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专业工程特点 二、监理工作流程 三、监理工作要点 四、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一、 专业工程特点 1.1、 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设计单位: 工程地点: 监理依据: 1.2、
(1)建设工程监理委托合同; (2)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3)本工程施工图纸及说明、地质资料等设计和技术文件; (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50319-2013) ; (5)《城市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6)《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41-91; (7)《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2—89);
(8)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监理的文件及规定; (9)其它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评定标准。 1.2、 道路工程特点: 1、设计标准: 1.3.6、道路路基:
路基应密实、均匀、稳定。压实度指标不应低于下表规定,路基填料强度满足下表 要求。 路基压实标准 填挖类型 路床顶面以路基最低压实密度(%) 下深(cm) 机动车道 填方 0~30 30~80 80~150 >150 挖方 0~30 30~80
---注: 1、表中压实度数值均为重型击实标准。
2、当路基填料 CBR 值不能满足设计要求,可掺入适量水泥或石灰进行调整。
一般路基、路堤施工前,需彻底清除地面表层耕作土及杂物(清表深度根据现场具 体情况确定,本次设计按平均 30cm 计) 。
94 94 92 91 94 -- 非机动车道 人行道 92 90 90 87 92 -- 6 4 3 2 6 -- 根据道路设计纵断面,除桥头接线路段存在填方外,大部分路段均为底填及挖方。 桥头填方最高约为 2m,挖方段设计路面略低于现状地面。
⑴ 机动车道 当路堤填筑高度 H≥ 168cm 时( H 为机动车道边缘与清表后地面的高差,下同),为高填方路段,对清表后的基底进行翻松,并掺 6%石灰进行碾压,压实度达到 90%, 处理深度 20cm, 其上采用 6%石灰土分层回填至路面结构层以下 80cm, 压实度达到 92%, 80cm 路床部分。采用 6%灰土分层填筑,压实度达到 94%。 当路堤填筑高度 118cm≤ H〈 168cm 时,为低填方路段,对清表后的基底进行翻 松,并掺 6%石灰进行碾压,压实度达到 90%,处理深度 20cm,其上采用 6%石灰土分层 回填至 30cm 路床底,压实度达到 92%,30cm 路床部分。采用 6%灰土分层填筑,压实度 达到 94%。 当路堤填筑高度 H≤ 118cm 时,为挖方路段,对清表后的地面再向下开挖适当深 度,以保证路面结构层底至基底的高差不小于 50cm。再对基底进行翻松,并掺 6%石灰 进行碾压,压实度达到 90%,处理深度 20cm,基底以上先填筑 20cm6%石灰土,压实度 达到 92%,其上 30cm 路床部分。采用 6%灰土分层填筑,压实度达到 94%。 ⑵非机动车道
当路堤填筑高度 H’≥ 80cm 时( H’为非机动车道边缘与清表后地面的高差,下 同),为高填方路段,对清表后的基底进行翻松,并掺 6%石灰进行碾压,压实度达到 90%,处理深度 20cm,基底以上采用 6%石灰土分层回填至路面结构层底,压实度达到 92%。
当路堤填筑高度 H’〈 80cm 时,为挖方路段,对清表后的地面再向下开挖适当深 度,以保证路面结构层底至基底的高差不小于 30cm。再对基底进行翻松,并掺 6%石灰 进行碾压,压实度达到 90%,处理深度 20cm,其上采用 6%石灰土分层回填至 30cm 路床 底,压实度达到 92%,处理深度 20cm,基底以上分层填筑 6%,压实度达到 92%。 特殊路基处理: 根据勘探报告, ② 4 层粉质黏土夹粉土为本工程的主要不良软弱层, 但该层埋深较深,本次设计不做特殊处理。 道路经过区域河塘众多, 本次特殊路基的处理主要是针对河塘部位, 提出合理的处理方 案。 道路经过河塘时,清除淤泥、杂物,将河塘挖成不小于 1.0m 内倾 3.0%的台阶。清淤后 的河塘低铺 50cm 碎石土,再分层回填 6%石灰土至机动车道 80cm(或 30cm)路床底(具 体路床厚度根据路基填高确定) ,底部 40cm 石灰土压实度不小于 87%,其上石灰土压实 度逐步提高,至机动车道 80cm(或 30cm)路床底时,压实度不小于 92%。其上根据其 所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等不同功能区位,按照相应功能区路基填筑要求, 进行填筑。
河塘清淤时,根据道路平面图所示,存在全部清淤和部分清淤两种情况。部分清淤回填 的河塘,需围堰筑坝,并按人行道边缘超宽 1.0m(即 1.0m 土路肩),以及 1:3 的边坡 坡度,控制清淤范围。 边坡采用自然放坡,并结合土路肩,采用绿化防护。 路基防护
考虑本项目两侧土地尚未开发,本次设计采用自然放坡,并采用绿化
防护。
挖方边坡坡度为 1: 1.0,填方边坡坡度为 1: 1.5。 路基施工方法:
( 1)路基用地范围内的各种管线工程及附属结构物,应按“先地下,后地上” 、 “先 深后浅”的原则施工。
( 2)在基底以外两侧开挖适当深度的排水沟,以降低地下水位,减少地表土层含 水量,同时收集路槽内的雨水,保证雨后路基范围内不积水,必要时可采取井点降水 措施。
( 3)路基填筑,必须根据设计断面,分层填筑、分层压实。分层最大厚度必须与 压实机具功能相适应,并不得大于 20cm。
( 4)若路基填筑分几个作业段施工,两段交接处,不在同一时间填筑,则先填地 段,应按 1:1 坡度分层留台阶。若两个地段同时填筑,则应分层相互交叠衔接,其搭 接长度,不得小于 3m。
( 5)为保证路基边部强度和稳定,施工时超宽 50cm 填土压实,严禁出现贴坡现 象。
( 6)机动车及非机动车道部分,路基抗压回弹模量 Eo≥ 25MPa,路基顶面弯沉值 小于 320( 0.01mm) 。 ( 7)交叉口范围内路基处理同机动车道。
( 8)由于原地面压实以及路基填筑引起地基沉降,设计时,考虑 10cm 压实补偿。 未尽事宜,详见《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 1.3.7、道路路面:
路面结构:项目所在区域尚处于开发初期,道路建成后必然通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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