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来源:国研网统计数据库。注:按可比价格计算。轻工业指主要提供生活消费品和制作手工工具的工业。重工业指为国民经济各部门提供物质技术基础的主要生产资料工业。
从工业销售产值分析,按当年价格计算,2010年重工业销售产值达到493475亿元,为2000年的9.9倍,而同期轻工业仅为6.1倍。除2009年以外,重工业销售产值占全部工业销售产值比重连创新高,2011年1—4月更是达到了72.5%。(见图4)
图4:2000年—2011年重工业销售产值
数据来源:国研网统计数据库。注:按现价计算;2011年为1月—4月数据。
综合以上三点,1998年以来,工业重化趋势明显。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1)政府主导的投资拉动型增长模式。虽然非公所有制企业有了长足发展,但目前全社会的主要资源仍然控制在政府手里,各级官员出于完成政绩考核的目的,偏好向大工业项目和公路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导致工业重化。(2)重工业化是经济发展的必经阶段。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深入,大量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助推了重工业的发展;住房市场化改革的完成和居民消费结构的升级,使住房、汽车、电器成为消费热点,从而刺激重工业发展;经济的蓬勃发展使资本不再严重稀缺,伴随着各工业企业升级技术水平、扩大规模、整合产业链以提高附加值和增强国际竞争力的强烈愿望,工业部门必然产生资本深化和重工业化趋势。
2. 从工业企业的登记注册类型方面回顾工业经济发展 2.1. 国有企业发展回顾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工业经济体制改革的主线是围绕国有企业改革展开的,改革的主要目标是使国有企业彻底融入市场,通过充分竞争发展壮大,从而再反哺中国工业化进程。依照国有企业融入市场的情况,我们大体将其发展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改革开放初期到十四届三中全会,而后到十六大是第二阶段,第三阶段为十六大以后。
2.1.1 1978—1993年,通过多方面改革把国有企业引入市场
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确立以国有企业改革为主线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框架。具体是通过放权让利、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等措施把国有企业引入市场。
这一时期,国有控股企业工业总产值逐年上涨,1993年达到22724.67亿元,是1978年的6.9倍。虽然总产值连续刷新历史记录,但国有控股企业工业总产值占全部工业总产值比重却连创新低,1993年降到了最低的46.95%。相比工业总产值的稳步增长,国有工业企业利润总额则有较大起伏,1990年最低,为388.1亿元,1988年最高,为891亿元。
2.1.2 1994—2002年,着重解决国有企业市场化后暴露的弊端
国有企业加入市场竞争后,暴露了诸如社会负担重、历史包袱多、员工过度冗余等严重问题。这一时期国有企业生产经营非常困难,受1998年亚洲金融风暴影响,1998年有三分之二左右的国有企业亏损,全年实现利润总额525.1亿元,仅比1978年多16.3亿元。在这种严峻情况下,1999年十五届四中全会发布了《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国通过债转股、技改贴息、政策性破产等政策措施,实现了国有企业三年脱困目标,2002年产值和利润分别为1999年1.27倍和2.64倍。脱困目标的达到并不意味着改革的完成,困扰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依旧没有突破,政企不分、政资不分、多头管理、出资人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制约着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前景。
2.1.3 2003年至今,深化改革,国有企业实现大踏步发展
十六大以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取得了突破性进展。2003年成立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由国务院授权,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责任,监督管理非金融类中央企业。国资委的成立,进一步明确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一系列重大原则,即:(1)政企分开,国资委对企业国有资产履行出资人职责,不直接管理国有企业;(2)政资分开,国资委不行使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政府其他机构、部门不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3)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国资委不得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4)权利、
义务和责任相统一;(5)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极大地激发了国有企业活力,特别是中央企业,促进深化了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
2002—2010年,央企资产总额从7.13万亿元增长到24.3万亿元;实现利润从2405.5亿元增加到11315亿元;上缴税金从2914.8亿元增加到1.3万亿元。2010年有30家中央企业上榜《财富》世界五百强企业,其中国家电网、中国石化、中国石油名列前十。以上数据说明中央企业在持续做大做强,国家竞争力也同时显著提升。
2.2 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发展回顾
外商直接投资企业为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起到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主要包含弥补经济建设上的资金短缺、促进各行业企业生产技术进步和管理水平提升、增加财政收入、吸收就业人口等。依照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的发展速度,我们将其主要分为三个发展阶段:一是试探发展阶段,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到1992年十四大;二是加快发展阶段,从1993年到2002年十六大;三是多元化高速发展阶段,从十六大至今。
2.2.1 1978—1991年,外资企业探索式缓慢发展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开始逐渐撤销管制,提出对外开放政策。为了改善外资企业发展环境,增强外商信心,中国1982年成立了对外经贸部管理外商直接投资,而后,相继开放14个沿海城市、5个经济特区、3个沿海经济开发区和1个台商投资区,并于1986年允许设立外商独资企业。为吸引外资,中国政府在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更注重政策上的引导和扶植。这一阶段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的发展特点在于试探,虽然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的数量在不断提升,但总体规模不大,经营期限不长,技术含量较低。1979—1991年期间,中国共批准成立
外商直接投资企业42503家,平均每年3269家;实际利用外资额达到811.56亿美元,平均每年67.63亿美元。
2.2.2 1992—2001年,深化改革开放,外资企业快速发展
1992年, 十四大正式提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此后,中国继续深化相关领域的改革和开放程度,例如,开放商业、金融、技术服务等禁入领域;在沿海开放的基础上,宣布开放沿江(长江)、沿线(陇海线、兰新线)、沿边(边境),进而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开放。这一时期外资企业的发展特点是加速发展,主要体现在:企业数量增多、企业规模扩大、技术含量提高、行业分布拓展等方面。1992—2001年,中国共批准成立外商直接投资企业347522家,平均每年34752家;实际利用外资额为4889.66亿美元,平均每年488.97亿美元,不论是总量还是平均数都远远高于上一时期水平。
2.2.3 2002年以后,多元化高速发展
2001年底,在申请15年后,中国终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这意味着中国正式融入到国际分工中。这一阶段,全球制造业格局基本确立,产业转移告一段落,世界经济格局正酝酿着新一轮变化,例如影响更为深远的服务业等其他产业的转移。在此种背景下,十六大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要求提高中国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走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尽其才的发展方向,标志着外商直接投资企业进入多元化高速发展阶段。2007年十七大又进一步指出了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多元化发展的具体政策内容,从而在科学发展观的大思路下,将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的发展与国家的产业政策、区域政策、节能环保、自主创新、国有企业改革等诸多方面结合到一起。这一时期外资企业的发展特点体现在: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电器机械及其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专业设备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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