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和综合利用问题;对于除朝阳外的辽西北其他地区,盛产玉米,有充足的饲料资源,较多可利用土地,环境承载能力强,应大力发展肉鸡产业,要坚持高起点发展,全面提升肉鸡装备水平,按照“三同时”的要求做好肉鸡粪污治理工作,坚决不能走先发展后治理的老路;三是适度发展区。对于抚顺、本溪、营口、辽阳等地,应因地制宜高起点发展肉鸡产业。
(二)加快现代肉鸡种业建设。充分发挥我省肉鸡种群基数大的优势,推进国家肉鸡良种扩繁推广基地建设,争取到2020年省内有一家祖代肉种鸡养殖企业进入“国家队”。发展现代种鸡养殖企业,培育适应我省肉鸡产业发展的种鸡企业品牌。增加畜禽良种工程项目资金投入,以提升肉鸡品质为重点,坚持保护和开发并重原则,积极推进大骨鸡特色产品开发,提高辽宁地方特色肉鸡品种知名度和养殖效益。加强政策支持和技术指导,扩大资金规模和实施范围,创新补贴方式,建立健全肉种鸡推广网络体系。加强种畜禽质量安全监管,严格肉种鸡生产经营和进出口审批许可,规范肉种鸡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综合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等因素,因地制宜发展适度规模养殖和大型现代肉鸡企业集团,加快肉鸡生产方式转变。通过实施肉鸡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创建等项目,扶持养殖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设施化装备水平;建立健全标准生产体系,推进高效适用生产技术的集成创新与推广,切实发挥示范场的辐射带动作用。鼓励龙头企业自建或为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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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担保建设标准化规模养殖场舍,发挥大型一体化企业的引领作用,依托龙头企业科技、人才、信息、资金等优势,带动规模养殖场提高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促进肉鸡养殖的标准化、规模化和产业化,切实增强肉鸡综合生产能力。
(四)提高鸡肉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健全饲料、兽药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以中小规模养殖户为重点,加大饲料、兽药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使用国家明令禁止饲料添加剂、禁用药渣、兽药等行为。完善生产经营诚信体系,推动饲料生产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建立完善饲料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发挥行业协会和专业农民组织的作用,加强兽药购销环节的管控力度推动养殖与屠宰环节联动,科学合理使用兽药,坚持休药期,减少抗生素的使用。加强肉鸡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全面建立养殖、屠宰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将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加强肉鸡养殖档案管理,引导养殖、屠宰、销售一体化经营。建立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有效打击病死鸡及其制品的屠宰加工等各种违法行为。推动建立和完善肉鸡养殖、防疫、加工、运输、冷鲜保藏等标准,积极推进标准实施。切实加强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等建设,不断提升监督执法能力与水平。加强对肉鸡饲养环境、养殖质量、饲料和兽药等投入品的使用以及肉鸡交易与运输的监督管理,指导肉鸡安全生产,发挥禾丰牧业等大型龙头企业带动引领作用,大力推进食品链绿色养殖模式。
(五)进一步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完善肉鸡产业链利益连接机制,协调和引导屠宰企业与养殖企业、养殖基地通过契约、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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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合作等方式结成利益共同体,稳步增强养殖场市场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推进生产者与屠宰加工企业的利益融合,推行生产者与屠宰厂的直接联系。鼓励屠宰厂采用“厂场挂钩”、订单生产等方式,扩大协议养殖或自养肉鸡规模。在全省形成以跨区域流通的现代化屠宰加工企业为主体,形成布局合理、有序流通的产业布局。制定促进肉鸡屠宰及肉类加工业的产业发展政策,推动大型加工企业加大体制机制创新力度,不断完善生产、加工、配送和销售供应链的管理体系,增强对市场经济的适应能力。按照提质增效要求,制订完善肉鸡屠宰企业设置规划,优化屠宰产业布局,促进屠宰行业转型升级。支持屠宰企业全部建立冷却分割车间,增加产品深加工生产能力;推进企业品牌化经营,建立养殖屠宰联动机制,落实肉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进以保障鸡肉质量安全、防范失信风险为核心的屠宰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强化屠宰监管能力建设,提升屠宰行业信息化监管水平,健全省、市、县三级屠宰监督执法体系和屠宰技术支撑体系,构建屠宰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推动肉鸡产品加工业由初级加工向精深精细加工的转变,朝着规范化、标准化,规模化、集团化、一体化方向发展。
