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6.“分段工程”是指在合同中特别规定的作为工程一部分的分段工程。 1.1.27.“工地”指为工程施工由招标人提供的用地及在合同中特别注明的将构成部分工地的任何其他场所。
1.1.28.“费用”指不论在工地内或工地外已合理发生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管理费及可合理分摊的费用,但不包括任何利润补贴。
1.1.29. “日”指日历日。
1.1.30. “元”和缩写“RMBY”指合同中作为货币单位的人民币元。 1.1.31. “外币”指我国以外国家的货币,包括港币。
1.1.32. “书面函件”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及传真通讯。
1.1.33. “履约保函”是指承包商为全部履行合同,按合同规定向招标人提供的商业银行为承包商出具的经招标人同意的保函,金额相当于合同价格的10%。
1.1.34. “逾期付款利息”指中国人民银行不时公布的给资信良好的企业的大型商业短期(少于6个月)贷款的年利率。
1.1.35. “调试合同”指招标人将与有资质的调试单位签订的 风电场项目建安工程承包服务合同(调试)。
1.1.36. “调试承包商”指招标人另行委托的全面负责履行调试合同义务的调试单位。
1.2. 标题和旁注
各个条款中的标题及旁注不应视为条款的一部分。 l.3. 注释
凡指当事人或当事人各方包括公司和有法人资格的任何组织的字词。 l.4. 单数和复数
已表明单数形式的词也可以代表复数,根据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l.5. 通知、同意、批准、证明和决定除非另有规定,凡合同条款中提及的由任何人发出、给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应是书面形式的.并应对“通知”、“证明”或“决定”等词作相应的解释。任何这种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不应被无理收回或延误。
2. 工程名称、地点及范围
2.1 工程名称: 国电桦川中伏风电场工程35KV集电线路建筑、安装及调试工程
2.2 工程地点: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新城镇境内 2.3 工程范围及接口:
26
2.3.1工程范围:
2.3.1.1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图纸、补充文件及下列说明: 工程范围:
国电桦川(中伏)风电场35kV集电线路建筑、安装及调试工程
a 风电场工程中35KV集电线路工程及线路参数测试。
b 箱式变压器至35KV集电线路终端塔电力电缆敷设,电缆终端接头制作安装(含相关附属工程),电缆常规试验。
c 35KV集电线路终端塔至110KV升压站内高压配电柜电力电缆敷设(含相关附属工程),电缆终端接头制作安装,电缆常规试验和35KV集电线路上避雷器安装。
d 35KV集电线路光缆安装及调试(含所有光纤熔接风电机塔筒至35KV集电线路终端塔光缆安装;35KV集电线路终端塔至升压站通信室光缆安装)。
e箱式变压器试验及接地测试。
f 35KV集电线路工程塔基分布见国电桦川中伏风电场35KV集电线路铁塔、导线统计表。
g完成本标段施工期间和风电机组投产前的安全保卫工作。
h投标人在施工过程中超越招标人给定的道路或临时场地边界所造成的所有压耕地、青苗损坏、农用设施损坏及其他设施损坏等均有投标人负责赔偿。
i中标人在开工前充分向当地有关部门了解施工区域内的地下设施分布,必要时采取保护措施,如未了解情况或在施工中造成地下设施损坏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特别说明:本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33台相变高压侧至110kv变电所高低压开关柜之间全部工作均属合同工作内容,包括所有原材料及设备采购(如塔材、钢芯铝绞线、电缆、光缆、避雷线等)。
2.1.2除招标方在技术文件中所述提供的临时施工场地外,投标方确需施工临时用地的由投标方自行解决,招标方可以协助办理。投标方完成本工程所需所有临时设施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1.3本标段所需设备、材料的代保管。
2.4 工程质量等级要求:优良,争创省级优质工程。 2.5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3.监理工程师
3.1. 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
3.1.1. 招标人委托达华集团北京中达联咨询有限公司对本标段工程施工
27
实行全过程监理。
3.1.2. 监理工程师应履行监理合同中规定的职责。
3.1.3. 达华集团北京中达联咨询有限公司在现场设立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单位任命,招标人批准。
3.1.4. 承包商同意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监督和管理,遵守将由招标人批准颁布的监理工程师准备的监理规划和监理有关制度及其约束。
3.2. 监理工程师授权的权力
监理工程师随时可将赋予他自己的任何职责和权力授权给监理工程师代表,他可以随时收回其授权。任何这种授权或收回其授权均应以书面形式,并且只有在招标人和承包商收到这一授权通知后方可生效。
任何根据这一授权由监理工程师代表给承包商的通知应与监理工程师发给承包商的通知有同等效力。但:
(a) 监理工程师代表对任何工作、材料或设备的批准不影响监理工程师不批准这种工作、材料或设备和发出纠正指令的权力;也不减轻承包商根据本合同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b) 如果承包商对监理工程师代表给予的通知有疑问,可以向监理工程师询问,监理工程师应确认、取消或变更此种通知的内容。
3.3. 助理的任命
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代表可以任命一定数量的人员,协助监理工程师代表履行其3.2条规定的职责。他应通知承包商这些人员的姓名、职务及权限。这些助理人员无权发出指令给承包商。
3.4. 书面指令
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令应为书面形式,但如果由于某种原因,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以口头的形式发出这类指令,承包商应遵照执行。无论在这一口头指令执行前或执行后,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对这一指令的书面确认应视为与本条规定的指令有相同的意思。另外,如果在7天内,承包商书面确认监理工程师的口头指令,这种确认在7天内未被监理工程师以书面的形式拒绝,这一指令应视为监理工程师的指令。
