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耐火砖墙与红砖墙之间应留30mm以上的空气绝热缝,缝内可用绝热材料填充或
砌建,砌建时灰缝也应严密。
6.
前后拱与炉墙接触处必须留缝,填入¢25mm石棉绳,露出的1~2根石棉绳先用
耐火泥抹一下再填入。
7.
炉墙水平膨胀缝,不平度每2m范围内不大于5mm,全长范围内不超过10mm;炉
墙壁垂直膨胀缝,其垂直度误差每2m范围内不大于5mm,全长范围内不超过15mm。 5.3.10.8 砌筑燃烧器喷嘴处的异形砖时,砖孔的中心位置、标高和倾斜角度应符合规定。 5.3.10.9 锅炉上所有的水、汽、风、烟管道和阀门法兰,为使其不烫人、不冻坏和减少热损失,都必须保温;当环境温度为25℃时,其表面温度应不超过50℃。保温前应清除表面的油垢和铁锈,并应设计规定涂刷防腐剂;直径大于150mm的阀门保温时应在法兰处留出拆、换螺栓的位置。
5.3.10.10 设备和管路的保温厚度应符合设计规定,保温的总厚度一般不得少于90~110mm;保温表面应平整。 5.3.11
烘炉、煮炉和蒸汽试验
5.3.11.1 新装、改装或大修炉墙后的锅炉,为了防止锅炉炉墙失水太快而裂缝甚至损坏,必须进行烘炉工作。
5.3.11.2 烘炉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检修项目全部完成并检验合格,现场已清理干净;水压试验合格,烘炉需用的热
工和电气仪表均已安装和校验完毕。
2.
炉墙砌筑和保温工作完毕后,应打开锅炉上各处炉门、孔自然干燥,一般干燥3
天(冬季可适当延长),干燥后炉墙漏风试验合格。
3. 4. 5.
烘炉所需的辅助设备试运转合格。
炉墙外部适当位置留出湿气排出孔,使烘炉过程中水蒸汽能自由排出。 卫燃带采用高铝质混凝土浇注而成,这种混凝土冷态下凝结速度较低,因此可拆
模板保留时间不得少于7昼液,烘炉应在模板拆除后进行。
5.3.11.3 烘炉可根据现场具体条件采用火焰、蒸汽等方法进行,如用蒸汽烘炉则应安装临时蒸汽管。
5.3.11.4 火焰烘炉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烘炉应缓慢进行,炉膛应保持负压(5~10Pa),火焰应在炉膛中央,燃烧应均匀,
762
不应时断时续,也不得用烈火烘炉;烘炉中应保持正常水位。烘炉3天后,可以添加少量煤气以保证烘炉温度。烘炉过程必须稳定且缓慢升温,使膨胀均匀,避免炉墙烘干后失去密封性;烘炉温升每小时不应超过10℃。烘炉期间应监视膨胀指示并做记录。
2.
烘炉温升应按过热器后(或相当位置)所测定的烟气温度,在烘炉初期24小时内炉
膛出口烟温应小于50℃,24小时后可增大火势将排烟温度提高至60~80℃,稳定24小时。
3.
继续加大火势将排烟温度升高至100℃,稳定24小时;然后继续加大火势将排烟
温度升高至150℃,但不应超过160℃,稳定10小时后停止加柴,在最高温度范围内持续时间不应少于1昼夜。如炉墙特别潮湿应适当减慢温升速度。
4. ⑴
烘炉以达到下列规定之一为合格,即可进行煮炉。
用炉墙壁灰浆试样法时,在燃烧室两侧墙中部燃烧器上方1~1.5m处和过热器(或
相当位置)两侧墙壁中部,取耐火砖、红砖的丁字交叉缝处灰浆样(各约50g),其含水率应小于2.5%;
⑵
用测温法时,燃烧室两侧中部燃烧器上方1~1.5m处的红砖墙壁外表面向内
100mm处温度达到50℃并继续维持48小时;或过热器(或相当位置)两侧耐火砖与隔热层结合处温度达到100℃并继续维持48小时。 5.3.11.5 煮炉
根据锅炉污锈程度,分三类进行煮炉:
第一类,新锅炉从制造厂到安装结束处于可靠的保管下,其内表面无锈蚀层面,仅有个别斑点。
第二类,新锅炉长期露天存放,并无可靠的防腐措施;锅炉经过改造、大修更换水汽受热面管50%或化学清洗后。
第三类,拆迁锅炉,内壁除铁锈外尚有水垢。 不同类别的锅炉煮炉 时加药量如表9。(注:药品按100%的纯度计算, 加药总量按锅炉正常水容积计算。无磷酸三钠时可
药品名称 氢氧化钠(NaOH) 磷酸三钠(Na3PO4212H2O) 表9.
加药量(Kg/m3 水容积) 第一类锅炉 2~3 2~3 第二类锅炉 3~4 2~3 第三类锅炉 5~6 5~6 用碳酸钠代替 数量为磷酸三钠的1.5倍,按说明书规定加药量为每立方米水加氢氧化钠和磷酸三钠各3~5Kg。)
763
5.3.11.6 煮炉程序
1.
药品配成浓度为20%溶液加入锅炉内,溶液应均匀无块状;此时锅炉与循环系统
应充满水(本炉正常水位时水容积为15m3),在配制和加入药液时应注意安全。
2.
煮炉时应用合格的锅炉给水,用一只水位计,其余为备用。锅炉升压到0.5MPa
时保持12小时,降压放水。然后再升压到工作压力,保持12小时再降压放水,最后升压到2.45MPa,排汽量为10~15%的额定蒸发量,维持24小时后,从下部各排污点轮流排换污水,直到水质达到试运行标准为止。煮炉期间应定期从锅筒和水冷壁下集箱取样分析,当炉水碱度低于45毫克当量/升时,应当补充加药;煮炉时药液不得进入过热器。
3.
