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旅游活动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愉悦感。旅游的愉悦感与美学上的所谓审美感是大致相同的。无论哪一种旅游,都是在不断的活动中寻求美的享受,以愉悦身心,陶冶性情,增添生活的乐趣。在旅游观赏过程中,旅游者所获得的愉快心理体验是直觉和理性相交融,又与情绪的愉悦相始终的。
著名学者叶朗先生说:“旅游,从本质上说,就是一种审美活动。离开了审美,还谈什么旅游?旅游涉及审美的一切领域,又涉及审美的一切形态。旅游活动就是审美活动”。可见,旅游不仅是一种休闲娱乐活动,也是一种“寓美于游”的美育活动。通过参与旅游审美活动,旅游者在获得美的享受的同时,心灵得到净化,情操得到陶冶,精神得到升华。
人类审美的领域是逐渐展开的,旅游审美的领域也是如此。任何一种美的形式和内容都可能成为旅游者的审美对象,旅游审美的现象领域呈现相当多样的形态。总体上看,旅游审美领域大体上可以分为自然审美、社会审美和艺术审美,在各自展开的过程中,历史地形成了各类旅游审美文化形态。
1.自然审美
自然审美是以大自然为对象的旅游审美类型。大自然是一种本然的“物态”存在,它之所以能成为一种旅游审美的载体,是由于它已经进入到人类的文化圈中,并且成为人类旅游的一种直接的享受对象。自然审美是受到人与自然关系制约的。但是,自然作为审美客体的出现,还有赖于人类将自然由实用的对象转化为审美的对象。人们
寄情、倾情、纵情于自然山川,挥洒情感,感悟人生,尽情欣赏、感受自然之美。
2.社会审美
人类的社会交往、社会活动过程,也是美的创造过程。这些美普遍地存在于人类的道德伦理、习俗礼仪、婚姻家庭、经济、政治、宗教信仰以及社会劳动和社会产品之中,并以人类自身的存在状态和活动状态显现出来。旅游者所到之处,必然会以审美的态度观察、体验这些美,并由此形成一种社会审美文化形态。
3.艺术审美
旅游活动中的艺术审美文化,是指旅游者与作为旅游审美客体的各种艺术作品发生“同构”关系而产生的文化形态。艺术品是人们按照一定的意图,遵循美的法则创造出来的有意味的形象。只有那些能够给人以精神上的愉悦和快感,也就是具有审美性的人类创造物,才能称为艺术品。正因为艺术品具有审美价值,能给人审美享受,它才能进入旅游领域,成为旅游审美文化的一种载体
(二)旅游美感的四大要素
旅游者在其旅游审美活动中的美感心理过程涉及审美知觉、审美想象、审美理解和审美情感等四大要素,这些美感要素作为特殊的审美心理功能,在自由和谐与交融互动中产生了不同程度的美感或审美体验。
1.审美知觉的产生
所谓审美知觉,泛指审美客体对象刺激人的感觉器官而引起的各种感觉,以及在感觉基础上,对审美客体的各种属性、各个部分及其相互关系的综合整体的反映。
2.审美想象的驰骋
审美想象也称之为审美联想。当旅游者对眼前的景物进行欣赏时,会不由自主地回忆起另一些与此有关的事物,这种心理活动就是审美联想。人们一般把审美想象分为知觉想象和创造性想象两种高级形式。知觉想象指不能完全脱离眼前具有感性形象的事物,在旅游审美活动中,这种想象是面对着风光绮丽的自然景观和博大精深、辉煌灿烂的人文胜迹或优美感人的艺术作品而展开的。
3.审美理解的深入
概括起来,旅游审美理解主要有以下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的理解主要在于区分现实状态与虚幻状态,即把现实生活中的事件、情节和感情与旅游审美中的事件、情节和感情明显区别开来。
第二层次的理解是对旅游景观审美对象之内涵的了解和领悟。 第三层次的理解是对融合在旅游景观形式中的意蕴的直观性把握,这是一种深层次的和内在的理解。这种理解是旅游审美心理活动中的重要因素,它积理性于感性之中,融思索于想象和情感之中,常常在暗中发挥效用,以使美感得以不断深化。
4.审美情感的激发
旅游审美情感则属于高级的情感类型,它追求的是精神性的愉悦,即悦心悦意和悦志悦神。旅游审美情感也是一种渗透着理智因素的高级情感活动,它包含着更为丰富和更加深刻的社会内容。
总体而论,以上四种旅游审美心理活动的因素——即知觉、想象、理解和情感,在旅游审美实践中是彼此渗透、相互依赖、密不可分的。其中,知觉的因素是导向美感的起点,想象是美感的载体和展现形式,理解因素为美感指明了方向,而情感则为美感增添了动力。
(三)旅游审美感受的层次
在具体的旅游审美活动中,旅游者在欣赏不同形态的景观时,会获得不同的审美感受。有时即便观赏同一审美对象,也会出现不同的审美体验。由于观赏者各自的审美感受的程度不同,而呈现出一种多层次现象。
旅游者在旅游审美活动中获得的不同层次的审美体验依次表现为:
1.悦耳悦目的审美体验
所谓“悦耳悦目”是指观赏者以视听觉为主的全部感官在旅游审美活动中所体验到的愉快感受。这种审美体验通常以生理快适与心情舒畅的交融为基本特征,属于直觉性初级审美判断的范畴。