该规定同样适用于监理工程师及其任命的监理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 3.5. 监理工程师有权反对和要求解雇
监理工程师有权反对并要求承包商立即从工程中撤换其提供的、在监理工程师看来行为不轨或履行其职责时不能胜任、玩忽职守的人员,这种人员一旦撤换,无监理工程师的批准不得重新在工地上工作。任何被如此撤掉的人员应从速被替换。
28
4. 转让和分包 4.1. 合同的转让
承包商未经招标人的事先同意不得将合同全部或部分转让。
尽管如此,承包商同意而且招标人也可以在不经承包商再行认可的情况下:
(a) 将其在本合同下的任何或所有权利及其在本合同下的任何或所有义务转让或委托给积极推进和实施本项目的任何第三方。
(b) 将其在本合同中的任何或所有权利转让给招标人的一家关联公司。 4.2. 分包
承包商不应在未得到招标人的同意前将合同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除非合同另有规定。任何有关的同意,不应免除承包商根据合同应担负的任何责任或应尽的任何义务,并应象对待其自己、其代理商、其服务人员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一样,对任何分包商、分包商代理、分包商的服务人员及工作人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负责。如果承包商擅自分包,除不能得到进度款外,还要承担违约责任。
承包商不得将整个合同全部分包出去。 5. 承包商应完成的服务 5.1. 承包商应提供的服务
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的内容外,承包商应进行与本工程新建机组有关的设计、采购、场地清理、施工、安装、启动及试验,在保修期内履行保证义务有关的必要或适当的所有工作和服务,并为完成本合同提供所有必需的材料、设备、机械、工具、劳力、运输、消耗品(含分部试运中的电、水等的费用)、公用设施、行政管理及其他服务;承包商有义务根据招标人委托的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招标人另行委托的由其他承包单位完成的工程内容在本合同第5.3款中有详细描述,承包商有义务根据合同配合招标人和招标人另行委托的其他承包单位的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服务,以保证本工程新建机组的按期投产发电。所有上述这些服务构成承包商在本合同中的服务内容(统称为“服务”),同时承包商不得以此为理由要求招标人追加合同价款。
5.2. 本合同的工程范围
本合同用中文拟定,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约束。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图纸等允许使用其他语言。本工程的工程范围系指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土建及安装工程内容的基础上,为满足新建机组分部试运转的要求和配合机组整体调试及投产的顺利进行所需要完成的所有工作,但本招标文件中特别明确的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另行委托的承包商完成的工作除外。
29
5.3. 其他单位的工作及配合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电力行业的良好惯例与招标人和招标人另行委托的其他承包单位协调配合。但双方的工作范围和接口有交叉、模糊或争议时,承包商应在不影响工程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与对方协商解决;如不能及时协商解决,应及时通报监理工程师并在工程实施时立即服从监理工程师的书面决定。
6. 技术文件、规范、图纸
6.1. 技术文件、规范、图纸保管和提供
招标人应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免费向承包商提供4套有关工程施工图纸和2套设备技术文件,承包商需要更多复制件时,相应费用自理。除了严格用于合同目的,承包商不能在未得到招标人批准的情况下让第三者使用或向第三方转让。一旦保修证书发出,承包商应将所有根据合同提供的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退还 6.2. 一套图纸应保存在工地
上述提供给承包商的图纸应由承包商保存完整一套在工地,这些图纸应能随时提供给招标人、监理工程师及其书面授权的任何其他人员检查和使用。 6.3. 施工图纸进度管理
本合同生效后10天内,承包商应向招标人及监理工程师提供本工程施工所需的详细的图纸需求计划,以便招标人及监理工程师组织图纸交付计划。凡出现图纸的交付进度可能影响工程进度或计划将拖延或打乱时,承包商应立即书面通知招标人并抄报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应包括所需的图纸或指令,需要的理由和时间以及如果拖延提供将造成工程的延期或进度打乱等项的详细说明。 招标人在收到承包商要求提供图纸的通知后7天内仍不能提供图纸时,在不影响总工期及主要控制点工期的情况下,招标人可选择书面通知承包商适当延长该受影响部分工程的工期。
当招标人和监理工程师认为招标人组织的图纸交付可以满足工程的连续施工或承包商可以采取措施保证施工进度时,即使招标人提供的图纸与承包商要求的施工图交付进度有不一致之处,承包商也不应有权提出工程延期的要求而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程进度。
6.4. 承包商应在项目竣工后30天内向招标人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竣工图原始资料2套,并应积极配合招标人委托的竣工图编制单位的竣工图编制工作。
7.补充图纸和指令
招标人及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向承包商发出合理和恰当地进行施工和完成工程及保修所必需的补充图纸和指令。承包商应遵照执行并受其约束。
招标人。
30
百度搜索“77cn”或“免费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免费范文网,提供经典小说综合文库桦川中伏风电场35KV集电线路招标文件(审定版)(6)在线全文阅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