煮炉完毕后应清除锅筒、集箱内的沉积物,冲洗锅炉曾与药液接触过的阀门等,
检查排污阀有无堵塞。
4. ⑴ ⑵ 5. ⑴
煮炉后应符合下列要求: 锅炉和集箱内壁内应无油垢。 擦去附着物后金属表面应无锈斑。
烘炉、煮炉合格后,按下列步骤进行蒸汽严密性试验:
加热升压至0.3~0.5MPa,对锅炉范围内的法兰、人孔、手孔和其它连接部分的
螺栓进行一次热状态下的紧固。
⑵
继续升压至工作压力,检查各人孔、手孔、阀门、法兰和垫料等处的密封性;检
查锅筒、集箱、管路和支架等的膨胀情况。
⑶ 6.
上述检查合格后进行安全阀的调整、校验,调整后的安全阀应无漏汽和冲击现象。 过热器应用蒸汽进行吹洗,吹洗时锅炉压力应保持在工作压力的75%左右,同时
保持适当的流量,吹洗时间不少于15分钟。
7.
煮炉结束应停止燃烧运行,放水后用清水彻底清洗锅炉内部,清洗后将水排掉。
整理烘炉、煮炉资料,包括烘炉升温曲线。之后,锅炉可以进行试运行。 6 6.1 6.1.1 6.1.2 6.1.3 6.1.4
试车及验收 试车前的准备工作
完成全部检修项目,检修质量达到要求,检修记录齐全。 清扫整个系统,设备阀门均畅通无阻。
确认仪表及其它安全附件完整、齐全、灵敏、准确。 锅炉配套设备如鼓风机、引风机、给水泵等具备试车条件。
764
6.1.5 6.1.6 6.2
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按规定备有合格的消防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试车
按规定程序点火开车,应逐渐升温达到正常运行工况。
试车中应检查有无泄漏、异常声响,温度及压力应达到设计要求并在满负荷下连续运行72小时。
试车合格后直接转入生产或按规定程序停车备用。 6.3
验收
锅炉在全负荷下连续运转72小时,运行正常即为合格;技术资料齐全,即可按规定办理验收手续,并交付生产。 7 7.1 7.1.1 7.1.2 7.1.3 7.1.4 行。 7.2 7.2.1
检修安全注意事项
在制定修理方案时,应遵循原化学工业部颁发的《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拟定维护检修安全注意事项 维护安全注意事项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工艺操作规程,严格控制工艺条件,严防设备超温、超压。 冬季停车时,应放净设备中的全部介质,以防冻坏设备。
燃气锅炉内有压力时禁止任何修理或紧固工作(进行螺栓热紧时除外)。 设备单机或系统停车时,燃气锅炉的降温、降压都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缓慢进
相应的安全措施。 7.2.2
燃气锅炉在进行检查、修理前, 必须办理“三证”, 即“检修许可证”、“设备
交出证”和“动火证”。 7.2.3
燃气锅炉内部介质排净后,应加设盲板隔断与其连接的管道和设备,并设有明显
的隔断标志。 7.2.4
入炉检查及修理必须在经过置换,中和,消毒,清洗等处理,取样分析合格后方
可进行,并有专人在炉外监护;在检查、修理过程中要定期取样分析,以保证设备中有毒、易燃介质含量符合《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炉内通风、动火等均应符合有关规定。 7.2.5
检修用搭置的脚手架、安全网,升降装置等应符合工厂安全技术规程要求。高处
765
进行检修,要符合高空作业安全要求。 7.2.6 7.2.7
零部件吊装应符合起重吊装安全规程,起重机具必须严格进行检查,符合要求。 检修用材料及零、部件(包括焊接材料、耐火材料等)的理化性能指标必须符合设
计规定,代用材料及零、部件应经主管部门同意。 7.2.8 7.2.9
严格控制检修质量,严格验收标准。
全部检查、修理过程应有详细记录(包括外观检查,理化检验,焊接方法及焊接
工艺,热处理工艺,清洗、吹扫、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计等的检查与修理),竣工图纸资料必须齐全。 7.3 7.3.1 7.3.2 7.3.3 8 8.1 8.1.1
试车安全注意事项
检查盲板是否拆除, 检查管道、阀门及安全装置是否符合要求。 凡影响试车安全的临时设施、起重吊具等应一律拆除。
燃烧器点火、熄火以及锅炉开、停车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严禁违章操作。 附件 燃气锅炉的化学监督与管理 锅炉运行中的化学监督
锅炉点火升压后,进行水、汽取样装置的冲洗。压力在0.6~0.8MPa(表压)时,连
续排污装置投入运行;压力在1.0 MPa(表压)时,进行水、汽取样分析,并将取样器调整到下列状态:
1. 2. 3. 8.1.2 告司炉。 8.1.3 8.1.4
如果炉内进行磷酸盐处理时,进行炉内加药,并将磷酸根调整到控制范围。 运行中加强分析,发现仪表、水、汽有异常现象时,通知有关岗位,查找原因进蒸汽流量约0.5L/min; 给水、炉水流量约1.0 L/min;
水、汽样品取出温度均为30~40℃。
压力升至工作压力时,增加水、汽分析次数,直至水、汽质量达到控制标准,报
行处理。 8.1.5 8.1.6 8.2
以炉水分析结果,掌握排污量的大小,做到安全经济运行。 锅炉正常运行时,每班定期排污至少一次。 停炉保护
停炉保护应根据停炉时间的长短和设备的具体情况采取措施进行保护,防止金属表面
766
百度搜索“77cn”或“免费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免费范文网,提供经典小说综合文库燃气锅炉维护检修规程(6)在线全文阅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