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区域,以5号井为中心、半径5米范围内的区域;李庄水源地院墙范围内的区域,院墙外4个开采井小院范围内的区域;白泉水源地院墙范围内的区域,院墙外5个开采井小院范围内的区域。
—5—
5.长清区
冷庄水源地1、2、3、4号井外围网范围内的区域,5号井外围网范围内的区域;以桥子李水源地外围井的外接多边形为边界,向外径向距离10米的多边形区域;长清二水厂院墙范围内的区域,院墙外开采井房范围内的区域;长清一水厂院墙范围内的区域;曹楼水源地2个院墙范围内的区域。
6.高新区
东源水源地、武将水源地院墙范围内的区域。 (二)二级保护区 1.腊山水源地二级保护区
东至二环西路,西至国防路、腊山北路南延线,南至白马山路西延线,北至国防路、山东中西医综合大学南、西红庙村北范围内的区域(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2.峨嵋山水源地二级保护区 峨嵋山山脚线范围内的区域。 3.武将水源地二级保护区
水源地南部山体山脊线至北侧山脚线的裸露石灰岩。 (三)准保护区
东至济南市市区与章丘市行政区界线,西至济平干渠,南至
济南市与泰安市行政区界线,北至经十东路、经十路、经十西路范围内的区域(一级、二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十三、圣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6—
(一)一级保护区
圣井水厂2个院墙范围内的区域,以圣井工业园6个开采井为中心、半径5米范围内的区域,杜家庄井群院墙范围内的区域。
(二)准保护区
东至埠村煤矿铁路、省道242,西至章丘市与济南市市区行政区界线,南至垛庄镇北、长城岭,北至经十东路范围内的区域(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十四、贺套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一)一级保护区
水源地院墙范围内的区域,院墙外2个开采井小院范围内的区域。
(二)准保护区
东至章丘市与淄博市行政区界线,西至省道242,南至长城岭及西南峪、池凉泉、上盆崖、响水泉南侧山脊线,北至经十东路范围内的区域(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十五、西麻湾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
水源地院墙范围内的区域。 十六、平阴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一)一级保护区
前寨、凌庄水源地院墙范围内的区域,东关水源地2个开采井房范围内的区域。
—7—
(二)准保护区
以前寨、凌庄水源地外围井的外接多边形为边界,向外径向距离300米的多边形区域;东至东关水源地东侧山脊线,西至文笔山路,南至府前街东延线,北至东关街北延长线范围内的区域(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十七、沟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一)一级保护区
水源地院墙范围内的区域,院墙外23个开采井房范围内的区域。
(二)二级保护区
东至黄河西大坝公路,西至小吴家、大杨家,南至小吴家、西任家、南任家岸,北至省道248范围内的区域(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三)准保护区
东至黄河,西至齐家、南张家、大柳树店,南至大柳树店、花二庄,北至吴家庄北、卢家南范围内的区域(一级、二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十八、太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一)一级保护区
水源地院墙范围内的区域,院墙外10个开采井房范围内的区域。
(二)二级保护区
—8—
东至水源地外围井东边界向外径向距离300米,西至水源地外围井西边界向外径向距离300米,南至杨栏口,北至哈巴沟范围内的区域(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三)准保护区
东至堇任官庄、庙廊村、万胜李东,西至国道104、新路家桥、孔家坊,南至万胜李、堤口、新庄,北至孔家坊、耀德庄、小杨沟、堇任官庄范围内的区域(一级、二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十九、鑫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一)一级保护区
水源地2个院墙范围内的区域。 (二)准保护区
东至东开采井向外径向距离150米,西至兴隆街,南至永安街,北至富民路范围内的区域(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二十、几点要求
(一)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
(二)2012年年底前,拆除或者关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排污口和建设项目,制定完善对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及其他
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活动的监管措施。
(三)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要求,分别对地表水和地下水饮用
—9—
水水源开展水质月度例行监测和年度全分析监测。
(四)制定完善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建立饮用水水源风险源名录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穿越保护区管理制度,加强应对重大突发污染事件的物资和技术储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百度搜索“77cn”或“免费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免费范文网,提供经典小说综合文库关于济南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复函 鲁环发〔2012〕31号(2)在线全文阅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