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逐渐由小城市向中等城市迈进
中心城区未来将形成中等城市框架,城市发展紧紧围绕“沿海”与“开放”,将有可能在2030年后成为具有中等城市功能和规模的沿海新兴城市。
第三十八条 城市定位与性质
1、功能定位 (1)生态旅游功能区
中心城区东部拥有射阳岛生态休闲度假区、射阳河口湿地滩涂游览区等丰富的旅游资源,在江苏滨海地带具有一定的独特性。
(2)临海产业集聚地
中心城区东依射阳港,西接沿海高速,随着经济开发区的进一步发展及临港工业的兴起,凭借河海联运的天然交通优势,在苏北沿海地区具有成为新型制造业基地和港口物流节点的潜力。
(3)水绿特色宜居城
作为县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必然吸引周边城镇人口的不断集聚。挖掘城市历史与内涵,能够带给城市居民认同感和归属感,有助于建立更加和谐的城市社会。因此,着重塑造景观优美、配套完善、富有特色的人居环境成为中心城区的主要任务之一。
2、形象定位
结合射阳县城东依射阳河,小洋河穿城而过的优越生态环境,以及河网纵横、依水沿路造绿的景观特征,规划塑造如下城市形象定位:“渔帆鹤影,水绿新城”。
“渔”:以渔业和旅游业为主的渔业经济区;
“鹤”:盐城国家级珍禽(丹顶鹤)自然保护区的主要组成部分; “水”:地势平坦,水网纵横;
“绿”:优美宜人的滨河绿地景观。
3、城市性质
射阳县城城市性质确定为:江苏滨海休闲度假胜地;苏北沿海新型制造业基地,港口物流节点;生态宜居城市。
第三十九条 城市规模
1、人口规模
现状(2007年)19.59万人;规划近期(2015年)32万人;中期(2020年)36万人;远期
(2030年)42万人。
2、用地规模
规划近期人均用地指标122.01m2/人,建设用地3904.50万m2;中期人均用地指标119.74m2/
人,建设用地4310.64万m2;远期人均用地指标116.65m2/人,建设用地4899.34万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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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城市总体布局
第四十条 城市用地发展方向
因此本次规划确定:射阳县城区空间发展方向为向东为主、完善西部,适度南北。
第四十一条 城市形态与结构
1、城市形态
本次规划确定城市发展的空间形态为“带形组团城市”。 2、规划结构
射阳城区规划空间结构为“一轴、两心、四片区、绿色网络”。
“一轴”:为东西向发展轴线,随着射阳城区人民路、解放路和幸福大道的向东延伸,以人民路与幸福大道之间为空间主体,形成一条东西向发展轴线。
“两心”: 为城市中部的公建主中心和城市东部滨河公建副中心。公建主中心以商业服务为主要功能,东部滨河公建副中心以现代商务、行政、文化、及休闲服务为主要功能。
“四片区”:以小洋河、战备河及大兴河为界,形成北片区、南片区、西片区和东片区等四大功能片区。
“绿色网络”:强化河道水系及城市道路绿化,串连城市公园、街头绿地、单位绿地及社区绿地,形成绿色网络,体现国家园林城市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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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各片区职能及用地布局引导
1、北片区
规划远期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1158.44hm2,居住人口8~10万人。主要职能为居住和工业职能,并有部分公共服务设施职能。
(1)居住用地以振阳路为界分为两个大型社区。
(2)公共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红旗路与振阳路沿线,保留完善现有医疗、体育等公共设施,通过对县政府的搬迁改造,增加宾馆、商业服务设施,促进城市商业服务中心沿振阳路向北片区延伸。在红旗路、双山路及机场路沿线集中安排专业市场用地,在片区北部北环路与双拥路交叉口的东南部规划一处专业市场用地,并在机场路西侧的北部入城口附近规划一处物流配送中心。
(3)工业用地分为东部的射阳经济开发区东区和西北部的合德镇工业创业园区两部分,开发区东区用地在现有基础上向北、向东适当扩展,并调整产业结构,形成以食品、饮料产业为主的现代工业园区。西北部工业用地在合德镇工业创业园区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注重为射阳经济开发区的产业配套、并发展无污染的先进制造业。
2、南片区
规划远期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1496.617hm2,居住人口18~20万人。主要职能为商业服务、居住、医疗卫生和体育等,并有部分工业及行政办公职能。
(1)居住用地以振阳路、黄海路和幸福大道为界,分为4个大、中型居住社区。 (2)加快旧城商业中心的改造,形成以振阳路与朝阳街之间中心地带为核心、以商业服务
