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员下单及出货时间的补充规定
为了使工厂有计划的生产,保证工厂生产的正常秩序,确保每个订单按时出货,减少延期交货造成的损失,现对业务员下单及出货时间作出如下补充规定:
一.下单要求:
1.业务员下生产单时,一定要遵照《业务员下单作业规范》执行,不能随 心所欲。要与客户充分协商,在客户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合理的安排出货时间。尤其是多色印刷、LOGO大的印刷、双面印刷、数量大、车工复杂的订单,业务员应及时向所属业务经理汇报,由业务经理与采购员及厂长沟通后,再确定最后的交货时间,避免交货期过分集中,使工厂无法应付,从而确保正常按期交货,避免延期交货给公司造成损失。
2.业务员确定交货时间时,务必保证在材料采购到位的情况下,预留足够的生产时间(业务员下单作业规范上都有详细的规定),以保证产品的质量和生产时间。
3.生产单上的定货日期,必须以实际打印时间为准,并详细写明年、月、日、时、分,以便分清责任,并便于跟单员制作出货明细表。订单上的出货日期必须是实际的出货日期,以便于工厂按照出货时间的先后有计划的安排生产。
4.凡10000PCS以上的订单,下单前必须经相关的业务经理审核签字后方可下单。30000PCS以上的订单,样品确认前必须将样品送与厂长核对后方可与客人确认。
二.出货时间的规定:
为了使工厂便于安排生产,做到有序生产,现对出货时间作出如下规定: 1.从二00五年五月二十日起,每周统一规定一、三、五出货,其它时间一律不允许出货。特殊情况的需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否则,产生的问题由业务员自行负责。凡是因客户原因,或因材料延期到位,或因工厂生产安排问题,需要提前或推迟出货的,均应制作订单修改单,改期一天以内的由相应部门的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二天以上的,必须经总经理签字方可。
2.跟单员必须于每周的一、三、五晚上八点前制作下一次的出货明细表,即每周五制作下周一的出货明细表,周一制作周三的出货明细表,周三制作周五的出货明细表。明细表上的截止时间以当天晚上七点以前业务员所下的订单为准,七点以后的一律安排在下一次的出货明细表中。工厂一律根据出货明细表安排生产和出货。
以上规定,自二00五年五月二十日起执行,请相关人员务必认真遵照执行,凡违反者,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处理。
福州兴春贸易有限公司 二00五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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