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2
检查飞机的维修状况良好和各项地面服务准备工作到位。 6.2.3 未经过授权的人员禁止进入飞机。 6.2.4 飞行成员熟悉非法干扰处置预案。
6.2.5 在对飞机的检查时,发现
的危险品、或未经过安全检查
的物品
及凶器、武器等。禁运物品交地面民航公安部门处理。 6.2.6
监督行李、储藏品、贵重品的装机。
6.2.7
保证飞行、维修手册和飞行行李的安全。
6.2.8 发现可疑或无登机凭证的
人员,在询问其身份及记录后
,移交
机场公安机关处理。
6.3
飞机飞行中的安全保
卫
6.3.1 飞机在飞行中的安全保卫
工作由机长统一负责。所有飞
行成员
在机长的领导下承担各自任务。每一名飞行成员必须对空防安全负责 任。
6.3.2 保障民用航空飞行安全,
保护飞机及其所载人员财产不
受侵害
是飞行的首要任务,飞行的每一名成员必须严格执行《民用航空法》 和《航空安全保卫条例》,认真履行职责。
6.3.3 为保证空防飞行安全,及
时制止非法干扰民用飞机违法
犯罪行
为,正确处置在飞行中发生的劫机、炸机等突发事件,飞行在执行任 务前应当熟悉防止非法干扰处置预案,并制定具体处置预案及程序, 明确本人的安全职责范围。
6.3.4 飞行人员在执行任务时,
一律着本公司工作制服,佩带
统一制
发的《空勤登机证》进出机场飞行控制区、登机(执行安全保卫工作 的人员除外)。
6.3.5 依照民用航空局的规定,
飞行人员执行任务时进入飞行
区必须
2014年6月 安全保卫方案 21
自觉接受安全检查。
6.4
飞机清仓
6.4.1 飞机的清舱工作依据民用
航空局规定,飞机驾驶舱由飞
行人员
负责检查。特别情况警方可以实施特别检查。
6.4.2 飞行人员登机后,飞行员
要按照民用航空局公安局规定
和公司
空防安全规定,对飞机驾驶舱、机上应急设备进行安全检查,以保证 飞机内无外来物和无关人员。
6.4.3 飞行机组对飞机的检查,
应在飞行前进行,检查的重点
是机上
应急设备等,检查的顺序是从上到下,从左到右,检查的方法是眼到 手到,不留任何死角,检查的要求是认真细致,不放过一件可疑物品 和现象,按照《航空安全保卫搜查单》进行搜查。
6.5
飞行员在执行任务
时,可行使下列权利
6.5.1 在飞机起飞前,发现有关
方面对飞机未采取《民用航空
安全保
卫条例》规定的安全措施的,可拒绝起飞。
6.5.2 在飞机飞行中,对扰乱飞
机内秩序、干扰飞行人员正常
工作而
不听劝阻者采取必要的管束措施。
6.5.3 在飞行中,对劫持、破坏
飞机或其他危及安全的行为,
采取必
要措施。
6.5.4
在飞机飞行中遇到特殊情况时,对飞机的处置有最后决定权。
6.6
飞行中的警惕性
飞行人
员对乘
机人的
任何可
疑或反
常行
动有可
能影响
安全的
反
常现象,以及接到来自乘机人的威胁言论都应立即报告。
2014年6月 安全保卫方案 22
第七章 背景调查和证件管理
7.1章概述
7.1.1 背景调查由综合保障部负责,严格按照《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
定》(民航公发[2007]117 号)进行背景调查工作,坚持“客观、公正、 细致、规范”的工作原则,保守被调查人背景材料的秘密,调查人与 被调查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7.1.2 背景调查的范围
?持有机场控制区通行证件的人员。
?从事民航安全保卫工作的人员,包括地面安保人员。 ?飞行员、机组人员。
?飞机维修人员:飞机维护、修理人员,飞机航材运送、保管人 员,飞机拖车、特种车辆司机、保障人员。
?运控人员:飞行运行控制人员,相关业务人员。 7.1.3 背景调查人员合格要求
?持有
机场控
制区通
行证件
人员的
背景
,应当
至少符
合以下
要
求: a 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
b 无未了结的刑事诉讼; c 无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 d 未参加过非法组织; e 无精神病史;
f 无公安机关或调查单位认为的可能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其他
情况。
?民用航空安保工作人员的背景,应当至少符合以下要求:
2014年6月 安全保卫方案 23
a 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 b 无未了结的刑事诉讼; c 无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 d 未参加过非法组织;
e 近三年的现实表现良好,品行端正;
f 配偶、直系亲属和直接抚养人,无因危害国家安全罪或危害
公共安全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其他犯罪受过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刑事处罚的情况;
g 无精神病史;
h无公安机关或调查单位认为的可能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其他
情况。
?飞行人员的背景,应当至少符合以下要求: a 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 b 无未了结的刑事诉讼; c 无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 d 未参加过非法组织;
e 近三年的现实表现良好,品行端正;
f 配偶、直系亲属和直接抚养人,无因危害国家安全罪或危害
公共安全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其他犯罪受过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刑事处罚的情况;
g 配偶、直系亲属和直接抚养人,没有曾是非法组织骨干分子,
或正在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情况;
h 无精神病史;
i 无公安机关或调查单位认为的可能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其他
2014年6月 安全保卫方案 24
情况。
7.1.4 背景调查工作要求
?背景调查工作是一项政策性、保密性较强的工作,各级保卫部 门应高度重视。须派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人员负责这 项工作。
?主管部门对借调参加背景调查的人员应进行严格挑选,并对他 们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使他们能够熟悉背景调查规定和知识,高质 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背景调查人员的家庭成员及亲属,在同一单位、一个自然村的, 可出一份证明材料。不在一起的应分别取证,问题严重的应单独取证。
?对被调查人本人影响较深,来往关系密切的亲友,如有严重问 题的,应调查清楚。
?在调查中,统一使用盖有公司印章的《云南飞来者通用航空有限 公司背景调查表》、《背景调查函调证明信》。该证明信不能作他用。
需要查阅档案的,应按规定办理阅档手续。
?通过背景调查得出结论,确定被调查人是否适合从事相关工作 岗位、具有单独进入机场控制区、执行特殊任务的资格条件。 7.1.5 背景调查的工作程序
?根据被调查人工作岗位需要,确定被调查人员的调查范围,由 被调查人根据调查范围填写背景范围情况。背景调查范围包括但不限 于:本人所在学校和居住地(校外)现实表现(由社会直接招收应多 一份本人档案摘录材料);父母的现实表现,阅档材料。
?发函。根据调查人提交的个人信息,向被调查人本人及相关亲 属的所在学校或单位人事、保卫部门和所在居住地派出所发函。
2014年6月 安全保卫方案 25
百度搜索“77cn”或“免费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免费范文网,提供经典小说综合文库通用航空公司安全保卫方案(7)在线全文阅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