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省级统筹方案。
每人当日累计门诊处方费用分别控制在50元和20元以内,当日门诊补偿封顶线分别为45元和18元。参合农民每人年度门诊补偿累计封顶线为100元。
2、补偿程序。参合门诊患者凭《合作医疗证》和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在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直接获取补偿资金。定点医疗机构与新农合经办机构定期结算,乡镇卫生院可以代村卫生室结算。定点医疗机构须提供“门诊费用补偿审批表”、“门诊补偿登记表”、“门诊医疗收费收据”、“复式处方”等材料。
(三)特殊疾病门诊。
1、特殊疾病范围。特殊疾病是指不需要住院治疗,但需要长期在门诊治疗且医疗费用较大的疾病。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的特殊疾病有:
Ⅰ类:尿毒症、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 Ⅱ类:恶性肿瘤、精神疾病(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躁狂症等重性精神疾病)、肾病综合症;
Ⅲ类:高血压病(Ⅱ级及以上)、冠心病、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病毒性肝炎(乙型、丙型、活动期)、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反应治疗)、类风湿关节炎、糖尿病合并并发症、脑出血及脑梗塞恢复期、甲状腺功能亢进(减退)、强直性脊柱炎、癫痫病等。
2、特殊疾病门诊补偿标准。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补偿不设起付线,按符合补偿范围费用的70%报销;Ⅰ类每人年度累计补偿封顶线为20000元,Ⅱ类每人年度累计补偿封顶线为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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