Уc=?(Χc,p);Уn=ψ(Χn,p)。?
引入确定预期与实际产出平衡性测度的函数Z(p)=Уc-Уn,并且假设代理人的价格按下列方程发生变化:dР(t)/dt=Z[p(t)]。?
再假定:(1)在调节过程中Уc和Уn保持不变;?
(2)函数Z(p)是连续的和单调的,而且在区间p′≤p≤p″有一个正根p﹡,使Z(p﹡)=0;
(3)系统没有惯性和滞后。?
图3中的OY将检验输出p(t)=∫Z[p(t)] dt积分项和扰动量ε。其输出是作用于参数p的函数δp。?
为了模型简化,设预期产出和实际产出为线性函数:?
Уc=q0+qcp Уn=qnp (qc<0, qn>0)?
由图4所示,可以确定均衡价格。同时,不难求出?
Z(p)=(qc+qn)(p-p﹡)=aδp?
假定,若t=0实际产出大于预期产出Z(0),这一假定符合基本事实。此时,代理人心理预期的价格与均衡价格发生偏差,委托人、代理人对此信息的掌握彼此都知晓。委托人进行激励选择:要么满足代理人的要求,以放弃一定的当期利润为代价;要么依然追求利润最大化,使经理人得不到应有的激励,直接影响下一时期的利润。在这种情况下,委托人能够做到的就是用足够长时间来进行调节。?
通过计算,上面提及的价格偏差是:Z(0)=δp(0)。?
这时,调节将按下列微分方程式进行:d(p*+δp)/dt=dδp/dt=aδp。?
在上述初始条件下所得到的方程解可知:δp(t)=δp(0)eat。?
虽然委托人分别对有形资本与人力资本都要投入,且投资有风险。但当投资完成,委托人把防范风险放在首位的偏向,自然会对包括人力资本在内的成本增加更敏感,即有:|qc|>|qn|。又a<0,当t→∞时,δp(t)→0。?
诚然,企业运行的惯性和委托代理之间信息的不同步完全可以改变这一结果,但是基于长时期考虑,委托与代理信息的不同步与横截面的信息变得无差异。这样上述模型分析给予我们的启示是,在经理人缺少自我约束力的前提下,长期以往公司治理不可能调整成“|qc|>|qn|”,也就不可能降低内生风险。所以,在委托代理关系不可能调整到均衡状态时,委托人必须预设一个相对弹性的空间,使得内在风险与外在风险可调和。?
四、“共同治理”的治理模式与风险降低可能性分析?
以上两种治理模式的一个共同点是,它们都按外部市场环境给定的和经理人行为规定的程序发挥作用,尤其是针对经理人(受控客体SU)的测算也是建立在某种程度上的“理想化”状态。“股东至上”模式控制实质上以外部条件的确定性为前提;而对于“两权制衡”治理模式,经理人不仅按制度报告,而且其行为可观察,其统计特性则认为是已知的。毋庸置疑,这些公司治理原则,可以减少意外和无法直接控制的外部市场环境作用以及经理人变化(不管是怎样引起的)的影响。然而,治理模式本身并不能永远保证控制的稳定性。缺乏关于代理人实际作用的事前信息,将导致在一定条件下的有效反馈无法实现,并产生独特的不稳定性。所以,委托人在任何事前信息不足的情况下,最初的“股东至上”模式控制仍然是最有效的治理模式成为合乎逻辑的事情。但在较长时期内,委托人控制要付出的代价不菲:一是监督成本;二是由于经理人的企业家精神难以发挥作用而导致利润水平偏低所形成的机会成本。处于企业内部治理结构设计困境中的委托人,又面对各种市场主体对剩余索取权分享的要求,委托人顺应经济和市场环境变化的趋势是明智选择。“共同治理”并非国内企业首选,但当它普遍成为各国公司治理理念更靠近的模式时,对这个命题予以必要的关注很有价值。
“共同治理”模式的公司治理出发点是剩余索取权应由利益相关者掌握,认为对于企业中各利益相关者或投入了物质资本或投入了人力资本,目的是获得单个产权主体无法获得的合作利益;提出对经理人结构性权利限制愈少,委托人对实现目标的适应性就必须愈强。其核心就是通过第三方利益相关者的力量生成对委托人的推动和对代理人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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