为主要职能的城市公建主中心。
(3)保留近年新建的部分行政办公机构,在南片区的西南部幸福大道的北侧及战备河的东侧规划为合德镇政府办公用地,在南片区东部的华阳路以东幸福大道北侧布置一处行政办公用地。在南片区的东部幸福大道北侧靠近滨河新区的地段布置大型医疗卫生和体育用地,建成射阳县医疗卫生和体育中心。
(4)工业用地位于南片区东北部,为射阳经济开发区东区小洋河以南工业区块。规划整合现有工业用地,加快工业用地的调整,搬迁农药厂、磷肥厂等污染企业,形成良好的工业园区环境。
3、西片区
规划远期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1230.48hm2,居住人口为2~3万人。主要职能为工业,有部分配套居住生活职能;此外,有城市中心公园及对外交通站场的职能。
(1)居住用地位于片区的东南部,围绕后羿公园布置,形成一个相对完整的中型居住社区,居住人口为2~3万人。
(2)保留并完善现有的后羿公园及长途汽车站,并在解放路南侧及凤凰路西侧规划开发区行政管理中心。
(3)工业用地位于本区的西部和东北部,以战备河及小洋河沿线绿带为界,划分为4个工业组团。
4、东片区(滨河新区)
规划远期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1013.81hm2,居住人口为8~10万人。以居住、商务职能为主,兼有行政、文化、会展、教育、医疗卫生等多项职能。
(1)在片区中部规划一条约100m宽绿带(含有休闲设施、广场以及社区公共设施等用地)作为片区南北向中轴线,以规划的新城商务中心及新城公园作为滨河新区南北向轴线的南端节点、并在北部规划一处大型绿化环岛作为南北向中轴线的北端节点,形成以环状加方格网道路系统以及南北中轴对称为特征的滨河新区规划布局形态。
(2)居住用地以沿河东路为界分为南北两个社区,在南部社区布置一处完中。幼儿园、菜市场、便利店等社区公共设施用地可安排在南北向中轴线内。
(3)公共服务设施主要布置在幸福大道北侧,安排商业金融、行政及商务办公、文化会展、宾馆、休闲娱乐等大、中型公共设施,共同形成滨河新区综合公建中心——城市公建副中心。在片区北部充分利用优美的射阳河滨河景观,规划宾馆、教育科研和中小型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用
地,此外,在片区南北轴线两侧以及北部环岛的周边布置小型商业服务设施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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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城市建设用地布局
第四十三条 居住用地规划
1、规划目标
发挥国家园林城市优势,充分利用射阳城区内外独特优美的自然景观资源,建设户型结构合理、集约经济、高质量的住宅生活区,完善社区配套公共设施,全面提高居住生活设施的综合品质,创造方便、舒适、安全、优美的人居环境,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建设宜居城市。
2、居住用地指标
规划期内应通过提高居住用地的开发强度,逐步降低人均居住用地水平。规划居住用地近期(2015年)达到1095.01hm2,人均居住用地为34.22m2/人,远期(2030年)达到1381.85hm2,人均居住用地为32.90m2/人。
3、用地布局
规划居住用地划分为北片区、南片区、西片区、东片区(滨河新区)等四大片。 (1)北片区
加强对片区内现有旧居民区和城中村的改造,搬迁与居住区混杂干扰的污染企业,完善社区配套设施,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片区居住用地以振阳路为界分为两个大型社区,并在双山路沿线和黄海路沿线分别布置社区服务中心,规划远期片区居住用地面积为365.14hm2,居住人口为8~10万人。
(2)南片区
现有居住用地公建中心区为核心,主要分布在机场路与兴阳路之间呈东西向带状分布。规划居住用地主要向东发展、向西填平补齐、适当向南发展,为公建中心区及开发区西区、东区提供配套服务。搬迁开发区东区内化肥厂、农药厂等污染企业以及片区内与居住区相混杂、有干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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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加强旧城及城中村改造,增加绿地、完善社区配套设施,将南片区规划成为高品质的
城市中心居住片区。片区居住用地以振阳路、黄海路和幸福大道为界,分为4个大、中型居住社区,并分别在解放路与双山路、解放路与黄海路、解放路与海都路交叉口周边以及幸福大道以南
的振阳路周边布置社区服务中心。规划远期片区居住用地面积为556.48hm2,居住人口为18~20万人。
(3)西片区
