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文件、市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许可文件、市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土地权属证明文件报市房屋征收部门?
由市房屋征收部门会同市发改、规划、国土等部门和有关区政府进行前期调查、论证?确定房屋征收范围。
第九条 市房屋征收部门将房屋征收范围书面告知被征收人和国土、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暂停办理房屋征收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房屋析产或者交易、工商营业执照、户口迁入等手续。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第十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区政府组织规划、国土、城管、住建等部门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或改变用途、结构的房屋?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第十一条 房屋征收部门根据前期调查结果和项目概算等情况?拟订征收补偿方案并组织论证。征收补偿方案的内容包括?房屋征收目的、征收范围、房屋基本情况、征收补偿安置方式及补助奖励标准、产权调换房、保障性住房、征收实施步骤和签约期限。 市级投资项目的征收概算?由市房屋征收部门核算。 第十二条 市、区政府将论证后的征收补偿方案在征收范围内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三条 市、区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旧城区改建项目征收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征求被征收人意见?超过半数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方案持有异议的?市、区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第十四条 征收房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由所在地的区政府负责实施。区政府应当在征收补偿中做好征收保障、综合执法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补偿资金应当严格使用审批程序?做到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区房屋征收部门提供房屋产权调换房源的?应当向市房屋征收部门提供房屋来源证明。 第十六条 市、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在5日内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20日。 公告内容包括?征收目的、征收范围、征收补偿方案、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现场接待地点和联系方式、监督举报电话、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第十七条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征收出租房屋的?其租赁合同依法终止。 第十八条 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后?房屋征收部门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收集相关材料?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调查结束后?由区政府将调查结果在征收范围内以公告形式公布。 第十九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与被征收人依照国家、省和本办法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补助金额和支付期限、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临时安置方式和临时安置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被征收人重新购买房屋的?价款中
百度搜索“77cn”或“免费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免费范文网,提供经典小说教育文库2012南京拆迁征收补偿标准(6)在线全文阅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