(六)加强废弃物综合利用。因地制宜、合理布局肉鸡养殖,规模养殖场(村)自有、租赁、协议与养殖量匹配的土地,确保粪污在一定运输半径内还田消纳。采取农牧结合工艺模式,鸡粪生产商品有机肥、实现商品化利用,让鸡粪以有机肥形式还田,大力推行养殖业、种植业、林果业有机结合的生态养殖方式,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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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肉鸡养殖带来的环境问题。以各级政府为主导,建立区域性粪污综合处理利用中心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实现排污达标和资源化利用。坚持统筹规划与属地负责相结合、政府监管与市场运作相结合、财政补助与保险联动相结合、集中处理与自行处理相结合,尽快建成技术先进、设施完善、运转高效的废弃物综合利用体系,确保肉鸡养殖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七)加强疫病防控措施。坚持生产发展和防疫保护并重的方针,加强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确保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按照《国家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计划(2016—2020年)》和《国家新城疫防治指导意见(2016—2020年)》等文件的有关要求,做好禽流感、新城疫等疫病的防控工作。加强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提高疫病预测预警水平。加强防疫设施和制度建设,提高生物安全水平,全面提高疫病防控能力和水平。
(八)建立健全市场调控机制。从创新交易方式、提高产品质量、完善市场调控等方面入手,努力构建我省肉鸡市场的稳定机制。在完善现货市场功能的同时,探索多种交易方式发展,逐步形成拍卖和订单结合、线上和线下并行、期货和现货良性互动的肉鸡市场交易体系。通过控制生产规模,减少产能过剩,提高产品档次,推广肉鸡养殖保险和肉鸡场财产保险等,建立肉鸡市场价格调节机制,引导生产者合理规避市场风险。
(九)完善市场流通体系。在巩固和完善现有的市场流通体系基础上,积极引导农民营销合作组织发展,鼓励屠宰加工和流通企业建立健全营销合作组织,提高组织化程度,增强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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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大型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县乡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培育“农超对接”龙头企业,支持大型连锁超市、肉鸡产品流通龙头企业与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对接。维持市场秩序,保护合法经营,维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十)加强信息监测预警。继续完善肉鸡市场监测和预警体系,进一步加强肉鸡生产和价格的动态监测分析,依法发布肉鸡生产和市场价格信息。加强形势分析研判和信息发布,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引导养殖环节科学调整生产结构,稳定市场心理预期,规避市场风险。 五、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政府负责制,主产区要抓紧制定本区域肉鸡产业发展指导意见,统筹考虑资源、环境和消费等因素,优化生产和屠宰布局,明确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促进肉鸡各相关企业的转型升级改造。继续完善奖惩考核机制,强化地方产业发展职责。明确各部门的职能分工,加强与财政、发改、国土、环保、农业、商务、出入境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完善信息互通机制,为现代肉鸡产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完善支持产业发展的政策框架。巩固现有支持肉鸡生产发展的标准化规模,支持发展现代物流模式,积极推动肉鸡贸易电子商务平台。深化肉鸡产业与金融保险的合作,通过贷款贴息、建议将畜禽舍作为抵押物来扩大抵押物范围等手段,加大对肉鸡产业的贷款支持力度,进一步扩大肉鸡价格指数保险试点范围。完善鸡肉及相关产品进出口调控机制,鼓励鸡肉及相关制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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