同一斜面内取同一方向。 5.5.5杆塔部件的组装有困难时应查明原因,严禁强行组装。个别螺孔需扩孔时,扩孔部分不应超过3mm,当扩孔需超过3mm时,应先堵焊再重新打孔,并应进行防锈处理。严禁用气割进行扩孔或烧孔。 5.5.6杆塔连接螺栓应逐个紧固,4.8级螺栓的扭紧力矩不应小于被细则表5.5.6的规定。4.8级以上螺栓的扭矩标准值有设计规定,若设计无规定时,宜按4.8级螺栓的扭紧力矩标准执行。
表5.5.6螺栓紧固扭矩标准
螺栓规格 M12 M16 M20 M24 扭矩值 40 80 100 250 注:螺杆与螺母的螺纹有滑牙或螺母的棱角磨损以致扳手打滑的螺栓必须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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