将后羿公园西部和北部的部分工业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在片区的东部和东南部围绕后羿公园形成一处为开发区西区配套服务的居住社区,并在后羿公园的西北部规划社区服务中心。规划远期片区居住用地面积为115.85hm2,居住人口为2~3万人。
(4)东片区
居住用地主要布置在幸福大道公建带以北区域,以沿河东路为界分为南北两个居住社区,在中轴线的南北两端分别布置各社区服务中心,规划远期片区居住用地面积为344.38hm2,居住人口为8~10万人。
射阳城区规划居住片区一览表
居住片区 居住用地面积(hm2) 居住人口(万人) 大中型社区(个) 北片区 365.14 8-10 2 南片区 556.48 18-20 5 西片区 115.85 2-3 1 东片区 344.38 8-10 3 注:社区规模按居住人口划分:大型社区为3万人以上,中型社区为1-3万人,小型社区为1万人以下。
4、居住用地开发建设
(1)旧城改造与新区开发同步进行,适度提高居住用地开发强度
(2)高度重视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等政策性保障住房建设,合理确定各类住房建设标准。
近期(2015年)末,射阳城区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等政策性保障住房占城区住房总需求的三分之一左右,远期(2030年)将根据射阳城区市民收入及居住水平合理确定政策性保障住房占城区住房总量的比例。
住房建设标准:近期(2015年),商品房单套套型建筑面积90m2以下的新建住房建筑面积比重必须达到新建住房总建筑面积的70%以上。廉租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应当控制在60m2以内;经济适用住房(含旧城改造中的保障性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应当控制在90m2以内。远期(2030年)可根据射阳城区居住水平和国家相关政策进行适当调整。
(3)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要求和江苏省及地方有关社区公共设施建设的相关规定,配套建设社区公共设施。
(4)充分利用城区内外河网水系组织居住区绿地系统和空间景观,营造最佳人居环境。 5、配套设施建设
(1)社区配套设施建设
大中型社区公共设施以服务半径500~1000m内的2~5万居民为主要服务对象,为居民提供较为综合、全面的日常生活服务项目。公建设施应布置在居住片区中交通便利的中心地段,尽可能与邻近的公交站点结合布置,与居住片区公共绿地共同形成边界明晰的居住片区中心。基本实现居民在步行5~10分钟、自行车3~5分钟以内可达。
居住片区中心应集中布局形成中心用地,总用地规模控制在4~6hm2,其中公共设施用地2~4hm2,绿地2~3hm2。
居住片区中心中的公共设施以综合体的形式集中布置为宜,包括文化娱乐、体育、行政管理、社区服务、社会福利、医疗卫生、商业金融服务、邮电等设施。
(2)中小学配建
高中:在完善现有2所高中、1所完中的基础上,在滨河新区西南部的大兴河以东和解放路以南增加1所完中。
初中:在完善城区现有4所初中,3所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基础上,在南片区的西部增加1所初中。
小学:城区现有10所小学,3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其中部分小学规模偏小,应进行兼并整合,在尽量满足小学服务半径的基础上实现规模化办学要求。规划城区小学20处(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在现有小学整合调整的基础上增加7处。城市新区一般应按1.5~2.5万人/处进行配建。
第四十四条 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1、规划目标
按现代化中等城市公共设施标准配置,提升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水平,增强区域服务功能,促进射阳社会经济全面可持续发展。
2、用地指标
规划远期公共设施用地为570.17hm2,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11.64%,人均用地为13.58m2。
3、公建中心结构
城市公建中心分为三级结构。
一级中心为城市公建主中心和城市公建副中心,主要由市级公共设施构成,为全县域服务。
以老城区振阳路与朝阳街之间商业步行街为核心,结合周边商业设施,规划一处以商业服务为主要功能的城市公建主中心;在滨河新区幸福大道北侧,规划一处融现代商务、行政中心、文化会展、宾馆及休闲娱乐等功能为一体的城市副中心。
二级中心为片区公建中心,主要为各片区的综合性公建中心,由为本片区服务的公共设施构成,规划设置4处片区公建中心。
三级中心为大、中型社区公共中心,主要为居住社区提供便利服务。规划设置9处大、中型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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