2.悦心悦意的审美体验
所谓“悦心悦意”是指观赏者透过眼前或耳边具有审美价值的感性形象,领悟到对方某些较为深刻的意蕴,进入到一种“对心思意向的某种培育”的欣慰喜悦状态。这是一种基于对审美客体形式美的初
级反应而升华了的较高级审美层次,主要以凝神观照的审美体察为其特征,基本超越了生理快感阶段,净化为相对纯然的精神愉悦体验。
3.悦志悦神的审美体验
悦志悦神作为审美的最高层次,是指观赏者在欣赏审美对象时,经由知觉、想象、理解和情感等心理功能的交互作用,于审美愉悦中进而唤起奋发向上的精神和意志,并进而激起追求道德超越与完善的动力。
(四)旅游审美活动的基本特性
旅游审美活动的基本特性大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综合性的审美实践
美的现象领域呈现相当多样的形态。有的美学家将美分为自然美、艺术美和技术美三大类。也许,美可以分出更多的类型,但是我们可以肯定,任何一种美的形式和内容都可能成为旅游者的审美对象。
2.特殊的审美场值
审美场值即作为特定的审美行为、经验或感受结果,通常在不同的时空与审美关系中而表现出一定的差异性。例如,旅游审美与山水文学审美就有许多不同。显而易见,山水文学审美,由于审美主体并未进入完全自由的心灵状态,在审美感受上受传播媒介的制约,难以进入超然的境界,故而只能得到一般体验,或称之为“次陶醉”。
3.循环效应
所谓旅游审美的循环效应,就是故地重游的旅游行为及其效应。导致旅游审美循环现象的原因有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
内因即主体的动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人类的社会文化心理需求;二是人们普遍所享有的“无限的交流意志”;三是主体认知或解释对象的循环过程。
外因即审美客体的刺激性或诱惑力,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旅游景观的变异性,也就是前面提及的风景的时间流驶性;二是旅游景观的丰富性,包括景观类型的多样性和文化底蕴的丰富性;三是旅游服务的艺术性,例如导游艺术等。
4.巨大的社会反馈作用
旅游作为一项综合性的审美实践活动,具有许多种社会效应。旅游审美活动对于旅游者和整个社会的进步作用则是不可低估的。旅游不仅仅是一种休闲活动,也是一项寓教于乐的美育活动。通过参与旅游审美活动,旅游者在获得对美的享受的同时,心灵得到净化,情操得到陶冶,精神境界得到升华。
(五)美学修养和审美能力是旅游者文化人格的重要组成 人的本质力量即是人对自由的无限追求和最大限度实现主体的解放。审美意识的产生和发展正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必然显现。通过审美能够实现最崇高的人性,审美能完成使人真正自由的使命。既然审美文化是人类发展的必然结果,是人类的一件共同乐事,那么它必然成为旅游者文化人格必不可少的重要构成因素。
德国哲学家康德曾说:一个人若能够离开浮华的居室而出去欣赏大自然的美,他的内心肯定“具有一颗优美的灵魂”,且值得“令人尊敬”。我们认为,旅游者所应具备的“令人尊敬”的“优美的灵魂”,至少应该包含以下三个方面的旅游审美素质与能力:
(1)文化修养
旅游者的文化修养是影响其旅游审美水平的深层次因素。文化层次的高低决定了旅游者对审美对象美感度的接受程度高低。文化层次的高低反映了旅游者所受教育程度、知识获得的多少、知识结构的状况等,这是旅游者投入审美的智力基础,也是旅游审美的必要条件,决定着旅游者的鉴赏能力,并且决定着旅游者获得精神享受的愉悦程度。
(2)审美情趣和思想情趣
审美情趣和思想情趣也是一个审美意识和能力问题,通常表现为审美悟性与鉴赏能力的综合作用,它包括审美观念、审美趣味、审美理想、审美知觉、审美想象、审美理解和审美情感等要素。
(3)审美方法
审美方法是旅游者正确地获得精神享受的手段。审美方法有很多,比如动态和静态观赏相结合、观赏距离和位臵的结合、观赏时机和节奏的把握、登高观赏和重点观赏等审美感知方法,以及联想、理解、移情等理性方法,而这些方法掌握到位与否,都直接关系到旅游者享受美感的深浅程度。
从以上总体分析可以看出,旅游者在旅游景观美的感召下,竟相游览和审美,使主体的审美意识得以强化,审美能力得以提高,反过来,审美意识则又促进主体对客体美的审视和欣赏。就这样,在主、客体的互动与无限循环的过程中,旅游者的审美素质得到无限提升,文化人格得以日趋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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